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周孝清
近日,《法治日报》记者跟随“赣法云·走基层”江西检察“大美赣鄱·检察之声”主题采访团先后走进江西省上饶市婺源县和抚州市金溪县,探访两地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守护生态的创新实践。
“蓝冠噪鹛群已从最初的50只增加至660余只。蓝冠噪鹛素有‘鸟中大熊猫’之称,反映出区域生态系统健康状况越来越好。”7月9日,在蓝冠噪鹛核心栖息地——婺源县秋口镇石门村月亮湾景区,婺源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王洪华告诉记者,近年来,婺源县检察院创新推出“‘蓝冠’望乡愁”生态检察工作品牌,以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蓝冠噪鹛为象征,紧扣水源、湿地、鸟类、古树、古村落、古建筑“六大保护”主题,依法履行检察职能、保护自然生态和文化遗产,助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据介绍,婺源县检察院与相关单位建立湿地保护、珍稀鸟类保护等监督协作机制,推动建立野生鸟类司法保护基地,打造“多方参与、共享共治”的公益保护模式,在蓝冠噪鹛核心栖息地设置24小时监控,开展常态化巡护,对非法猎捕、破坏栖息地等行为“零容忍”。目前已受理涉鸟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两起。
前不久,暴雨突袭婺源县紫阳镇朝阳新村,蓝冠噪鹛鸟巢在风雨中摇摇欲坠。护鸟志愿者葛东升巡查时发现一只幼鸟不幸坠落在水泥地面,浑身僵硬。葛东升立刻用纸巾擦干幼鸟湿冷的羽毛,用双手小心翼翼托住幼鸟,以手心温度为它加温复暖。20分钟后,奄奄一息的幼鸟终于缓缓蹬腿、微微活动。此时,护鸟员李德桂闻讯赶来,架起梯子,加固鸟巢。两人合力将恢复生机的幼鸟放回鸟巢。幼鸟回归小家暂时安稳下来。
“我们不仅要守护蓝冠噪鹛这一‘生态名片’,更要唤醒全民的生态自觉,守护好‘中国最美乡村’的金字招牌。”婺源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
金溪县拥有57个中国传统村落,保留了11000余栋明清古建筑。金溪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说,金溪县检察院近年来因地制宜打造“古村有声”检察文化品牌,围绕民居、祠堂、门楼、牌坊、古桥、古树,以恢复性司法为重点,先后办理全国首例古村落人文遗迹保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督促保护“大夫第——文光牌楼”行政公益诉讼案,切实保护好这座没有围墙的“古村落博物馆”。
7月10日下午,记者来到金溪县合市镇下羊村“三公旧第”门楼,映入眼帘的这座始建于清朝中期的古建筑静静矗立在清水潭畔,青砖黛瓦间仍能窥见当年望族宅邸的恢宏气势。2020年,“三公旧第”石匾被两名男子偷盗,导致门楼整体倒塌。
“门楼是进出村子的通道,承载着我们的集体记忆。”村民王高琪说。金溪县检察院迅速介入,于2021年12月对这起涉古村落人文遗迹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提起诉讼,最终判令被告人赔偿修复费用10万余元、人文生态资源损失30万元。
此案承办检察官高飞娥介绍说,在此之前,全国没有古村落保护公益诉讼的先例,在文化生态价值损失如何确定方面存在不同的意见。最终,金溪县检察院通过专家论证解决了这一问题。
在办理琉璃乡澳塘村明代“大夫第——文光牌楼”损毁案件中,金溪县检察院在立案之初按照可诉性标准固定证据,运用现场听证、专家论证、事前磋商等机制提升质效。同时针对行政机关与产权所有人责任争议开展案件分析,通过法律适用咨询、比对典型案例等方式,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最终促使行政机关投入20万元修复门楼。
“古村落不会说话,一旦遭受破坏,就可能消失在历史长河。”江西省人大代表乐金红说,金溪县打造“古村有声”生态检察工作品牌,就是为古村落发声,留住乡愁。
据了解,金溪县检察院自形成“刑事检察+公益诉讼”古村落保护办案模式以来,相关案件减少80%,盗窃古建筑构件案件呈直线下降趋势。
蓝冠噪鹛不时掠过饶河源水面嬉戏,千年古村的烟火袅袅升起……这是江西检察机关依法履职守护绿水青山、以法治力量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的缩影。如今,在赣鄱大地,“检察蓝”与青山绿水同频共振,共同书写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壮丽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