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里戏外的正义回响

——跟随电视剧《主角》探寻秦腔法文化


  □ 陈思思

  近期,电视剧《主角》在央视一套播出。该剧改编自陕西作家陈彦的同名小说,播出后在全国掀起了观剧热潮。该剧的热播也让秦腔成功破圈,成为当下现象级文化热点。
  秦腔,中国最古老的戏剧之一,孕育于先秦、形成于秦、精进于汉、昌明于唐、完整于元、成熟于明、广播于清,几经衍变,蔚为大观,乃全国梆子戏之鼻祖。可以说,是秦腔深厚的历史积淀,让《主角》拥有了直抵人心的力量。
  循着电视剧《主角》的叙事脉络不难发现,隐藏在戏里戏外、代代相传的法文化传统,正是塑造秦腔独特文化品格的深层密码。
舞台之上的正义书写
  《主角》中,忆秦娥每一次在舞台上的大放异彩,都成为观众激动不已的情感共鸣点。打动观众的,不仅是其精彩的表演,更是她所演绎的一出出秦腔经典剧目。比如,《游西湖》以阴司审判与鬼魂复仇的叙事,呈现了人们对正义的朴素追求。秦腔的魅力正在于其擅长通过戏曲叙事生动书写有关正义的主题,从古到今,绵延不绝。秦腔传统戏中法文化剧目应有600多本,其中公案戏就有238个,经典剧目有《铡美案》《三滴血》《春秋配》等。陕甘宁边区秦腔红色法治剧目数量在60部左右,内容涉及三三制、婚姻自由、减租减息、司法审判等多种法治主题,代表性剧目有《刘巧儿告状》《血泪仇》《官逼民反》等。当代秦腔剧目中,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剧目亦不断涌现,如《卧虎令》《秦楼案》《关西夫子》等。通过秦腔,传统正义、红色法治与新时代廉洁得以一脉相承,并在各个历史阶段持续发挥着强大的社会治理功能。
  与《游西湖》的热烈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主角》中出现的《周仁回府》。该剧虽未在剧中完整呈现,但却成为该剧悲伤情感的精神底色与情绪回响。尤其当周师和古师在苟师离世后,对着其空床唱起《周仁回府》时,屏幕前的许多观众热泪盈眶。《周仁回府》讲述了周仁忍痛牺牲自己妻子解救受冤义兄之妻,最终使其阖家团圆的冤案平反故事。周仁的形象在长期传唱中逐渐成为“忠义”象征。剧中那一段“李英兰秉忠烈,人神共鉴”,不仅唱出了大家对苟师“忠义”的认可,也把秦腔法文化中关学之内涵表达得淋漓尽致。秦腔深受关学之滋养,在以“心”为核心的理论基础上,形成了依托“仁义礼智”四德涵养人心的价值追求,并以此塑造了许多经典法治人物。除了周仁,秦腔中还有执法如钢的王震、忠肝义胆的艾谦、除暴护法的海瑞、为民请命的孙安等。其中最深入人心的莫过于《铡美案》中的包公,那句“不除民贼不姓包”的唱词,将其对百姓的“仁义”深深地刻在了中国法治文化的基因之中。通过秦腔的传承与发展,这一基因得以延续并不断丰富,其中《刘巧儿告状》中马锡五、《卧虎令》中的董宣都成为中国经典的法治符号。
  此外,《主角》中从苟师到忆秦娥的吹火表演,也引发了观众的广泛关注与追捧。吹火是秦腔极具特色的表演特技,多用于鬼魂剧目,而此类剧目中多以冤案叙事为核心。如《游西湖》中,李慧娘吐火一场,被命名为“审鬼”,这一口口火焰是冤屈之火,是复仇之火,更是审判之火,通过这种舞台艺术,完成了对恶人的最终审判。秦腔中还有许多震撼的特技,集中体现了对公平正义的艺术化表达。如耍牙,多为扮演阴司判官的毛净所用。演员通过控制口中两颗较长的猪牙或牛骨磨成的牙齿,塑造威严肃穆的司法形象,以彰显惩恶扬善的法文化内涵。再如“滚钉板”,专用于鸣冤情节,通过极具冲击力的舞台呈现,表达对冤案昭雪的价值追求。此外,《主角》中呈现的秦腔服装、道具、妆容、脸谱、程式、音乐等艺术元素中多蕴含深厚的法文化内涵,共同构成了系统的法治文化表达体系,成为秦腔独具魅力的文化标识。
梨园之中的秩序构建
