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法院做实人民陪审员理论培训和实践锻炼
“无袍法官”书写司法为民生动篇章
□ 本报记者 李雯
□ 本报通讯员 王鹏
今年2月,一则喜讯从北京传至渤海岸边的河北省秦皇岛市两级法院,该市昌黎县人民法院政治部(机关党委)获评“全国法院系统人民陪审员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荣誉背后,是秦皇岛法院多年来在人民陪审员制度建设上的不懈探索。近年来,秦皇岛法院在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培训、管理等方面下足功夫,一支“接地气、有底气、能担当”的“无袍法官”队伍,正成为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
夯实履职根基
2015年4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同年8月,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迅速组织研究制定《选任人民陪审员工作实施方案》,把人民陪审员选拔任用工作列入重要日程。
“选人民陪审员,不能只看学历、看头衔,更要看他对群众有没有感情、对公平正义有没有敬畏。”秦皇岛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随后,经过严格审查,100位报名者脱颖而出,成为首批入库的人民陪审员,全市法院同步建立人民陪审员信息库。
“选出来只是第一步,怎么管才是关键。”2016年,秦皇岛市中院结合审判管理工作实际,制定出台《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的日常审判管理细则(试行)》,为全市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运行提供了操作指南。
2018年4月,人民陪审员法施行,秦皇岛法院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随之驶入快车道。昌黎县法院政治部严把“入口关”,联合县司法局、公安局开展资格审查,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注重从基层群众、社区工作者等群体中遴选政治素质高、群众基础好、责任心强的人员。海港区人民法院针对人民陪审员管理及使用等问题进行详细梳理,制定《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让制度更加精细化。山海关区人民法院与区司法局联合发布《人民陪审员使用管理及考核办法》,向人民陪审员发放《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陪审员管理的通知》,助力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职。
从选任到管理,从考核到保障,一套覆盖全流程的制度体系在秦皇岛法院逐步成型,为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职提供了坚实的制度支撑。
提高履职能力
“以前总担心自己不懂法,不敢在庭审时发言。但现在,我们敢说话,法官也尊重我们的话。”一位人民陪审员的感慨,道出了制度改革的深刻内涵——破解“陪而不审、审而不议”顽疾。
破解之道,在于持续赋能。
2025年3月,海港区法院通过“理论授课+远程教学+实务研讨”的模式开展专题业务培训,为来自社会各界的人民陪审员“蓄电充能”,进一步强化人民陪审员法律素养与审判实践能力,确保审判质效和陪审效果。
培训之外,还有实践锻炼。昌黎县法院广泛开展人民陪审员庭审观摩活动,严格规范陪审流程及注意事项,组织人民陪审员及时总结,进行陪审经验交流。
“基本理论必须与具体实践相结合,才能有效提高人民陪审员的陪审技能。”昌黎县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持续培训和实践,人民陪审员的法律素养、陪审能力和参审实效逐步提高。
山海关区法院组织开展“人民陪审员履职能力提升培训”活动,深入学习人民陪审员司法礼仪和审判工作纪律;抚宁区人民法院举办新任人民陪审员颁证宣誓仪式暨岗前培训会,进一步提升人民陪审员履职能力水平;昌黎县法院针对人民陪审员来自各行各业的特点,分期分批进行专项培训,普及法律专业知识,传授审判技能和调解技巧……
激发履职活力
2022年10月,燕山大学中国长城文化研究与传播中心执行主任陈玉以山海关区法院人民陪审员身份参与审理九门口长城文物保护案。法庭上,她连发三问——“喷涂位置是否影响长城的风貌?”“被告擦除之后的长城墙壁能否达到理想效果?”“墙体修复工作有什么难度?”这三个问题直击长城保护的核心。被告朱某某最终深刻认识到错误,并表示今后会主动参与长城保护工作。
“作为长城保护专家型人民陪审员,我把对长城保护的专业与热忱转移到司法审判领域,努力让司法审判既融汇社情民意又符合专业判断。”陈玉说。该案成功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第二批人民陪审员参审典型案例。
北戴河区人民法院实行人民陪审员“出庭通知书”制度,将参审安排制度化、规范化,极大提高了出庭陪审率。该院还创新推行人民陪审员立案大厅值班制度,由人民陪审员配合立案庭进行立案咨询、诉前导诉、立案调解等工作,让“无袍法官”的身影出现在司法服务最前沿。
履职活力的激发,离不开暖心保障。秦皇岛法院积极协调解决人民陪审员在参审过程中遇到的交通、时间、补贴等问题,对于因参审而占用工作时间的人民陪审员,法院主动与其所在单位沟通,让人民陪审员履职无后顾之忧。
“不是法官,却像法官一样坐在审判台上;没有法袍,却肩负着同样的责任。”这是许多人民陪审员的共同感受。在秦皇岛,他们正在用实实在在的履职成效,书写着司法为民的生动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