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波

  □ 任丹江
  
  秦岭初夏,山间微风拂过,花香阵阵,引得蜂群嗡嗡嘤嘤。
  日头落山,大林撂下锄头,摁手机一看,该收工了。
  这几年,城里人爱往乡下跑,大林这帮曾在外打工的庄稼把式又陆续回了村。囤山货、养禽畜、挖药材、种蔬果,旺季时再张罗起农家乐,日子倒也滋润。最让大林得意的,是他家那十多箱蜜蜂。其实,村里的蜜蜂多是“招”来的野蜂。春夏时节,繁花似锦,不时就有蜂群寻来,谁先收走就属谁家。
  这天傍晚,大林下地归途,路过村东头王二强家的核桃树,偶一抬头,见树梢悬着一团黑影,“好家伙!”大林顿生心喜,“这不白捡的一箱蜂吗?”大林估摸蜂虽落在王家核桃树上,但王二强未必察觉,为避人口嫌,他决定晚上再去招蜂。
  当晚,大林轻手轻脚摸到目的地,老练地张开布袋刚准备行动,面前的蜂团“轰”地四散飞开。不等大林回过神,他的脸、胳膊已被蜇了数下,火辣辣地疼,大林赶紧往树下溜。脚刚沾地,就撞见王二强。“眼红我招蜂是吧?给人背后捣棒槌!”大林捂着脸,不由分说就是一通指责。王二强却显出一脸懵:“你说谁呢?我刚听见动静撵出来,可别血口喷人!”两人掰扯了半天,谁也不让步。
  无奈,大林连夜去镇卫生院治疗。伤愈后,他找王二强索要1500元医药费,但对方依旧一口咬定自己没“作案”,村支书老罗也从中调和未果,大林遂找到了镇综治中心。
  派驻综治中心法官郑为民接待了大林。“眼下要先搞清楚到底是谁扰乱的蜂窝?”于是,他联合检察院、公安局派驻人员,一同赶往事发现场,在核桃树下的石坎里,调解组找到几截粘着些许蜜痂的竹片。
  “这就是使用的工具,但事发夜间没有目击证人,如何查实?”郑为民几人颇费神思。
  事后,据大林询问笔录记载,他确定当时没有用竹竿捅进蜂窝,也就是说蜂是被竹竿在外围的搅动吓乱了。调解组又作了进一步分析,即竹片上黏着的蜂蜜并非来自王二强家树上的这一窝。
  夜晚再次思索事件,郑为民想起自己白天进村时,农户家家房前屋后多是毛竹,可案头这几截竹片是乌竹。翌日,郑为民找老罗打听,对方一拍腿肚:“嗨,咱村就两家种乌竹的,张三虎和李茂才!”
  之后,郑为民托人假装成顾客,分别从王二强、张三虎、李茂才家各买了些旧存蜂蜜,又请镇上的老蜂农进行了“鉴定”。对方把蜜挑起来闻闻、捻捻,又尝了尝,笃定地给出结论:“李家的蜂蜜因糖分高,结晶颗粒极细、不易察觉,属洋槐蜜;而王家、张家的百花蜜结晶肉眼可见,味儿更淡。”
  这下,郑为民等人心里有了数,同老罗、大林直奔李茂才家。李茂才起先说自己压根儿没去过现场。见状,郑为民将其叫到里屋面对面和他说道一番,不一会儿二人出来,只见李茂才一张糙脸微微泛红,头也低了下去:“王家核桃树上那窝蜂是我家箱里刚分出去的,白天我跟蜂群寻到王家,确定它们‘落户’于此,我原想晚上悄悄去收回,免得多费口舌……我拿着特制的招蜂竹竿,在竿头抹了自家的蜂蜜,原想作为诱饵的,谁承想来时发现大林已捷足先登,心里那个气啊,便偷偷撑起竹竿,朝着蜂团周围就是一阵抖……”
  紧接着,在综治中心调解组一众人员见证下,李茂才当场向大林赔了不是,并偿付了900元药费。大林这头呢,因自身防护措施欠妥,自行负担了其余损失。他也因自己一时冲动,冤枉了王二强向其诚恳道了歉,一场“蜂”波,就这么消于萌发、止于未诉了。
  (作者单位:陕西省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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