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世界杯上的法律故事


  □ 周青山 王雨莎
  
  四年一届的足球世界杯已经盛大开幕,世界杯不仅是极具观赏性的体育赛事,也承载着重要的情感寄托和巨大的经济价值。正因为如此,世界杯赛场内外不可避免地产生了大量法律纠纷。国际体育仲裁院是最有影响力的体育纠纷解决机构,本届世界杯也应国际足联邀请,设置了特别仲裁庭,负责审理世界杯淘汰赛期间发生的纠纷。
  事实上,国际体育仲裁院历史上已经处理了诸多与世界杯相关的纠纷。笔者梳理其中几例,供读者朋友一窥精彩赛事背后的法律博弈。
国籍造假影响球员参赛资格
  2022年卡塔尔世界杯预选赛期间,南美区的厄瓜多尔获得了晋级淘汰赛阶段比赛的入场券,但很快,厄瓜多尔队球员拜伦·卡斯蒂略被举报涉嫌国籍造假。举报方是智利足协和秘鲁足协,他们称卡斯蒂略涉嫌利用虚假文件获得厄瓜多尔国籍,相关身份文件显示他的出生地为厄瓜多尔,但其实际出生地是哥伦比亚,且其身份文件上的年龄与其实际年龄也不一致。因此,他们要求国际足联纪律委员会对球员及厄瓜多尔足协因涉嫌伪造文件和使用伪造文件,以及在预选赛中涉嫌派遣无参赛资格球员参赛进行调查并启动纪律处罚程序。
  如果卡斯蒂略被认定不符合要求,厄瓜多尔的多场比赛将被判负,智利和秘鲁的积分排名将上升,从而获得晋级或参加附加赛的资格。国际足联纪律委员会经过调查后,认定厄瓜多尔足协没有违规。智利足协及秘鲁足协不服,申诉至国际足联上诉委员会,结果被驳回。但秘鲁足协及智利足协仍然不服,根据国际足联的规则,继续上诉至国际体育仲裁院。该案涉及两个核心问题,一是智利足协及秘鲁足协是否具有上诉资格,二是国际足联纪律委员会的决定是否妥当。
  仲裁庭认为,本案涉及厄瓜多尔运动员的参赛资格,如果参赛资格有问题,根据《国际足联纪律准则》,有该运动员参赛的比赛厄瓜多尔队将被判负,已经获得的积分应该被扣除,这样智利可直接晋级决赛阶段、秘鲁则可进入附加赛,因此,智利足协和秘鲁足协具有重要的体育利益和经济利益,可以作为上诉人。
  同时,卡斯蒂略在获得厄瓜多尔国籍过程中,俱乐部虽然存在利用虚假材料的问题,但是,卡斯蒂略的国籍是经过厄瓜多尔行政机关的许可获得的,是否允许一个人加入本国国籍是一个国家的主权事项,体育组织应该尊重主权国家的决定,因此,卡斯蒂略现有的厄瓜多尔国籍应该予以认可。另外,卡斯蒂略也从来没有代表其他国家参加过国际比赛,因此,转换国籍后代表厄瓜多尔参赛,不违反国际足联关于运动员归化的规定。所以,卡斯蒂略符合参赛资格要求,可以代表厄瓜多尔参加世界杯预选赛,不能取消厄瓜多尔的比赛成绩。
  但现有证据表明,为了让卡斯蒂略顺利获得厄瓜多尔国籍,相关俱乐部提供了含有虚假年龄、虚假出生地的文件。这违反了《国际足联纪律准则》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即任何人在足球相关活动中伪造文件、变造文件,或是使用伪造、变造文件的,将被处以罚款,并处至少禁赛6场或不少于12个月的禁赛处罚。协会或俱乐部需对其工作人员、球员实施的文件伪造、变造行为承担相应纪律责任。仲裁庭给予厄瓜多尔足协在下一届世界杯预选赛中扣3分及10万瑞士法郎罚款的处罚。
  本案裁决体现了仲裁庭的智慧,既尊重了国家在国籍问题上的主权,也没有纵容足球领域的造假行为,体现了体育自治和尊重法治的协调统一。
对球迷不当行为说“不”
  2022年卡塔尔世界杯期间,墨西哥队在对阵波兰、沙特阿拉伯两场小组赛比赛中,墨西哥队球迷高喊歧视性口号,严重扰乱了赛场秩序。根据《国际足联纪律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对于俱乐部或足协的球迷实施歧视等不当行为,俱乐部或足协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罚,包括罚款、无观众比赛、扣分等。这是国际足联设置的一类特殊纪律处罚,因为球迷与俱乐部或足协并没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俱乐部或足协并没有权力对球迷进行管理,俱乐部或足协因为球迷不当行为被处罚,事实上承担的是无过错严格责任。国际足联之所以如此规定,主要是希望通过对俱乐部或足协的处罚,对球迷形成威慑,从而预防歧视等球迷不当行为的发生。
