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建安区法院创新工作机制凝聚解纷合力

  □ 本报记者   赵红旗
  □ 本报通讯员 杨亚菲 陈叙鸣
  
  涉案金额5000元,但联系不上被告李某,如果通过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履行还是成问题。近日,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灵井人民法庭在审理一起订金合同纠纷案件中,承办法官高磊依托“一村(社区)一法官(干警)”联系村干部工作机制,通过包村法治联络员联系到李某所在村的村干部,村干部充分发挥“人熟、地熟、情况熟”的本土优势,主动联系李某近亲属。经释法明理、耐心沟通,李某履行全部款项,原告当庭撤诉。
  依托“一村(社区)一法官(干警)”联系村干部工作机制,今年以来,建安区法院的传统民事案件调撤率同比提升25.5%。
  建安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古绍禹介绍说,在建安区委政法委支持下,区法院通过构建“一村(社区)一法官(干警)”联系村干部工作机制,将全院干警精准分派至辖区村(社区)担任法治联络员,与村(社区)干部共同化解矛盾纠纷。
  建安区法院综合办公室主任冯涛是前汪村的法治联络员,他在走访中发现,大量基层矛盾纠纷源于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权责边界不清晰、事前防范不及时。
  与村干部沟通后,冯涛决定定期入村开展普法宣传,指导村干部全面排查公共区域安全隐患,督促及时修补破损设施、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协助村民明晰宅基地、承包地、公共通道等权属边界,完善书面确权与协议留存手续,对潜在矛盾纠纷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化解。
  “法治联络员发挥了桥梁和纽带作用,凝聚起解纷合力。我们将持续推动司法力量下沉,积极构建高效精准的基层解纷体系。”古绍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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