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城市更新提质增效宜居惠民
□ 金 莹
国务院近期印发的《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十五五”时期城市更新工作的目标指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和政策举措。作为城市更新领域第一部国家级专项规划,《规划》贯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主线,承接国家“十五五”规划纲要部署,统筹发展与安全、建设与运维、适配与规范,既强调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体制机制和政策法规,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引领城市更新全面迈向宜居惠民新阶段,又精准回应城市更新中的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明确提出营造高品质城市生活空间等一系列举措。
城市是人民幸福生活、百姓安居乐业的重要载体。经过多年城镇化发展,我国城市建设由大规模增量建设转为存量提质改造和增量结构调整并重,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进入城市更新的重要时期。城市更新既是补齐老城设施短板、守牢城市安全底线的客观需要,也是优化空间资源、改善民生福祉、提升城市治理水平的必然选择,成为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
“十四五”期间,全国各地有序铺开老旧小区改造、市政设施修缮、便民服务站点落地等一系列城市更新项目,大批老旧住宅完成宜居化改造,城市基础设施短板得到阶段性补齐,公共服务覆盖面持续拓展,人居环境得到切实改善。但民生体验仍有提升空间,部分地方管网老化、消防通道占用等安全隐患尚存,空间资源、公共服务配套与开发建设不同步,更新后的长效管护缺位,公众意见难以充分融入改造决策,这些情况正日益成为制约城市更新提质增效的堵点。
坚守民生导向、回应群众现实诉求,是《规划》引领城市更新提质转型的核心立足点。人是城市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城市更新必须以人为本,满足人的全周期且日益升级的美好生活需求。对此,《规划》明确提出营造高品质城市生活空间,这既是立足民生需求的务实回应,也是盘活城市存量资源、激发内生动力、统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抓手。
例如,“好房子”是高品质生活的重要载体,小区和社区是群众日常生活的核心空间,公共服务关系群众吃住行医的可及性与便捷度。据此,《规划》提出建设以安全舒适绿色智慧“好房子”为目标的房屋品质提升工程;将改造提质与长效管理并举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便民设施、配套基础设施三位一体的完整社区建设;从养老、医疗、托育、文化、健身等方面提升城市公共服务品质;优化老旧街区厂区功能布局;以路网建设、场站配套、停车扩容为重点完善综合交通体系……《规划》通过多维度统筹施策,系统性补齐生活空间的场所、服务、功能短板,旨在提升居民对居住品质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城市更新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绝非一朝一夕的短期建设,长效治理方能长效惠民,健全法治保障、完善运行机制是城市更新落地见效的重要举措。在法律法规以及标准层面,《规划》提出健全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如研究修订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建筑法等法律;研究制定城市更新、城镇住房保障等相关法规;研究健全城市更新标准体系,完善城市设计、城市体检、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市容环境卫生等标准。在机制层面,《规划》提出健全城市更新实施机制、建立居民、产权人、企业等多方主体参与机制,等等。可以看出,通过为城市更新高质量发展搭建制度框架,筑牢城市更新常态推进、长效运营、安全发展的底座,有助于为城市更新行稳致远提供坚实保障。
城市更新,更新的是空间品质,温暖的是民生民心。《规划》的出台将推动城市更新从项目式向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转型。相信随着城市居住环境持续优化、公共服务持续升级、安全保障持续夯实、治理效能持续提升,城市发展将真正实现“颜值”与“内涵”兼具、“建设”与“管护”同步、“发展”与“惠民”共生,“以人民为中心”将深度融入城市肌理,让城市生活更有温度、民生幸福更有质感。
(作者系西南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重庆城市治理与发展研究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