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九成案件在复议程序中实现案结事了

舟山“全域联办”激活海岛行政复议新效能

□ 本报记者   王  春
□ 本报通讯员 夏婉言 陈琼
  
  走进浙江省舟山市行政复议局全域联办中心(以下简称“舟山市全域联办中心”),窗口处两名工作人员日常驻守受理群众咨询,工作室里各县区力量组成联办小组,针对全市新收行政复议申请进行统一审查、分案、办理……这是舟山市积极推行行政复议“全域联办”改革工作中的日常一幕。
  为破解行政复议资源分散、力量薄弱、发展不平衡等现实困境,舟山市以让行政复议力量“统得全、接得准、办得好、治得优”为目标,不仅构建起“全市统任、集中审查、跨域联办、数智支撑”的运行框架,还创新推出“全域通收”“小岛绿色通道”等便民机制,并依托标准化制度体系、专业化队伍建设和全流程数字赋能,持续为行政复议办案质效提升注入动力,确保“全域联办”改革始终沿着法治化、规范化、高效化的轨道推进,实现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良性互动。
  改革以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显著增强。2025年,舟山市复议诉讼案量比值达4.05,近90%的案件在复议程序中实现案结事了。
机制重塑破解办案难题
  来到舟山市岱山县行政复议局,行政复议员小吴正和同事仔细分析一起行政复议案件,运用自己的办案经验帮助梳理案情、构思解决方法。
  “从整理案卷、跟程序学习,到轮岗独立主办6起案件,成长是加速的。”小吴感触颇深。
  岱山县全年行政复议案件仅30余件,锻炼机会有限,得益于行政复议“全域联办”下的轮岗机制,小吴被选派至舟山市全域联办中心进行实战跟班。如今回到县里,小吴已能专业、娴熟地处理涉及情与法交织的复杂纠纷。
  过去,舟山各县区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差异大,力量配置不均,有些基层办案人员实战机会少,“无案可办”与“无人办案”的矛盾交织。“全域联办”改革的首要突破,在于将全市行政复议力量“化零为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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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舟山市打破地域限制和单一办案格局,由市政府统一任命全市24名行政复议员,并组建4个跨级跨域的联办组,实现市级复议员“伴随式”指导县区办案,县区复议员“全口径”参与全市案件办理。
  “改革后,全市复议办案人数同比增加50%,‘一盘棋’效应立即显现。”舟山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处相关负责人介绍。
  力量的整合伴随着标准的统一。舟山市统一修订完善20项办案制度,规范7大类96种法律文书格式,全面推行“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模式,构建起“一把尺子量到底”的审理标准体系,从根本上杜绝了“同案不同判”“同城不同办”问题。
  改革与新法同频共振。针对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中的“提级审理”制度,舟山市在全国率先出台《舟山市行政复议提级审理工作规定(试行)》,为法律落地提供操作细则。去年以来,舟山市行政复议局对多起疑难案件启动“提级审理”,通过纵向贯通、横向联动,实现了系列争议的“一揽子”化解,彰显了改革与法治的深度契合。
复议为民实质化解争议
  两个多小时的船程,泥泞的岛上小路,受潮的桌椅……回忆起去年成功调解的一起国有土地回收纠纷,行政复议员小陈对办案过程中的艰辛仍记忆犹新。
  这起案件涉及偏远海岛的整岛开发,案情重大复杂。舟山市行政复议局立即启动“全域联办”小岛绿色服务通道,由市县两级办案人员组成的联办组,跨海奔赴现场。
  办案人员提前一天乘船两个多小时抵达嵊泗本岛,再换乘一周仅有一班的交通船登上目标小岛进行现场勘察。道路泥泞,大家徒步上山开展工作;岛上缺乏办公设备,协议全靠手写;最终,关键的调解环节是在返程船只的摇晃中,背靠背完成的。
  就这样仅用两天时间,这起涉企重大行政争议得以圆满化解。
  “真的太感谢了,你们的组团式服务帮我们解决了大问题。”纠纷妥善解决后,当事人李某专程给舟山市行政复议局送来锦旗。
  自“全域联办”改革以来,舟山市行政复议年均调撤率达52.56%。仅去年,舟山市通过行政复议案件实质化解,为各类市场主体挽回经济损失超3000万元。
  “我们在‘全域联办’制度设计和推进过程中,始终将‘不增加行政复议申请人义务’作为改革的价值导向。”舟山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说。
  便利,是改革带给群众的另一重真切感受。改革创设“全域通收”模式,群众可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向全市任一行政复议窗口或基层联系点提交申请,彻底告别“多头跑”“找不到门”困境。改革以来,舟山市异地申请率超38%。
  同时,舟山市在全市36个乡镇(街道)设立基层联系点,将复议服务延伸到群众“家门口”,并特别为海岛居民开通“绿色通道”,推动实现行政复议“不出岛、少跑腿”。
  “自改革以来,我们先后赴偏远小岛组织调解会、听证会等60余次,真正让海岛群众足不出户解决行政争议。”舟山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补充道。
系统治理推动依法行政
  行政复议不仅是化解矛盾的“终点站”,更是观察和推进依法行政的“前沿哨”。
  舟山市“全域联办”改革的一大亮点,是构建了“一次办案、全面体检、综合会诊、精准施策”的闭环管控机制,并贯通市县区构建了复行联动、复信联动、复审联动的“三联机制”。
  这促进了市和县区行政自制权的“再集中”,强化了复议监督的能动性和区域穿透性,从制度层面实现了从一域治已病向全域治未病的转变。
  针对一段时间内串通投标类案件多发、影响市场公平的问题,舟山市行政复议局依托“全域联办”的统筹力,将分散在各县区的103件相关案件统一纳入特定联办组进行专案联办,通过集中研判、统一尺度、联动调解,“一揽子”化解77件,调撤率达74.76%。
  这也为执法部门后续办理同类案件提供了清晰的标准指引,实现“办理一案、规范一类、治理一行”的效果。
  在一起涉食品生产许可的个案审理中,舟山市行政复议局敏锐发现因法规更新,全市数百家水产加工企业普遍面临无证生产的重大法律风险。
  随即,舟山市行政复议局向主管部门制发复议意见书,不仅督促解决了企业个案问题,更推动开展了全行业的指导与规范,257家企业因此受益,从源头上预防了批量行政争议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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