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助力残疾人依法维权
□ 栗玉晨
刚刚过去的5月17日是第36个全国助残日,主题是“保障残疾人平等权益,促进残疾人融合发展”。当天,司法部、中国残联联合发布10起残疾人法律援助典型案例。这批案例覆盖视力、听力、言语、智力残疾人,涉及婚姻家庭、社会保险、劳动报酬、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等常见矛盾纠纷,彰显了法律援助扶弱助残、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制度价值。
残疾人权益保障程度是衡量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尺。保障残疾人平等权益,核心是消除一切基于残疾的歧视,以法律、制度和行动为支撑,确保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中,享有与普通公民同等的权利、尊严和发展机会。今年恰逢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通过20周年,在这一重要时间节点推出包括发布残疾人法律援助典型案例在内的系列活动,既是对公约精神的践行与呼应,也是集中展现我国尊重、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稳步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
残疾人既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力量,也是需要给予格外关心、格外关注的特殊群体。我国早在1990年就颁布了残疾人保障法,旨在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我国有8500多万残疾人,目前虽然历史性地解决了残疾人绝对贫困问题,但残疾人权益保障仍面临一些挑战。更值得关注的是,现实中一些残疾人即使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他们也不敢、不能、不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此次有关方面发布残疾人法律援助典型案例,正是为了鼓励残疾人正视自身权益,积极通过法律援助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有力彰显了司法的温度和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力度。
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堵点”,就是法治服务的“靶点”。让残疾人能和普通公民一样平等接受教育、就业创业、享受社会服务,需要引导社会公众共同营造尊重残疾人的社会环境。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中,一起为听力残疾人生育保险待遇纠纷提供法律援助的案件颇具代表性。该案中,女性劳动者潘某属于听力残疾人,在怀孕、生产和哺乳期等需要给予特殊保护的时期,遭遇用人单位在产假时长、社保费用缴纳、生育津贴发放、离职保护等多方面的权益侵害,折射出女性残疾劳动者在职场中权益容易受损的现实困境。当地法律援助中心不仅及时受理申请、提供援助,还在起诉后协调检察机关的支持起诉,反复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最终促成公司支付潘某社保款项、津贴、工资差额及补偿3.8万元,圆满解决了纠纷。从这起案例中,我们看到相关部门不仅为残疾人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服务,更通过无障碍沟通、证据梳理、多方协调等举措,让残疾人在法律程序中感受到尊重与温暖,促进残疾人全面参与并融入社会生活。
不断提升残疾人法律援助的可及性、精准性、有效性,是助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采取务实举措提升残疾人法律服务水平,持续满足残疾人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让残疾人切实感受到法律的温度,我们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例如,如何在程序便民、证据收集、实体公正等方面探索更多好经验?如何在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中既坚守制度刚性又饱含人文关怀,真正实现法理与情理的有机统一?如何进一步加强与各级残联的沟通协作,及时全面掌握残疾人群体在法律服务方面的特殊需求……这些都需要更多生动实践和积极探索。
保障残疾人权益,任重道远,行则将至。让我们携手共进,以制度体系保障平等权益,以点滴善举汇聚温暖力量,让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成为社会风尚,让法治的阳光照亮每一位残疾人的前行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