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绩观与法治建设纵横谈”之三
考量政绩观的四重维度

□ 莫纪宏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政绩观是党员干部从政、谋事、创业的“总开关”,直接决定干事方向、施政方式与发展成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关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正确政绩观要求我们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通过科学决策和实干苦干,创造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真正造福人民、得到群众公认的业绩”。
政绩观是否端正,不能只看口号与数据,而要以法治为底线、以规律为遵循、以秩序为保障、以实干为支撑,从依法施政、科学施政、有序施政、积极施政四个维度系统考量。四重维度层层递进、有机统一,构成衡量政绩的完整标尺:依法施政是底线基础、科学施政是质量关键、有序施政是路径保障、积极施政是动力源泉。唯有四者协同发力,才能把为民造福落到实处,以正确政绩观推动中国式现代化高质量发展。
依法施政:政绩观的底线维度,恪守法定职权职责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能不能依法办事、遵守法律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标准”。依法施政是正确政绩观的首要前提与刚性底线,核心是恪守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职责,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确保一切政绩建立在法治轨道之上。依法施政考察的是干部是否树立法定政绩观,把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监督贯穿履职全过程。一是坚守权力边界,严格按照“三定方案”(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与法律法规行权,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杜绝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防止突破法律红线追求短期显绩。二是履行法定责任,把维护法治统一、保障公民权利、推进法治建设作为必尽之责,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评价,不以牺牲法治代价换增长。三是规范权力运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重大事项必经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保决策于法有据、程序正当,从源头防范违法行政、违规决策。法定政绩观是底线政绩、基础政绩。脱离法治的“政绩”,即便短期亮眼,也必然损害公平正义、侵蚀执政根基。只有把法治作为不可逾越的红线,把依法履职作为政绩的第一评判标准,才能保证政绩方向不偏、根基不摇,实现发展与法治同步推进。
科学施政:政绩观的质量维度,追求成本收益适配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科学施政是正确政绩观的核心要求,聚焦质量与效益,考察干部在合法前提下,能否统筹成本与收益、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实现稳中求进、递进式发展。科学施政的本质是按规律办事、讲务实绩效,反对脱离实际的贪大求洋、寅吃卯粮,杜绝重投入轻效益、重速度轻质量、重显绩轻潜绩。一是精准算好“三本账”:算好政治账,确保发展方向与党中央决策部署一致;算好经济账,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投入产出效率,避免无效投入、重复建设;算好民生账,把资金与精力投向群众急难愁盼,让政绩惠及人民。二是坚持稳中求进,尊重经济社会发展规律,不搞“一刀切”“运动式”推进,以渐进式、可持续的方式积累实绩,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三是注重长短结合,既要抓好当下见效的民生实事,更要做实打基础、利长远的潜绩,一张蓝图绘到底,杜绝“新官不理旧账”、换赛道另起炉灶。科学施政追求的是务实管用、可持续的政绩。唯有立足市情民情、遵循客观规律、平衡成本收益,才能避免资源浪费与发展失衡,以高质量施政创造高质量政绩,让发展成果更可持续、更具含金量。
有序施政:政绩观的路径维度,遵循程序聚焦重点
有序施政是正确政绩观的实践路径,重点考察干部是否按制度法律程序办事,能否统筹全局、精准发力、蹄疾步稳推进工作。
有序施政包含两层核心要求:一是程序正当,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与工作规程,议事有规则、决策有流程、执行有规范,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以程序正义保障实体正义,杜绝拍脑袋决策、暗箱操作;二是重点突出,善于运用唯物辩证法,在纷繁事务中抓主要矛盾、抓关键环节,集中力量办大事、解难题,避免平均用力、忙而无序。
面对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要分清先后次序:先保民生底线、守安全红线,再推产业升级、城市建设;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再谋划长远布局,防止主次颠倒、本末倒置。有序施政体现的是治理能力与工作章法。不讲程序易失范,不分重点易低效。只有以制度程序规范行为、以战略思维统筹全局、以问题导向聚焦重点,才能避免忙乱无序、劳而无功,以高效有序施政保障政绩成色,实现治理效能最大化。
积极施政:政绩观的动力维度,主动担当为民办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业绩都是干出来的,真干才能真出业绩、出真业绩”。积极施政是正确政绩观的动力保障,考察干部是否摒弃庸懒散拖,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把为民造福落到实处。积极施政的核心是为民实干、担当尽责,反对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一是强化宗旨意识,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主动深入基层察民情、听民声、解民忧,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主动解决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难题。二是破除躺平心态,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风险敢于挺身而出、面对责任敢于主动扛责,以钉钉子精神一抓到底,不推诿、不敷衍、不拖延。三是提升履职效能,增强推动高质量发展、服务群众、防范化解风险本领,以创造性落实把政策红利转化为发展实效,以实实在在的行动赢得群众认可。积极施政彰显的是党性修养与责任担当。唯有始终保持昂扬奋进状态,把主动为民办事作为政绩的根本落点,才能杜绝“佛系”心态,以担当作为创造经得起检验的实绩,把政绩写在群众心坎上。
四重维度协同发力,筑牢正确政绩观实践根基
依法、科学、有序、积极四重维度,构成正确政绩观的完整逻辑体系:依法施政守住底线,确保政绩合法合规;科学施政提升质量,确保政绩务实高效;有序施政规范路径,确保政绩蹄疾步稳;积极施政激发动力,确保政绩落地见效。四者缺一不可、辩证统一,共同回答“如何树政绩”的实践课题。
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以党性立身做事,把为民造福作为根本价值取向。一要强化理论武装,持续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深刻把握四重维度的内涵要求,以理论清醒保证政治坚定。二要健全评价体系,把法治成效、成本效益、程序规范、担当作为纳入考核,突出群众满意度,引导干部重实干、求实效。三要弘扬务实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多做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实事,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创造经得起检验的实绩。
总之,牢牢把握依法、科学、有序、积极四重维度,坚持科学发展理念,坚守法治底线、遵循客观规律、坚持有序推进、强化担当实干,才能始终做到为民用权、为民干事、为民造福。新时代新征程,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以实干担当促发展、以务实成效惠民生,不断创造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崭新业绩,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