  《主角》中“忠”“孝”“仁”“义”四位师傅的名字,为观众呈现了一套完善且成熟的秦腔班社规则。在传统秦腔班社中,历来有进班后重起艺名的规则,尤其科班教育出现后,这种命名变得更加规范。如《主角》中四位师傅都为“存”字派学生,他们的名字中都有一个“存”字。秦腔历史中,清代著名的德盛班以“德”字为学员命名,其中名角儿有须生郗德育、小生王德孝、花脸田德年等。这种以统一字辈命名的规则,在班社内部构建起严密的辈分秩序,形成了尊师重道、长幼有序的管理体系,强化了成员之间的身份认同与行为约束,使班社内部得以维持稳定有序的组织运行。此外,崇高艺德的构建也成为秦腔学生命名的规则。《主角》中“存”字派老艺人多达三十多位,其“存”字后面,都跟着“仁、义、礼、智、信”“温、良、恭、俭、让”,还有“孝、悌、节、恕、勇”“忠、厚、尚、勤、敬”这些表达高尚品格的字。1912年易俗社成立后,以“中”“华”“民”“国”“秦”“易”“俗”这七个字来为学生命名,以期学生能以国家为重,以“移风易俗,启迪民智”为己任。无论剧中的“存”派老艺人,还是剧外的秦腔名伶,多有与其名相符之艺德,这成为秦腔薪火相传的重要保障。
  《主角》中也大量呈现了秦腔的行业规则。忆秦娥与四位师傅之间的师徒关系,不仅是该剧传承故事的核心,更是秦腔行规的典型代表。所谓“拜师”不是一种简单的形式,而是一套完善的规则。在传统秦腔科班中,拜师仪式是在庄王像前行四次作揖,磕四个响头,或由师傅授艺名。一经拜师后,徒弟就有遵守师傅教导、照顾师傅起居和赡养等义务,师傅则有倾囊相授的义务。忆秦娥正是通过这种行业规则,在尊师重道中获得了真传,改变了命运,秦腔也在这一规则内获得了延续。除此之外,《主角》中还呈现了许多其他秦腔行规,其中包括打开场、搭红、走穴、请戏、挂号、会戏、写戏、捎戏、换场面、帮行、包戏等。这些行规是秦腔行业内部具体运行的机制,贯穿于秦腔艺人从学艺、登台到流动演出的全过程,构成了一套高度细密且自我约束的行业规范体系。至今,许多行规仍发挥着重要作用,是我国文化法治体系构建的重要民间法基础。
法文化的场域生成与制度演进
  为使观众更为深入、全面地了解秦腔艺术,《主角》中还呈现了贯穿于戏里戏外的秦腔班社、会馆与艺人。班社与会馆是秦腔法文化的重要生成场域,艺人则是其关键的传承主体。其中忆秦娥演出的百年关中骡马古会,原型为西安市骡马市。由于骡马市自身良好的戏曲生态,清代乾隆年间,由行业牵头联络,集资在此兴建梨园会馆,用于行业间相互扶持、共同规范,有效保证了秦腔的兴旺发展。而剧中所谓“规矩多”的易俗社,则是在1912年,为响应全国戏曲改良而成立的新型班社,以一出《三滴血》重塑了民间社会的秩序观念与法律意识,并以严格之社规树立了行业治理之典范。剧中的省戏曲剧院,原型为陕西省戏曲研究院,其前身为1938年成立的陕甘宁边区民众剧团,这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成立的第一个革命戏曲团体。通过一系列新编或改编的红色法治剧目,为边区法治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无论易俗社,还是陕西省戏曲研究院,至今仍以法治剧目演出为己任,不断在为当代法治建设而努力。
  2021年11月26日《陕西省秦腔艺术保护传承发展条例》通过,该条例是全国首部省级层面针对单一戏曲剧种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这个“首部”,如同《主角》的走红一样,根源于秦腔与法律血脉相连的千年历史,与其独特的法文化魅力。
  当我们跟随《主角》重新审视秦腔,探寻其背后隐秘的法文化密码,就会明白:在秦腔慷慨激昂的怒吼中,长久地回荡着中国人传承千年的正义之声。
  (作者系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副教授)
  漫画/高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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