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法庭”何以“四两拨千斤”

  □ 王斗斗

  对人民群众来说,什么是“触手可及的正义”?戏台上,非遗传承人一开嗓,把法庭案例唱得入耳入心;茶馆里,沏壶热茶,心事一摆,百岁老人的赡养纠纷画上句号;集市上,“车载便民法庭”开进来,就地“解疙瘩”……在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白市驿人民法庭的司法实践中,“触手可及的正义”就体现在“土”法子上、呈现在“巧”功夫里,让公平正义看得见、听得懂、感受得到。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正体现在司法实践的涓滴之力中。在我国,像白市驿法庭这样的法庭有11035个。五年来,这些最基层“司法单元”审结各类案件3400万件,是上一个五年的1.7倍,占全国法院一审结案比例35%。
  案件逐年攀升,群众期待日益多元,“小法庭”何以“四两拨千斤”?如何让基层司法与老百姓心中那杆“秤”同频共振?根本在于人民法庭扎根于乡土。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人民法庭是基层的基层、基础的基础,离群众最近,服务群众最直接。群众对公平正义的“体感”,更多来自这里。前不久召开的第五次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强调,必须紧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深意正在于此。
  “触手可及的正义”,重在便民。在一些社交平台上,“车载法庭”“马背法庭”“水上法庭”每每刷屏,让无数网友感受到“直击人心的力量”。这就是公正司法无远弗届的直观表现。在线上,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电子送达、云上庭审全面铺开。各地还探索简单案件由法庭直接执行,让胜诉权益兑现更快一步。只要是在法治框架下便于当事人诉讼的做法,就是好做法。人民法庭唯有深深向下扎根,做到心入、身入、情入,才能在与群众的血脉相连中凝聚力量,把党的执政根基筑得更牢、夯得更实。
  司法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感知群众冷暖,是人民法庭工作的逻辑起点。人民法庭办的,多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身边“小案”。但“小案”不小,千头万绪,考验着法官的洞察力。面对土地流转纠纷高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老奇台人民法庭,把庭审“搬”到麦垄间,以示范诉讼推进批量调解,短短两天化解78户纠纷,三年间诉讼案件从440件降到110件,成为感知触角前置、止讼于未萌的生动注脚。
  司法公正是否实现,评价的主体是人民。做好人民法庭工作,法官既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更要敏于从群众感受中发现矛盾风险、找准问题症结。对已结案但当事人未解“心结”的,应继续做好化解工作,用接地气的方式,讲清法理、事理、情理,做实定分更重止争,努力实现法官裁判和群众公正感受之间无“温差”、无“色差”。
  聚力于共治。人民法庭既是基层法治实施的重要主体,也是基层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如何做好服务基层良法善治这篇“大文章”?答案,就在共治的实践中。在江西,全省76%的法庭扎根乡村,与1094个乡镇综治中心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实行“中心吹哨、法庭报到”,有力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在浙江,省高院争取省委出台全面加强共享法庭建设意见,依托数字化手段,把指导调解、化解纠纷、普法宣传等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放眼全国,人民法庭已与23.4万家基层治理单位“在线”对接、联防联治,助力大量矛盾纠纷不出村;对接8836家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做实先行调解、指导调解、联动解纷。
  汇聚涓滴之力,可成法治江河,推动公平正义奔腾不息。在共治中汇聚合力,方能让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做好人民法庭工作,事关基础、事关长远。用实干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认同与支持,让司法公正与法治权威在每一个基层角落落地生根,这正是人民法庭的力量所在。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法治日报》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