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需要重点把握的十个关键问题
□ 江必新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归根结底是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这一重大论断,为新时代我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发展指明了根本方向、确立了根本遵循。法学作为哲学社会科学的关键支柱、全面依法治国的理论基石,其知识体系的自主性、原创性、体系化水平,直接关系法治道路的理论自觉、法治制度的学理支撑、法治话语的国际主动权。
立足新发展阶段、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是当前法学界肩负的重大政治任务、学术使命与时代课题,需要重点把握和破解十个根本性、全局性、方向性问题。
一、正确处理借鉴外来与立足本土的辩证关系,彻底摆脱西方中心主义法治话语桎梏
长期以来,我国法学研究把西方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治理论、制度范式、价值标准当作“普世模板”,简单套用域外理论解释中国法治实践,造成理论阐释与制度现实错位、学理逻辑与治理实践脱节。
构建自主知识体系,必须坚持以中国实际为研究起点、以中国问题为研究中心、以中国实践为检验标准,既要秉持开放包容姿态,合理吸收人类法治文明的有益成果,做到择善而从、融会贯通;又要坚决摒弃路径依赖与话语依附,破除西方中心主义叙事垄断,构建独立自洽、立场坚定、逻辑自主的法学研究坐标体系,实现从“移植借鉴”向“自主建构”的根本性转变。
二、深度扎根中国式法治现代化实践,筑牢法学知识体系的实践本源
实践是理论的源泉,创新是实践的升华。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理论的生命力在于创新”,而一切创新都源于鲜活实践。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是人类法治文明的新形态,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化、共同富裕法治保障、基层社会依法治理、数字治理法治化、基层矛盾实质性化解等全新实践场景,是西方传统法治理论未曾覆盖、难以诠释的全新法治图景。
构建自主知识体系,必须坚持实践第一、问题导向,把全面依法治国生动实践作为法理创新的源头活水,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依规治党的全链条实践中提炼规律、升维理论、建构体系,让中国法学真正扎根中国大地、回应中国需求、解决中国问题。
三、系统阐释根本法治制度法理,夯实中国法治的核心学理底座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制度架构,是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最本质的特征、最鲜明的优势,也是中国法学区别于西方法学体系的根本标识。
构建自主知识体系,必须深化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研究,系统厘清三者统一的内在逻辑、价值结构、运行机制、实践路径,原创性构建属于中国法治的基础理论,筑牢法学知识体系的制度根基与法理基石。
四、重塑本土原创概念范畴体系,打造具有辨识度的中国法治话语
概念范畴是学科体系的细胞,是知识自主的逻辑起点。一门学科没有自主原创的核心范畴,就没有独立的知识体系与话语体系。当前,我国法学研究的基础概念、分析工具、评价框架大多源于西方移植,本土原创性、标识性、体系化的法学范畴稀缺,导致我国法治领域学理表达与话语传播受限。
构建自主知识体系,必须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与当代中国法治实践,加快提炼、定型、推广天理国法人情相统一、德法共治、协同治理、实质公正、纠纷实质性化解、良法善治等一系列原创性基础范畴,迭代更新传统舶来概念体系,搭建层级清晰、逻辑严密、内涵丰富、自洽完备的中国法学范畴体系,从源头上实现法学知识的自主自立。
五、深化法学交叉融合研究,构建整体性、系统性、现代化法学范式
新时代的法治问题,从来不是单一部门法问题,而是政治、经济、社会、科技、文化交织叠加的系统性复杂问题。数字法治、智能治理、生态法治、安全法治、涉外法治、社会治理现代化等重大领域议题,均具有跨界性、整体性、复合型特征。传统条块分割、学科壁垒森严、部门法各自为战的碎片化研究范式,难以回应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系统性法治需求。
构建自主知识体系,必须树立系统思维、整体观念,彻底打破学科围墙与部门壁垒,推动法学与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计算机科学、国家安全学等学科深度交叉融合,推动研究范式从分科注释、单点对策转向整体建构、体系创新,形成适配现代复杂治理、彰显中国治理逻辑的新型法学知识形态。
六、推动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厚植中国法学的文明底蕴
中华法系绵延数千年,积淀了独具东方智慧的法律思想,是人类法治文明的宝贵财富,是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独一无二的文明根脉。
长期以来,我国法学研究存在传统法治资源活化利用不足、古今法理融通不够、文明优势转化不强的问题。构建自主知识体系,必须深入梳理中华法治文明发展脉络,萃取传统法治精华,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实现传统法理智慧与现代法治精神、当代治理需求的深度融通,让中国法学既有时代高度,更有文明厚度、历史深度。
七、聚焦重大法治现实难题攻关,提升法学理论的治理赋能能力
理论创新的最终价值,在于指导实践、破解难题、服务治理。当前,全面依法治国进入系统推进、纵深突破的关键阶段,法治政府提质增效、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算法规制与数字人权保障、基层治理法治化、反腐败法治体系完善、民生权益精准保障、社会矛盾源头治理等一系列重点难点问题,迫切需要原创性、本土化的法学理论提供方案供给、学理支撑。
构建自主知识体系,必须摒弃脱离现实、空洞思辨、盲目跟风的研究倾向,坚持以重大法治问题为主攻方向,以真问题牵引真研究、以深研究催生新理论,实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同频共振,切实增强中国法学服务治国理政、护航现代化建设的硬核能力。
八、统筹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协同建构,增强中国国际法治话语权
当前,全球治理体系深刻变革,国际规则博弈、制度竞争、法治话语争夺日趋激烈。我国涉外法学研究长期依附域外理论、跟随西方话语,存在理论基础薄弱、话语被动、阐释不足的突出问题。
构建自主知识体系,必须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立足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主动跳出西方国际法学理论框架,围绕全球治理法治化、国际争端解决体系变革、反对单边制裁与霸凌规制、跨境权益保障、国际规则重塑等重大议题,原创性构建中国自主的涉外法治、国际法治理论体系,系统阐释中国立场、中国方案,推动中国法治经验上升为国际法治文明成果,持续提升我国全球治理法治话语权与规则塑造力。
九、革新法学学术评价体系,健全自主知识生产内生机制
长期以来,我国法学学术评价存在重域外成果、轻本土创新,重注释移植、轻原创建构,重形式指标、轻实践贡献,导致扎根中国、服务本土、原创创新的研究得不到应有认可,严重抑制法学自主知识生产活力。
落实党中央关于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重大部署,必须构建以原创性、学理性、实践性、贡献度为核心的法学学术评价新标准,建立适配中国法学自主发展的激励机制、评价机制、容错机制,涵养扎根中国、守正创新、求真务实、风清气正的优良学术生态,为自主知识体系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十、建强新时代法学学术共同体,夯实自主知识体系人才根基
当前,我国法学研究队伍规模庞大,但仍存在研究碎片化、议题跟风化、理论浅表化、谱系分散化等问题,而且高层次领军人才储备不足,稳定传承、接续创新的中国法学学术谱系尚未完全成型。
构建自主知识体系,必须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全面加强新时代法学人才自主培养,着力培育一批政治立场坚定、法治视野宏阔、学术素养深厚、立足中国实践的法学理论骨干力量,形成代代接续、持续迭代的学术传承格局,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行稳致远提供人才支撑。
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是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的战略性工程,是新时代法学界久久为功、持续深耕的核心任务。广大法学理论工作者,要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坚守中国立场、弘扬中国精神,牢牢把握主体性原创性核心要求,聚焦十个关键问题持续攻关、守正创新,构建逻辑完备、内涵丰富、特色鲜明、融通中外的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学理支撑和强大智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