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守护田野丰收希望

公安机关切实维护农业生产秩序和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 本报记者 张晨

  春耕时节,在农机穿梭的田野上,一些不法分子的“黑手”悄然伸向了农民的“钱袋子”和国家的“粮袋子”。他们制售假劣种子、伪劣农药、问题化肥,严重威胁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为全力保障春耕备耕和粮食生产,公安部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前不久下发通知,部署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种子、农药等农资犯罪,切实维护农业生产秩序和广大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守护田野丰收希望。
  公安部部署要求,要抓住春耕备耕用种用药用肥需求高峰和农资生产、储备量大的时间节点,对制售假劣农资“黑窝点”“黑作坊”,生产假劣农资、网络售假、流窜售假,农资“忽悠团”和以“订单农业”为名制售假劣农资等犯罪活动实施精准打击、深度打击。其中,加强种业刑事保护,严厉打击套牌侵权、假冒伪劣种子是重中之重。
  辽宁沈阳公安机关侦破的制售伪劣玉米种子案便是其中一起典型案例。2025年4月,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沈阳市公安局侦破一起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捣毁制售窝点2处,查扣伪劣玉米种子80吨。经查,以犯罪嫌疑人张某民为首的犯罪团伙,在明知其非法繁育的种子明显低于国家标准的情况下,伪造种子品种名称、包装并组织对外销售,涉案金额500余万元。目前,该案已移送审查起诉。
  在这起案件中,犯罪团伙披着合法企业的外衣,实施从种子繁育、加工包装到经营销售全链条的违法犯罪活动,犯罪手段具有较强的隐蔽性、欺骗性。其销售的种子纯度远低于国家标准,一旦被投入农业生产活动中,将直接影响玉米产量和种植效益。公安机关依托“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深挖线索,一举打掉该“产供销”一体化犯罪团伙,有力维护了农业生产经营秩序和粮食安全。
  与此同时,假劣农资的销售渠道也在不断翻新。在山东枣庄,犯罪嫌疑人李某兵等人将非法生产、添加了违禁成分的伪劣农药,灌装假冒成多款知名品牌产品后,不仅通过传统农资店,还利用农展会、网络直播带货等新型途径大肆销售,涉案伪劣农药高达240余万瓶(袋),金额500余万元。这种“订单式”生产、即产即销、线上线下结合的模式,欺骗性极强。公安机关迅速行动,查清其组织架构和作案手法,捣毁窝点3处,有效阻止了更多问题农药流入市场。
  农资打假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部门协同发力。公安部强调,要健全制度机制,强化联动打击,提升协同打击能力。密切部门协作配合,推动日常监管与执法办案有效衔接,助力提升农资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做强专业支撑,加强信息化手段应用,不断提升农资打假质效。
  《法治日报》记者注意到,制售伪劣化肥也是重点打击的方向。2025年7月,根据市场监管部门通报线索,山东潍坊安丘市公安局侦破一起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捣毁制售窝点4处,查扣伪劣化肥10余吨。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某虎等人低价购进原料,生产加工氮磷钾含量严重不足的伪劣化肥并假冒知名品牌的化肥,采取赠送礼品、厂家活动、免运费等方式吸引农户购买,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目前,该案已移送审查起诉。本案侦办过程中,公安机关细致调查取证,查清犯罪事实,侦破全案,切实维护了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如果说假种子、假化肥影响的是“丰产”,那么非法、违规使用农药,特别是禁限用高毒农药,则直接威胁“丰收”的品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针对春耕备耕期间农资生产、储用活动较为集中的情况,公安部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部署要求各地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农药犯罪活动,切实保障农业安全生产,筑牢“从农田到餐桌”食品安全防线。
  公安部环食药侦局要求,要准确把握关于食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药监管的相关法律政策规定,依法严厉打击非法使用、超范围使用禁限用农药以及篡改生产时间、伪造包装标签、非法经营等犯罪行为。要坚持主动警务,积极会同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联动执法,聚焦涉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的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加强巡查调查,积极摸排违法犯罪线索。要坚持全链条打击,针对相关部门对农药产品、食用农产品的抽检抽测结果和问题线索,及时研判分析,精准甄别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禁限用农药行为,对涉嫌犯罪的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对“产销用”链条深挖彻查。
  公安部环食药侦局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全面开展涉农药犯罪线索排查,坚持重拳出击、露头就打,对重点案件开展破案攻坚,坚决摧毁违法犯罪窝点,斩断非法利益链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维护良好农资市场秩序。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农民朋友,要切实增强防范意识,在当地有关部门、技术专家指导下,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农资产品并保留票据,严防被不法分子“忽悠”欺骗;如发现违法犯罪线索,请及时向有关部门或公安机关报案。
漫画/高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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