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援情系民生解民忧护民“薪”

广西司法行政“安心行动”守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 本报记者   吴良艺
□ 本报通讯员 徐志红 侯馨敏
  
  “不用反复奔波,法律援助给了我们坚实的依靠。”近日,拿到71万元工伤赔偿的四川籍农民工曾某感慨道。
  此前,曾某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务工时遭遇工伤,用工企业开始拒不赔偿。贺州市八步区法律援助中心迅速启动维权绿色通道,联动四川宜宾法援机构跨区域协作,全程攻坚推进,最终帮助曾某拿到71万元工伤赔偿,切实解决了伤残职工的生活与救治难题。
  致敬劳动,法治护航。今年以来,广西司法行政系统深入践行法治为民宗旨,聚焦农民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重点群体,扎实开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法律援助“安心行动”,以“一站式、便民化”法律援助服务,为农民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群体筑牢权益防线。
  数据显示,广西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今年以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978件,其中涉农民工1763件,追索工伤赔偿57件,用实实在在的行动为劳动者撑起“保护伞”。
  靠前服务、源头预防,让维权关口“往前移”。“今年以来,广西各地创新宣传形式,线上依托公众号推送、短视频解读,线下法律服务延伸至招聘会、工业园区、建筑工地、零工市场等一线场景,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从源头预防劳动纠纷。”自治区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处长王隽航介绍道。
  广西各地市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新路径: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走进该市网约车司机党群服务中心,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送上有针对性的法律保障指导;柳州、桂林等地主动对接“工会就业服务行动”、送岗就业等专场招聘会,现场设立法治服务点,引导劳动者理性维权、企业依法用工;钦州、玉林、贺州等地组建律师团队深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排查用工风险、规范合同管理,推动劳动争议化解在萌芽状态……
  在柳州市务工的张女士,不仅被单位拖欠工资,还遭遇单位注销“逃责”,一度陷入维权困境。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安排律师介入,快速推进仲裁程序,成功帮张女士追回被拖欠的工资及经济补偿。事后,张女士特意带着锦旗,来到柳州市法援中心表达感谢:“太感谢法援中心的律师和工作人员了,要不是你们,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
  劳动者遭遇欠薪、工伤等烦心事,本就身心俱疲,如何通过法律途径帮助他们快速解决问题,成为广西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力点。
  “今年以来,广西各地全面开通劳动者维权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对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请求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推行‘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全区通办’等便民举措,最大限度压缩办案时间,实现维权‘加速度’。”王隽航说。
  维权不是“单打独斗”,协同发力才能事半功倍。广西各地司法行政部门还立足职能,与相关部门协同,探索建立“援调裁诉”一体化衔接机制,打造“一站式”维权服务平台,形成维权合力。
  桂林市司法局联合相关部门,建立重大集体劳动人事争议多方联动工作机制,强化“调援裁诉”一体化衔接,组建专项法律援助律师库,推行“法律援助+调解+仲裁+诉讼”联合处置模式,缩短维权周期、提升服务质效。
  贺州市司法局加强与人社、劳动仲裁、工会、法院、检察院等沟通协作,建立信息互通和联合调处机制,实现咨询、代理、调解、仲裁、诉讼无缝衔接。
  崇左市司法局牵头建立“一站式”维权平台,实现劳动仲裁与法律援助无缝衔接,劳动争议类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周期进一步缩短。
  “下一步,广西司法行政系统将持续深化‘安心行动’,不断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模式、强化队伍建设、健全长效机制,聚焦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扩大宣传覆盖面,提升案件办理质效,以更精准、更便捷、更优质的法律服务,全力守护劳动者‘劳有所得、伤有所赔、权有所护’。”王隽航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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