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系统完备的党内法规筑牢党的建设制度堤坝
□ 张劲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党内法规研究所所长)
党内法规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的“第十二个坚持”。6月15日,全国党建工作座谈会在京召开,对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作出工作部署。“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正是习近平党建思想“十四个坚持”的内涵要义之一。可以说,依规治党是习近平党建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交汇点和“制度公约数”,深刻认识并充分发挥党内法规在党的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对于全面落实习近平党建思想“十四个坚持”、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和根本之策
“制度治党”主要是相对于思想建党而言的、“依规治党”主要是相对于依法治国而言的。依规治党、依法治国分别从管党、治国两个维度提出了明确的法治化要求,确保党既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又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从严治党,以法治的理念、法治的体制、法治的程序开展工作。制度治党的“制度”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都必须遵守的一切规矩,既包括党章、党的纪律和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也包括国家法律。“依规治党”中的“规”主要是指党内法规。就此而言,“依规治党”是“制度治党”的下位范畴,但也是制度治党的重点工程。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体系中,发挥基础性、骨干性作用的是党内法规。
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之所以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和根本之策,这是由我们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属性决定的,也是由我们党是百年大党、长期执政党的特点决定的,还是制度之治的优势决定的。法规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我们“要把制度建设摆在党的建设的重要位置,以制度建设巩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成果”,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是贯穿习近平党建思想的制度基石
“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不仅是习近平党建思想“十四个坚持”的其中之一,还是贯穿其他“十三个坚持”,确保习近平党建思想落地生根的制度基石。
“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这四个“坚持”明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从党的建设的最高原则、战略方针、价值追求等方面提出要求。这些具有高度原则性、全局性、价值指引性的党建目标任务,尤其需要党内法规来制度化、具体化、明晰化。“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需要加强党的领导法规制度建设,确保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落到实处,并在党的领导制度化、规范化过程中不断完善党的领导。“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需要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将“两个维护”作为最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使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从政治要求转化为制度约束。“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根本上要靠制度治党,需要健全监督、问责、巡视等党内法规制度,以制度化手段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需要相关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价值倡导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坚持锤炼坚强党性”“坚持健全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坚持建设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坚持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坚持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持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这九个“坚持”分别从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反腐败斗争和责任落实等方面提出了党的建设的目标任务。依规治党是管党治党的基本方式,必须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加强党的组织法规、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党的监督保障法规建设,从而为党的各方面建设构筑强有力的制度堤坝。比如,2019年《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修订时增写“党的政治建设”专章,就是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全篇,强调把政治标准、政治要求贯彻工作全过程和事业发展各方面,是“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的制度化落实。2024年《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是规范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基础主干党内法规,对于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具有重要意义。2021年《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组织工作的统领性、综合性基础主干法规,为“坚持健全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提供了组织法规保障。党建工作的其他各个方面,有《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作为制度支撑,充分体现了“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在党的建设各领域各方面的全覆盖。
不断完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为党的建设提供持续制度动能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先后编制三个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密集制定修订一系列基础性关键性党内法规制度,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是党的历史上制度成果最丰硕、制度体系最健全、制度执行最严格的时期,也为党的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实践证明,只有把管党治党的实践成果上升为制度成果,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党建目标转化为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刚性约束,管党治党才能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制度优势是一个政党、一个国家的最大优势。坚持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中国之治”的一个独特治理密码,是呈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一张金色名片。制度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习近平党建思想是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根本遵循,也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指明了发展方向。当前,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已经形成,但仍存在从“比较完善”到“系统完备”的现实差距。新征程上,必须紧扣习近平党建思想“十四个坚持”的内涵要义,深刻把握党内法规在党的建设中的重要地位,正视短板、精准发力,使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与管党治党需要相适应、与党的建设要求相配套,以系统完备的党内法规体系,筑牢党的建设制度堤坝,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