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三地法院共绘“法护黄河”新图景
从司法共识走向协作共为
□ 本报记者 刘玉璟 郭君怡
大河奔涌,九曲连环。浩浩荡荡的黄河沿青藏高原奔涌而下,从乌海市巴音陶亥镇入内蒙古自治区,在蜿蜒流淌中滋养了沿黄流域的广袤土地与众多生灵,勾勒出神圣壮美的“几字弯”画卷。
近日,一场别开生面的普法宣讲在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磴口县黄河滩区展开。磴口县人民法院、检察院联合相关行政单位在黄河岸边,为沿线群众深入解读了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黄河河道和滩区管理的禁止性规定,引导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调整种植结构,严守生态保护边界,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凝聚起的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
巴彦淖尔市、乌海市和阿拉善盟共处黄河“几字弯”区域。近年来,三地法院始终站在流域的整体高度谋划和推进司法协作,不断深耕细作机制共建、资源共享,持续深化推动全方位、全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共同绘就了“司法守护母亲河”全新图景,守护黄河安澜从司法共识走向协作共为。
提升专业化审判
黄河“几字弯”攻坚战是新时代“三北”工程三大标志性战役之一,“几字弯”区域内分布着库布其、乌兰布和、腾格里三大沙漠,集中了攻坚战区74%的沙化土地综合治理任务,保护好几字弯流域绿水青山,是三地法院共同肩负的重大政治责任和光荣历史使命。
2025年11月,三地中级人民法院共同召开黄河流域内蒙古段西部片区“司法保护母亲河”协作交流会议,三地中院及辖区8家基层法院签署《“司法保护母亲河”区域协作备忘录》,建立了全覆盖全链条的司法协作机制,在推动党建聚力、分享法院资源、比拼业务技能、培育英模人物四个方面开展深度合作,进一步拓展了协作方式、丰富了协作内容。这既是一次跨区域司法力量的再集结,更是一场守护生态家园的庄严再承诺。
据了解,为深化黄河流域(甘肃—宁夏—内蒙古段)环境资源司法协作,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法院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共同签署《黄河流域(甘肃—宁夏—内蒙古段)保护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在建立协作配合审判机制、疑难问题研讨机制、信息共享机制等多方面达成一致,并在共同强化审判体制和队伍建设等8个具体事项上进行协作,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与保障。
立足临河区沿黄流域呈狭长分布的地理特征,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创新法庭功能布局,明确双河人民法庭集中管辖涉黄河生态案件的核心职能,并在此基础上升级成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合议庭”,同时在关键区域设立“环境资源保护法官工作站”,实现了审判力量的精准投放和高效运作,以专业化审判实现高质效办案。
扩大恢复性司法
黄河流域环境资源类案件具有主体多、利益大、影响深的特点,案件性质往往涉及刑事、民事、行政多重交叉,然而无论是刑事量刑还是民事裁判,“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保护黄河流域生态安全”是贯穿始终的司法理念和司法审判的最终目标。
近年来,三地法院以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为导向,以生态环境修复为中心,综合运用多种责任承担方式,让破坏者为其行为付出应有代价的同时,最大限度恢复被损害的生态环境。
磴口县位于巴彦淖尔市西南部,地处河套平原源头,东依黄河,北靠阴山,西邻乌兰布和沙漠,是阻止沙漠向黄河推进的重要防线。在审理黄河流域生态环资类案件中,磴口县法院将生态修复责任承担情况作为重要考量因素,推动形成“审判+回访+监督”闭环工作模式。
“我们着力培育了‘沙海先锋’党建总品牌,将磴口人民数十年防沙治沙形成的‘磴口模式’所蕴含的艰苦奋斗、甘于奉献精神内核,与司法审判工作深度融合,充分运用法治力量,筑牢黄河生态安全‘法治堤坝’。”磴口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明虎向《法治日报》记者介绍说。
巴音陶亥镇沿黄河流域建设而成,坐落于该镇中心位置的巴音陶亥人民法庭设立了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及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综合办公室,综合运用“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方式,推进生态环境修复和补偿机制深入落实,形成事前防范化解、事中严格司法、事后监督落实的综合治理格局,切实发挥好守护绿色、维护发展的使命职责。
延伸多元化服务
治黄如织网,黄河流域司法保护绝不是“救火式”办案,而是环环相扣、贯穿全程的系统性守护。三地法院坚持将司法保护贯穿黄河守护全过程、各方面,积极延伸司法职能,以多元化司法服务筑牢守护母亲河法治屏障。
阿拉善左旗地处黄河“几字弯”上游,是黄河流出宁夏后的第一道生态屏障。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高宏告诉记者,该院主动延伸司法触角,前移保护关口,在黄河沿线重点苏木镇乌斯太镇、巴彦木仁苏木设立巡回审判点和法官工作站,定期开展法律咨询、普法宣传和纠纷排查,推动生态环境问题“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
三地两级法院还充分发挥法官工作站“前哨”作用,积极深入沿黄村镇、田间地头,结合地区实际,有针对性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通过指导调解等方式,力争沿黄地区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针对河套灌区高发的“淹地纠纷”,磴口县法院在深入调研基础上,牵头制定了《河套地区淹地案件调解指引》,并通过对人民调解员的专题培训,将大量纠纷化解在诉前、化解在田间地头。
为助力行业规范治理,磴口县法院要求法官在办案中,针对发现生态环境管理中的漏洞和风险,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发出高质量司法建议,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海南区法院持续对依法惩治黄河流域环境资源破坏行为进行宣传,向沿黄河乡村和企业宣传污染黄河、破坏生态等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警示环境污染者和生态破坏者将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组织开展“保护母亲河,我们在行动”活动,组织干警不定期到黄河边清理垃圾,全方位、多维度守护母亲河。
从共识到共为,从联动到共治,三地法院以法治之笔,共同绘就了“法护黄河”的生动画卷。守护不止当下,协作未有穷期,三地携手共护母亲河的故事还将继续书写,司法之光将持续照亮大河奔流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