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解决了,农民才能安心
□ 钱军
2月27日,大雨过后,土地湿滑泥泞。作为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正阳人民法庭的一名法官,我带着卷宗,又一次踏上了解纷路。
原告江某与被告胡某夫妇的田亩相邻。2025年3月,江某发现自家田埂被向北推移了4米,遂以侵占土地权益为由找胡某理论,双方各执己见,僵持不下。镇政府工作人员、村干部曾多次调解,测量过、协商过、协议书也拟过,可胡某夫妇临到签字时反悔,导致双方矛盾愈演愈烈。
今年2月24日,在外务工的江某聘请律师到正阳人民法庭立案。我仔细翻看材料,心里清楚纠纷实质是土地边界不清,我更清楚,马上就是早稻育秧、翻耕追肥的关键时节,双方的纠纷不仅会影响春耕,更可能进一步激化矛盾。
为了更好地化解这场土地纠纷,我请来村干部和双方的家属一同到现场勘验。
面对江某的二叔和胡某的妻子张某,我没有急着说谁对谁错,而是拉着村干部把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实测面积逐一比对。
泥巴沾满裤腿鞋帮,深一脚浅一脚地丈量完,天已擦黑。张某站在一旁,看着我们反复核对数据、比照地界,她突然开口:“法官,你们是真心来解决事情的。踩这一脚泥,跟坐法庭办案子不一样,我愿意调解。”
回到办公室,我结合现场再次梳理情况,告知双方这不是谁想多占谁的地,而是2016年卫星拍摄时,因承包地被砖坯覆盖没有实际测量,导致确权面积与实际不符,加上多年耕作习惯累积形成的糊涂账。
3月3日,此案开庭审理。因庭前有电话沟通和答辩状铺垫,举证质证条理清晰,争议焦点很快浮出水面。庭审结束后,我再次拨通江某电话,从法律说到人情,从春耕说到收成,让他明白,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但及时播种更是收成的起点。
“马上要插秧了,这么僵着,家里种子往哪儿撒?”我的问题让江某沉默了几秒,他声音低了下来:“法官,我信您。”
做通江某的工作后,我连夜拟了一份调解协议,其中明确“胡某退还江某0.15亩土地,双方在村干部见证下共同确定地界。地界落定后不得私自挪动,并以此为依据各自办理土地经营权证登记”。
随后,我将调解协议发给村支书,请其把“退多少、怎么定、谁来见证、后续怎么办”都写得明明白白,让双方心里都有了底。
“谢谢法官,在村干部的见证下,地量了,协议也签了,这下能安心种地了。”3月9日,江某向法庭申请了撤诉。
从立案到结案不过半个月,这起纠纷能化解,靠的不是一纸裁定,而是立案后的释明引导、勘验时的一脚泥巴、开庭前的督促咨询、庭后的协议模板——每一个环节都往前多走一步。
在寿县法院,这样的“多走一步”已是常态。每年春耕前后,我们都会开通涉农案件“绿色通道”,优先立案、快速审理;法官们走出法庭,到田间地头勘验、调解、巡回审判;联合村委乡贤,把矛盾化解在播种之前。因为我们知道,田埂归位了,种子才能落地;纠纷解决了,农民才能安心。
(作者系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正阳人民法庭法官,本报记者杜洋、本报见习记者何昕怡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