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黄龙法院以“十二变”破局解民忧
□ 本报记者 孙立昊洋
□ 本报通讯员 太俊耀
“朋法官,您这手册来得真及时!以前卖苹果经常被坑,现在有了法官指导,签合同心里踏实多了。”4月15日,在陕西省黄龙县三岔镇孟家山村,果农李攀登握着黄龙县人民法院三岔人民法庭法官朋礼奎的手久久不放。
“我们变坐堂问案为上门服务,就是要让大家少走弯路、少吃亏。”朋礼奎笑着说。
眼下正值苹果疏花期,三岔法庭精心编印《苹果全产业链风险防控及司法应对》手册,精准对接果农需求。这是黄龙县法院贯彻落实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变重数轻质为质量优先”“变粗放管理为精细管理”等“十二变”工作思路的生动缩影,是“十二变”中“变事后裁判为事前预防”理念的落地。
全市法院工作会议召开一个月来,从苹果园到农家院,从田间地头到机关企业,一场深刻的司法变革正在黄龙大地悄然推进。
“背上背包,我们就是移动的诉讼服务中心。”黄龙县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张鹏辉拍了拍肩上的背包。这个看似普通的背包里,装着诉讼材料、签字笔、印泥还有便携式打印机。4月以来,带着这个“背包诉服中心”,立案庭工作人员已上门立案5次。
居住在白马滩镇后马家湾村的村民薛正民借款纠纷判决后执行遇阻,如申请强制执行,需本人办理立案手续并签字确认。
“我居住在偏僻山区、交通很不方便。”就在薛正民一筹莫展之际,4月17日,诉讼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决定上门立案。
立案是诉讼的第一道关口,也是群众最直观感受司法温度的窗口。黄龙县法院深入践行“变立案由我为有案必立”,在坚持立案登记制全面畅通的同时,不断创新优化司法服务举措,针对特定群体主动开展上门立案、网上立案、电话预约立案等精准服务,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成为常态。
执行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黄龙县法院在执行中注重释法明理、情理交融,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正如黄龙县法院执行局局长汲小伍所说:“‘十二变’中的‘变机械执行为善意文明执行’,就是要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我们调解好几次都不成功,就请你们来一起说一说,你们来了,事就好办了。”在黄龙县,公检法司“四警包村、服务群众”机制已成为村干部化解矛盾纠纷的有力后盾。邻里纠纷、赡养纠纷、宅基地纠纷等通过四警协作,现场化解,实现“变单打独斗为协同发力”。
“以前看重结案率,现在更看重群众满意度。”黄龙县法院员额法官李瑜坦言。作风转变体现在每一个细节中:上门送达时多说几句话,巡回审判后多留一会儿,调解成功后多回访一次……在黄龙县,“十二变”理念正从文件要求变成一个个具体行动,从工作理念变为群众的切身感受。
在黄龙县法院政治部主任韩丽绢看来,“十二变”中的“变躺平落后为争先创优”首先要解决能力恐慌。
黄龙县法院党组非常重视人才梯队建设,建立“导师制+轮训制+比武制”培养模式,开展岗位大练兵、“优秀庭审”、“优秀裁判文书”评选等活动,激发干警干事热情。
法官助理庞文俊在最近的综合能力评比中获得第一名,他说:“有了方向,有了平台,就想好好干。”
“十二变,变的是方法,不变的是初心。”黄龙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元元说,“我们正以‘变’破局,以‘实干’开路,全体法官干警将继续用脚步丈量民情,用真心化解民忧,让司法为民的旗帜在黄龙的绿水青山间高高飘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