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法治浙江“蓝色样本”
舟山构建“陆海统筹”海洋特色市域法规体系

图为浙江省舟山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立法调研。
□ 本报记者 王 春 文/图
□ 本报通讯员 郭振兴 王涛
“弃置渔具污染问题执法监管效果如何?”
“船舶清舱因锚地资源短缺导致船舶等待时间偏长,下一步将采取哪些措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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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舟山市人大常委会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专题询问会气氛紧张热烈。6名舟山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1名场外连线代表,聚焦船舶锚地清舱、资源回收企业税收政策落实、海洋弃置渔具治理等船舶修造企业难点、海岛民生痛点,开门见山、精准发问。专题询问会通过电视和网络现场直播。舟山市政府相关局办主要负责人直面问题,坦诚应询。
今年是法治浙江建设20年。这是舟山市人大发挥自身职能、推进法治建设的一个日常片段。
舟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张明超向《法治日报》记者介绍,舟山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委决定和省人大决议精神,聚焦经略海洋,依法履行职权,用法治助推改革、用法治规范治理、用法治增进福祉,精心描绘法治浙江建设的海洋海岛高质量实践新画卷。
构建海洋特色法律制度
舟山海域辽阔、岛屿众多,是世界著名渔场之一,世界第一大港宁波舟山港和上海洋山港均扎根于此。这里已建成全国最大的油气储运基地、油气贸易港、大宗商品物流枢纽和全球第四大船加油港。
自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舟山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聚焦海洋、海岛、港口等领域开展创制性立法,为地方立法实践提供了“舟山解法”和“蓝色经验”。
《舟山市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条例》《舟山市港口船舶污染物管理条例》《舟山市陆源污水间接排放海洋管理规定》,均为全国首创;《舟山市瓶装燃气运输与配送管理规定》《舟山市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走在浙江前列。《舟山市港口船舶污染物管理条例》中的创设性条款,实现了港口船舶污染物海陆无缝衔接,成功将港区的“污染压力”转化为生态治理的“实践范例”。
截至目前,舟山市人大把解决改革发展热点难点和群众急难愁盼作为立法导向,已先后制定地方性法规17部,牢牢把握海洋海岛治理主线,构建起“陆海统筹”的海洋特色市域法规体系。
针对海岛海上情况复杂、社会矛盾易聚集、服务半径大等特点,舟山市人大常委会在制定《舟山市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的基础上,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今年4月,《舟山市海上“枫桥经验”促进条例(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一项聚力提升海洋海岛治理现代化水平的地方立法正稳步推进。
这是舟山聚焦“抓前端、治未病”理念,努力实现“小事不出船、大事不出岛、矛盾不上交”海上治理目标、在法治轨道上不断推进海洋海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行动。
夯实现代海洋城市基础
作为我国首个以群岛建制的地级市,舟山发展目标是建设现代海洋城市。
舟山市及其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这一目标,向海图强、向海开放,充分发挥重大事项决定权职能,作出合力加快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支持加快建设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助力现代海洋城市建设“985”行动等方面的决定,坚持有效监督和有力支持相统一,助推政府落细落实发展战略和政策举措,连续数年开展专项监督,法治保障大宗商品储运、加工、贸易交易业务模式创新,推进海洋强国国家战略落地;助力绿色石化、“一条鱼”、船舶海工、海洋新质生产力培育等海洋特色产业发展,统筹海洋经济发展与海岛民生,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
在法治政府专题询问会上,还紧跟着一项重头戏——在审议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报告的基础上,通过数字化应用系统现场对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对29位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现场打分,当场公布结果,充分展现了人大监督工作的公开性与时效性。
舟山市人大紧盯“核心指标”和“关键少数”,依托法治政府监督数字化应用系统,连续五年从多个维度开创性推进法治政府专项监督,创造性嵌入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现场述法评议,以“全面审议+述法评议”“定性分析+定量分析”“现场体现+综合反馈”相结合的方式,分析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督促责任落实,实现了动态、实时、精准监督。
舟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捷表示,这一创新实现了从“听取报告”到“述法评议”、从“整体评价”到“个体画像”、从“关门评议”到“现场亮分”的三重跃迁,实现了人大监督频次、质量与群众满意度的“三提升”。
此外,舟山市人大还创新探索“人大监督+检察监督”模式,开发建设“数检督”应用系统。系统运行以来,共收到代表提出的海洋检察线索400余条,其中关于海滩长期存在固体垃圾、售卖不合规渔具等意见建议成功转化为检察建议,推动政府部门措施落地。
舟山还将立法联系点功能深度嵌入“数检督”和“海上融治理中心”等平台,推动涉法民生诉求转化为治理实招。
舟山市人大常委会在全国率先作出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海洋检察工作的决定,全力支持检察机关开展海洋检察工作,创新推动检察监督融入海洋治理,支持8家涉海部门共建海上安全执法司法联席会议及重大案件会商等四大配套机制,着力解决休闲渔船安全监管、海上沉船碍航等难题,努力探索破解“九龙治海”痼疾。
推动海岛民生福祉改善
海岛地域分散、资源共享性差、基本公共服务分布不均,这是海岛地区的天然劣势。在法治浙江建设的指引下,舟山以市域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改革为依托,厚植为民情怀、践行人民民主,推动法治成为最好民生福祉。
舟山市人大弘扬民主与法治精神,积极开展制度机制创新,奏响了海岛共富、基层民生的协奏曲与最强音。
舟山市人大践行人民至上的政绩观,创新开展“主题+问题”国家机关进站活动,打破区域、层级限制,实现上级部门核心业务直插基层,群众面对面提问、部门面对面答题、领导面对面交办。
此举不仅直面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推动政府公共服务供给模式从传统“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更将碎片化服务转变为整体性治理,实现从解决一个问题向解决一类问题转变,成为舟山优化海岛公共服务、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工作抓手,打通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最后一公里”。
3年来,舟山市本级的国家机关围绕350余个主题、1100余个问题进站与代表协商,推动解决各类问题900余个。县区层级的进站活动也同步展开。
舟山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邵军介绍说,依托“主题+问题”平台,将党委、政府与代表群众的良性互动贯穿于“民呼我应”全链条,推动解决了一批高频民生难题。
为进一步改善海岛民生,深化打造“民生面对面·书记市长走进基层单元”机制,舟山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做实“走进人大感知法治”系列活动,创新联动开展“共享法庭”“融合检察”“七步工作法”“代表跑小岛、民意即时通”“双点议事”等特色工作品牌,深化“产业链上的代表联络站”等做法,建点于田头、船头、码头,拓展到产业链、项目部、风景区,打造具有海洋海岛辨识度的“基层民主综合体”,拓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在海岛渔农村和基层的人大实践,以法治为民回应群众之盼,让法治建设的成果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