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经侦部门深化对经济犯罪“云端”打击

及时回应企业关切依法保护合法权益

  □ 本报记者 张晨

  2025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以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提升工程为牵引,聚焦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突出经济犯罪活动。截至今年4月底,共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12.8万起,挽回经济损失375亿元。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近日对外发布了一批典型案例,其中江苏省公安机关侦办的刘某英等人伪造货币案和封某某等人串通投标案引发关注。这些案件的成功破获,充分展现了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公安力量。
  2024年8月,江苏省连云港市公安局依法立案侦办刘某英等人涉嫌伪造货币案。经查,自2023年6月至案发,刘某英伙同于某等人,在互联网上销售用于制作假币的全埋或半埋安全线防伪纸张,累计销售18万余张。公安机关在此基础上深入研判,发现一批涉嫌制作假币犯罪窝点。2025年5月,公安机关抓获刘某英等30余名犯罪嫌疑人,打掉假币窝点20余个,现场收缴假人民币近300万元。2025年12月,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以犯伪造货币罪依法判处刘某英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26年4月,二审维持原判。
  另一起典型案例中,2022年12月,连云港市公安局依法立案侦办封某某等人涉嫌串通投标案。经查,2022年5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封某某为获得东海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通过支付好处费给朱某等中间人,由上述人员联系有建设资质的十余家公司,对上述农田建设项目多标段进行全量撒网式投标。最终封某某控制的围标公司两次中标,涉及金额3400万元。随后,封某某指使他人将中标项目转包给他人,从中非法获利。案发后,公安机关将封某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2025年8月,东海县人民法院以犯串通投标罪依法判处封某某等人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江苏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周宇总结道:“我们侦办的侵害民营经济合法利益的违法犯罪主要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金融领域涉企犯罪突出。不法分子针对中小民营企业融资需求,形成覆盖‘职业背贷人’‘包装中介’‘评估机构串通’等环节的犯罪链条,呈现团伙化、产业化特征。二是内部职务犯罪隐蔽性强。民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利用采购、销售等职权实施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犯罪,犯罪手法隐蔽、持续周期长。三是跨区域作案特征明显。江苏制造业密集、商贸流通发达,不法分子利用供应链跨区域分布的特点,在原材料采购、代加工、物流运输、销售回款等多个环节设置骗局,受害企业可能分布在不同地市甚至多个省份。”
  对此,江苏公安机关采取了三个方面的做法。一是坚持严打犯罪护企。始终保持对侵企经济犯罪“零容忍”,2025年以来,采取集中研判、专案攻坚、全链打击等形式,立案查处侵企经济案件3700余起,为企业避免经济损失10亿余元。二是坚持规范执法安企。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一体推动经侦案管工作制度化、规范涉企执法行动常态化、执法队伍建设专业化,切实让法治成为民营企业创业兴业的“定心丸”。三是坚持精准服务暖企。围绕构建“无事不扰、有事必应”的新型警企关系,健全完善嵌入式警企联络服务机制,在警企沟通联络、咨询诉求办理、重大事项会商等方面提供集成服务。同时,聚焦民营企业最关切的痛点盲点,以“企业点单+公安接单”方式提供定制化法治宣讲和“平安体检”,着力变“事后救济”为“事前预防”。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局长华列兵介绍,全国公安经侦部门坚持以“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为牵引,全面推进数智技术赋能经侦实践,深化对经济犯罪“云端”打击、深化专门手段建设,不断提升经侦队伍核心战斗力。不断推进“两书一单”(风险提示书、风险防范建议书、风险预警备案单)工作新模式,2025年以来省部两级公安机关共制发“两书一单”360余份,预警提示各类风险隐患190余个、推动问题整改400余个。狠抓防范宣传,连续16年开展“5·15”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今年是第17年,有效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和各类市场主体识别防范经济犯罪的意识和能力。
  华列兵指出,公安机关全面推行经侦部门便民利企十项工作指引,制定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经济犯罪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解决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同时,各地公安机关在创新完善社会治理的实践中,先后打造形成了北京“经吾卫”警企服务站、天津“企业服务日”、上海“蓝鲸”护企工作站等一系列护企安商品牌,依托警企联系服务机制,通过访企问需、助企纾困等方式,及时回应企业关切,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有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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