  在本案中,墨西哥足协因为球迷的歧视行为被国际足联纪律委员会罚款10万瑞士法郎,无观众比赛1场。但无观众比赛的处罚暂不执行,如果两年内没有同样的违规行为,则不再执行该处罚。墨西哥足协不服,上诉至国际足联上诉委员会,上诉委员会考虑到墨西哥足协在平时工作中,已经制定并实施了多项反歧视措施,并承诺继续开展反歧视行动,决定减轻处罚。但墨西哥足协仍然不服,根据国际足联的规则,上诉至国际体育仲裁院。墨西哥足协提出,世界杯是由国际足联主办的赛事,赛事安保、球场准入以及现场广播系统均由国际足联掌控,墨西哥足协并无赛事安保及组织权限,不应该被处罚。即使要处罚,应考虑到墨西哥足协长期开展反歧视行动,且国际足联在现场对本案所涉的歧视行为没有进行及时处置,应当减轻处罚。仲裁庭在审理后驳回了墨西哥足协的全部仲裁请求,并提出了以下理由。
  首先,国际足联因为球迷不当行为而对俱乐部或足协进行处罚,不以被处罚的俱乐部或足协直接实施不当行为为前提,也不以被处罚俱乐部或足协是否尽到审慎注意义务为前提。国际足联设置此类处罚的核心用意在于通过处罚俱乐部或协会,对球迷实施不当行为起到预防与震慑作用。
  其次,国际足联基于体育自治权可以制定自身的管理规则,包括本案所涉及的严格责任规则。而关于减轻处罚,仲裁庭指出,根据国际体育仲裁院的裁判规则,除非处罚严重偏离了比例原则,否则一般不对处罚进行调整。
  俱乐部或足协对球迷不当行为承担责任,是足球领域一种特殊的责任形式,突破了常规责任承担逻辑,体现了体育的特殊性。这种特殊的责任形式有利于净化赛场环境,引导球迷树立文明观赛理念,培育积极健康的足球文化。
预选赛上操纵比赛案
  2016年11月,世界杯非洲区预选赛南非对阵塞内加尔的比赛中,当场主裁判在短时间内作出了两个有争议的判罚:一是比赛第41分钟时判罚塞内加尔球员手球,南非获得点球,并打进了该点球,但后续视频回放显示,塞内加尔球员不存在手球;二是比赛第45分钟时,在塞内加尔球员尚未完全就位时,允许南非球员开球,南非通过快速进攻又打入一球。最终南非以2:1胜塞内加尔。赛后,这两个判罚受到了普遍质疑,而5家博彩数据监测机构则表示,在该场比赛进行过程中,博彩数据出现了异常。国际足联纪律委员会对本场比赛进行了调查,认定该主裁判存在操纵比赛行为,并对其作出了终身全球禁止参与足球活动的处罚。该裁判不服,向国际体育仲裁院提起上诉,认为两项争议的判罚是因为视线阻拦导致的,单纯依靠博彩监测机构的报告,不能认定其存在操纵比赛行为。
  仲裁庭经过审理后维持了处罚决定,理由是,本次比赛在短时间内连续出现两次明显有问题的判罚,不是一名执裁世界杯比赛的精英裁判的正常行为,结合博彩监测机构的报告,互相印证,本场比赛存在异常。而对于操纵比赛的认定,考虑到操纵比赛行为本身的隐蔽性,以及体育组织调查能力的欠缺,间接证据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只要相关证据综合起来,能够达到令人满意的程度,即可认定。本案相关证据可以让仲裁庭确信,涉案裁判存在操纵比赛行为。操纵比赛对体育的伤害极大,应该严厉打击,因此,对本场比赛主裁判的处罚也是合理的。
  考虑到操纵比赛行为的隐蔽性,体育组织在处罚此类行为时,在证据审查、证明标准方面往往较为宽松,国际体育仲裁院也在诸多裁决中体现了对体育组织的理解和尊重,彰显了维护赛场公平公正的决心。
  (作者分别系湘潭大学法学学部教授、湘潭大学法学学部研究生)
漫画/高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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