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城西法院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

建立澄清机制破解企业“涉诉即受限”

  本报讯 记者徐鹏 在巩固2025年“十项举措”实施成效的基础上,近日,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出台2026年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记者注意到,新推出的“十条措施”针对性强、创新性足,不少举措直面当下市场主体面临的实际困难和经济发展存在的不合理问题,提升了审判执行工作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精准度和实效性。
  针对企业涉诉信息被不当抓取导致“未判先损”、金融机构“一刀切”限贷抽贷等问题,探索建立涉诉信息客观中立披露与澄清机制,对于在该院涉民商事案件、执行案件企业,若因涉诉信息不完整获取导致其信贷融资、招投标等经营受阻,经企业申请,客观披露案件所处审理执行阶段、诉讼标的额等基本信息,明确“涉诉不等于失信”。同时加强与发改、金融监管、工商联等部门的联动协作,推动涉案企业客观状态纳入金融信贷审批参考,引导金融机构摒弃“一刀切”做法,保障企业正常融资需求。
  为妥善平衡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与经济健康发展的关系,有效规制职业打假人“知假买假”及经营者设置“霸王条款”“收款不退”“卷款跑路”等违法行为,强化与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诉调对接,探索建立涉消费纠纷“快立、快审、快执”工作机制。印发《合规经营与消费风险防范指引》,引导企业规范营销宣传、严格明码标价、优化售后服务,助力消费市场健康发展,全力打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结合辖区特色产业发展和商圈经济运营实际,印发《反不正当竞争司法保护指引》,进一步明确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裁判标准,强化对“内卷式”竞争行为的司法规制力度。对大型企业利用市场优势地位设置不合理条款、挤压中小企业生存发展空间的行为,依法认定相关条款无效,持续净化市场竞争生态,为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规范发展提供清晰明确的司法指引。
  针对“职业闭店人”通过变更法定代表人、虚假清算、恶意注销等方式协助经营者逃废债务的突出问题,将综合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审判职能,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秩序、恶意逃废债务等违法行为。在审判执行程序中,依法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追究实际控制人及相关责任人员的民事责任,强化清算义务主体怠于履职的法律责任,严厉打击逃废债行为,树立“违法逃债必将依法追偿”的司法导向。
  城西区法院还将建立涉企执行案件“快执通道”,每季度开展“护企安商”集中执行行动,重点攻坚涉中小企业账款执行难问题,对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兑付。推广涉企案件委托律师调查制度,充分发挥律师在财产线索查找、企业履行能力调查等方面的专业优势,进一步拓宽财产查明渠道,提升案件执行到位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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