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工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以法治力量为劳动者权益保障“加码”

  □ 本报记者 蒲晓磊

  数月前,某花卉电商平台的几名分拣工人因加班工资核算问题,与企业产生分歧。云南昆明斗南国际花卉市场的云花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站接到诉求后,当即启动联动机制。工会负责沟通职工诉求,人社部门核查工资支付标准,司法部门提供法律咨询,仅用3天时间就促成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
  近年来,全国工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将“一函两书”(“一函”是指《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两书”是指《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作为强化工会法律监督的重要制度创新,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云南省总工会以深化“工会+法院+检察院+人社+司法”协作联动机制为有力抓手,全面推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制度,在促进劳动领域矛盾纠纷前端化解、加强基层治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职工队伍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目前,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已实现“工会+法院+检察院+人社+司法”协作联动机制全覆盖,所有县级工会入驻同级综治中心开展工作。52个省级试点培育县(市、区)和3个试点培育企业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有效带动全省工作整体提升。
  陕西省总工会以法治化为核心,推动“一函两书”工作走深走实。一是法规制度引领。推动出台《陕西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将“一函两书”制度上升为地方性法规,为监督工作提供了刚性约束。配套制定《陕西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实现劳动法律监督员队伍的规范化管理。二是织密组织网络。截至2025年底,全省共建立基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2.36万个,培训监督员2万余人,为监督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和人才基础。三是监督效能凸显。全省各级工会围绕欠薪治理、女职工权益维护等重点领域,累计发出“一函两书”超1500份,成功将20余起潜在劳动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浙江聚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这一重要要求,全面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会实践省域试点,建立健全“工会+法院+检察院+人社+司法”协作联动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者合法权益协作保障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行“一函两书”制度。
  四川省总工会认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会实践,源头参与涉工法律制定和执行监督,大力构建“工会+法院+人社+司法+N”多元解纷“四川模式”,同时用好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制度和“一站式”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平台,建好工会法律服务队伍,持续推进跨省、跨城维权联动,发挥全省100余个驻外法律援助站就近、就地作用,服务好川籍农民工。
  湖北省总工会用好法律赋予的立法参与权,把全国总工会部署要求和湖北实践成果及时转化为工会领域地方立法,搭建起贯彻落实工会法的“四梁八柱”。配合省人大常委会修订《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将“工会+”劳动争议多元化解纳入地方性法规,为工会依法履职提供法治支撑;2024年制定《湖北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高度契合“一函两书”行动,把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建议书和意见书以法律文书形式予以固化,将工会监督与司法监督协作机制写入地方性法规,以法治力量为劳动者权益保障“加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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