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水平推进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
南海之滨潮不息,法治先行启新程。2021年5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意见》,赋予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重大使命,这是继1992年经济特区立法权落地后,深圳法治建设史上又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深圳始终锚定“法治城市示范”战略定位,坚持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全力打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地,让法治成为深圳高质量发展最鲜明的底色、最坚实的保障、最亮丽的名片。
五年来,深圳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蹄疾步稳、硕果频出:获评全国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荣获“法治政府奖”;5次获评全国营商环境最佳口碑城市,连续5年位居全国重点城市“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评估第一名;前海自贸片区制度创新指数连续4年全国第一;2025年首次跻身全球最受欢迎仲裁地行列……一系列标志性成果,充分彰显了深圳法治先行、勇立潮头的使命担当,为新时代法治建设提供了特区样板。
一、坚持党建统揽全局,锚定法治建设正确航向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更是深圳建设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定盘星”。法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全链条,唯有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才能统筹各方资源、破除部门壁垒、规避改革偏差,确保法治建设始终落实中央要求、服务国家战略、贴合城市发展、回应民生需求。
深圳始终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全过程和各领域。市委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市发展全局,在深圳市“十四五”“十五五”规划中进行专章部署,每年常态化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和市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听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汇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紧扣目标任务,出台专项实施方案,围绕营商环境、基层治理、涉外法治、人才培育等关键领域,构建顶层设计、专项配套、落地实施的全链条制度体系。市委依法治市办充分发挥统筹协调职能,建立季度调度、半年通报、试点推广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健全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检察法律监督协同联动机制。在全国率先构建法治城市量化指标体系与智能评估系统,以大数据、人工智能赋能法治建设精准施策、提质增效。
二、坚持改革破局赋能,打造法治先行示范实践样板
改革与法治相辅相成、辩证统一。当前,新经济、新业态不断涌现,超大城市社会矛盾纠纷复杂多元,传统治理模式和制度供给难以适配发展新形势。深圳立足特区定位、紧扣时代需求,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思维、先行先试,以法治改革破解制度堵点、补齐治理短板、完善规则体系,通过机制重塑、流程再造、数字赋能,推动法治建设从被动适配向主动引领转变,形成一批原创性、标志性、可复制的法治成果。
面对市场主体发展痛点,深圳刀刃向内深化执法监管改革,在全国首创“扫码入企”监管模式,对380余万家市场主体赋码留痕、全程溯源,大幅减轻企业迎检负担。推行轻微免罚柔性执法,五年来累计适用减免责清单超2.4万次、减免金额超5.46亿元,创新推行跨部门联合检查、工地噪声“远程喊停”等数字化监管模式,实现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创新推出个人破产制度,厘清诚信创业与恶意逃债边界,打破个人债务无限追责桎梏,畅通市场主体救治与退出通道,涵养宽容失败、鼓励创新的良好生态,有效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
用好特区立法权,五年来制定修改法规83部,其中19部为全国首创,低空经济、人工智能、合成生物等前瞻性立法构建起适配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法律制度体系,实现立法先行、产业赋能、经验输出的良性循环。针对科创发展保障难点,构建商业秘密全链条保护体系,明晰认定标准、优化举证规则、加大惩罚性赔偿力度,破解商业秘密侵权成本低、企业维权难等顽疾,为深圳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筑牢法治屏障。
在推动依法行政提质增效方面,持续精简议事机构、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市政府法律顾问室五年累计出具法律意见4400余份、审查合同3000余份,确保行政决策合法合规、公开透明。纵深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整合复议资源、统一办案标准、规范办理流程,推动近九成行政争议在基层源头化解,行政复议首选率稳步提升,有效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减少矛盾上行。
聚焦司法公正,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依托司法审判大模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优化司法资源配置,2021年至2025年全市法院办结案件近300万件。创新重点领域“三合一”审判机制,严格落实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民法典绿色原则,以司法护航创新发展与生态保护。完善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商事争议解决机制,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群众安全感、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满意度和公安工作满意度连续5年居广东省第一。
立足基层治理需求,建成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综治体系,出台全国首部纠纷多元化解条例,依托千余个调解组织每年化解大量基层矛盾,搭建“民意速办”“企事速办”数字化平台,实现社会治理从被动处置向主动预防转变。聚焦超大城市民生痛点,创新建立“生命至上、接警即查”失联人员查找机制,打破传统处置时限限制,实现多警种全域联动、快速搜救,高效守护特殊群体生命安全。
为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深圳健全涉外法治体系,搭建企业海外综合服务平台,深化深港澳法治协同,实现跨境破产互认、“港资港仲裁”、跨境文书送达等制度突破。高标准建设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目前已集聚289家高端法律机构;近三年全市新引进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处12家,占全国新批准数量近六成,吸引超350名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来深圳执业,以高水平涉外法治赋能大湾区融合与对外开放。
三、坚持加强经验总结,持续擦亮先行示范金字招牌
五年深耕实干,深圳法治先行示范建设积累了丰富实践经验。我们更加深刻认识到,坚持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唯有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建设全过程,才能确保改革方向不偏、落实力度不减;坚持改革创新是法治建设的核心动力,唯有直面发展堵点、民生痛点完善制度供给,才能让法治持续适配高质量发展需求;坚持法治为民是法治建设的价值底色,唯有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加强法治保障,才能让群众共享法治红利、感知法治温度;坚持引领示范是特区的使命担当,唯有跳出一城之治、主动探路破冰,才能持续为全国输出可复制的法治经验;坚持开放融合是法治升级的必由之路,唯有对标国际规则、深化湾区协同,才能构建适应高水平开放要求的涉外法治体系。
立足“十五五”新起点,深圳将紧扣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战略目标,继续大胆探索、开拓新局,推动法治建设从“先行先试”向“引领示范”跨越,加强法治经验提炼固化与推广输出,不断提升法治建设全国示范力与影响力,以高水平法治护航城市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高品质民生、高水平开放,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深圳答卷,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更多深圳智慧与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