“三治融合”让移风易俗更入人心

  □ 陈寒非

  近日,民政部办公厅发布全国第一批婚丧习俗改革典型案例,集中展示全国20个地方在治理高额彩礼、大操大办、厚葬薄养等方面的探索。这些各具特色的实践案例不仅为各地持续推进移风易俗提供了可借鉴的样本,也反映出我国婚丧习俗改革正从单项整治走向系统治理,从单纯的破除陋习转向文明培育与法治建设并重。
  婚丧习俗扎根乡土社会、融入百姓日常,是家庭伦理、人情交往与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但一些地方长期存在的高额彩礼、厚葬薄养和人情攀比,不仅加重了家庭经济负担,还容易将婚姻异化为物质交换,把丧葬变成面子的比拼。推进婚丧习俗改革绝非否定传统礼仪、割断传统文化,而是去除其中不合时宜的内容,保留敬亲、重情、守礼的精神价值,使婚礼更能体现爱情与责任,使丧礼更能表达追思与尊严,在涵养良好家风的同时,整体提升社会文明程度。
  婚丧习俗改革是一场触及思想观念、生活方式的深刻变革,其核心是移风易俗,涉及利益调整、行为重塑等复杂情形,必须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充分发挥三者优势作用,形成协同发力、融合共治的格局。风俗具有较强的地域性和生活性。通过民主协商和村规民约的自治方式,可将国家倡导转化为群众共同认可的行为规范,夯实移风易俗的群众基础;通过榜样示范、文化浸润和道德教化等德治方式,可潜移默化引导群众转变固有陈旧观念,让文明新风、优良家风逐步内化为群众的道德自觉和行为习惯。
  如果说自治是激发内生动力的“助推器”,德治是涵养文明风尚的“浸润剂”,那么法治就是划定行为底线的“压舱石”。近些年,我国移风易俗领域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司法裁判规则持续完善,为人们区分倡导与强制、良俗与陋习、合法与违法、权利与义务提供了标准,也为相关部门依法治理提供了依据,亦为自治和德治的运行设定了边界。各地积极探索移风易俗的“三治融合”治理路径,强化法治赋能作用,形成了一批可落地、可推广的新模式、好经验。
  在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中,河北省河间市坚持为婚俗改革立规矩,指导全市639个村(社区)将“婚事新办、限制高额彩礼、鼓励零彩礼”写入村规民约,同步建立红白理事会常态化运行、党员干部承诺践诺、考核激励三项配套制度,并与当地《诗经》文化深度融合,打造“家庭家教家风传承基地”,组建宣讲团和婚恋新风讲师团。经过持续深入开展工作,河间市婚俗改革成效显著,当地婚嫁负担大幅减轻,“低彩礼、零彩礼”已成主流,婚宴平均花费降低60%以上,社会婚恋观念持续优化。
  又如,浙江省建德市以数字化为引领,围绕“逝、殡、葬、祭”全流程,创新建成“数智殡综合监管”平台,将民间殡葬从业人员纳入“殡葬综合监管”系统,通过业务量排名、违法溯源,利用培训、告诫等方式,把违规牟利者管起来,有效降低殡葬开支。同时,上线“丧仪备案”监管模块,将全市105家丧葬用品店纳管并关联逝者,系统自动汇总分析,遏制不合理收费;制定《殡律15条》《民间殡葬从业人员“违规警示名单”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明确“政策应知、从业应禁、协丧应劝”3项规范和11条红线,进一步规范从业者行为,使其成为移风易俗的积极推动者。此外,通过推行惠民殡葬政策,每年减免办丧费用400余万元。建德市通过运用法治手段,将分散隐蔽的殡葬活动纳入规范、透明的数字化监管体系,开创了殡葬移风易俗新格局。
  各地改革实践因地制宜、各有侧重,却揭示出共同的治理规律:移风易俗既要以自治聚共识、以德治润人心,更要以法治立规矩、定边界、保权益、促落实,形成刚性约束与柔性引导、外部规范与内在认同相互衔接的治理格局,让移风易俗既有力度、更有温度,真正树立起群众普遍认同的文明新风。
  移风易俗是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的精神工程。它关乎群众获得感与幸福感的成色,更决定着乡村文明建设的底色。期待各地从这些典型案例中汲取经验和智慧,纵深推进移风易俗,不断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注入源源不断的精神力量,以社会文明程度的整体提升筑牢中国式现代化的精神根基。
  (作者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社会治理法治研究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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