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锦旗诉说浓浓检民情

  □ 本报记者 徐鹏
  
  4月27日上午,古城青海西宁,天上下着毛毛细雨,让人感受到倒春寒的威力。然而,在青海省检察院第十检察部主任张佳龙的办公室里,却是“暖意融融”。
  “检察暖人心为民办实事,铁肩担正义助力追欠薪。”只见村民马大爷将一面锦旗,颤巍巍地递到张佳龙的手中,一个劲地表示感谢。
  马大爷今年64岁,个高不胖,头发有些斑白,来自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台子乡哇麻村。采访中,记者能够感受到,马大爷不善言辞。却不时抹着眼泪,足见其对检察机关的感激之情。与马大爷一同前来的青海省委组织部驻哇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浩靖介绍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几年前,马大爷曾在董某德、董某忠手下打些零工,工钱算下来有15000多元。令马大爷没想到的是,二人拖欠工资就是不给。无奈之下,马大爷将二人告到西宁市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最终马大爷胜诉。判决生效后,二人只履行了1000多元。马大爷申请强制执行,却因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大通县法院作出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未履行到位的执行款将近14000元,这对马大爷来说却是一笔不小的收入。”浩靖说的时候,马大爷使劲点了下头。
  哇麻村地处浅脑山地区,距县城15公里,山多林多、水少田少。近年来,在青海省委组织部驻村工作队的帮扶下,哇麻村在乡村振兴的路上大踏步前进。
  “如果马大爷的工钱要不回来,将会误导想要外出务工的村民,不要出去打工,打了工拿不到工钱也没办法。”浩靖道出了这件事的“痛点”,下定决心一定要帮马大爷讨回欠薪。
  2026年1月8日,浩靖带着马大爷来到青海省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提交了相关材料。“同日,青海省检察院受理该案,根据属地管辖,移交西宁市检察院办理。”张佳龙告诉记者,由于管辖权在大通县,西宁市检察院将案件转大通县检察院办理。
  随后,大通县检察院主动与大通县法院对接,向大通县人民法院发出《说明案件执行情况通知书》,并依法调阅这起民事执行案件电子卷宗,全面梳理相关信息。“2月3日,我们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权,依法从大通县公安局调取被执行人名下车辆信息及车辆行驶轨迹信息,获取到被执行人名下有4辆机动车的查封、扣押状态、行驶轨迹及实际占有使用情况等翔实证据,全面锁定了涉案财产线索。”大通县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第二检察部主任拉毛扎西向记者详细介绍了案件办理经过。
  其间,大通县检察院主动将调查获取的财产线索移送给法院,并与大通县法院进行了多次沟通,围绕被执行人财产线索问题交换意见,凝聚执行共识。最终,经过检法两院多次协调联动、释法说理,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定义务,将案款足额缴至法院执行账户。
  3月11日,马大爷收到了执行案款13944元。打开手机,马大爷翻出转账记录给记者看。当问起马大爷对检察机关的办案感受时,他说了“非常满意”4个字,话不多,但心意满满。
  一旁的浩靖接过话茬:“有了这个满意的结果,村民们外出打工更有信心,不用担心拿不到工钱,我们对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带领村民们发家致富也信心十足了。”
  “小案件透着大民生。检察机关的大门始终向群众敞开,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检察机关义不容辞,也会使命必达。”青海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齐涛话语坚定。
  除了锦旗,马大爷还送上了一封感谢信:点滴帮扶,情深义重;为民担当,深入人心。
  窗外,小雨已停,阳光初露。
本报西宁4月27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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