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创新完善监督工作机制

破解直辖市“两级人大三级司法”监督难题

□ 本报记者   吴晓锋 战海峰
□ 本报通讯员 刘  畅

  “建议成渝金融法院完善跨省域金融审判工作机制,推动川渝两地基层法院金融审判标准统一和审判质效提升。”“建议重庆市检察院二分院持续深化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司法屏障。”……
  近日,重庆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赴万州区对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成渝金融法院、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2025年度工作情况开展调研,召开片区座谈会听取3家法院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工作汇报,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并开展满意度评价。
  此次调研,是今年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对市各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各分院、专门法院、跨行政区划基层法院检察院2025年度工作分5个片区调研的最后一站,也是重庆市深化巩固“健全市人大常委会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监督机制”的一次具体行动。
  从2025年开始,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结合本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分院数量多、案件多、所辖区域广的特点,探索加强对本市5家中级人民法院、5家人民检察院分院、1家专门人民法院、2家跨行政区划基层人民法院检察院的监督,破解直辖市县级以上“两级人大、三级司法”体制架构下人大监督司法工作相关难题。
坚持问题导向 率先开展探索
  当前,直辖市在县级以上实行的是“两级人大、三级司法”的体制架构,与省、自治区的中级人民法院、地市级人民检察院通常由地级市、自治州人大进行监督的情况不同,直辖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分院等缺少对应的本级人大监督。
  具体到重庆市而言,根据宪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成渝金融法院的决定》以及《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等规定,本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分院、专门人民法院和跨行政区划基层人民法院检察院应当对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受其监督。
  但过去在实践中,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对这些法院、检察院的监督力度、广度、深度不够问题仍客观存在。
  2025年3月,在重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重庆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成渝金融法院2024年度工作情况的报告。其余12家法院、检察院均向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了年度工作情况。
  这是重庆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中级法院、检察分院等年度工作情况报告。此后,该项监督工作将在每年3月常态化开展。
健全监督机制 补强薄弱环节
  “市人大常委会对市高级法院、市检察院以及中级法院、检察分院等的监督,皆属于市人大监督司法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但对二者的监督要突出重点、统筹安排。”重庆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负责人表示,要在以对市高级法院、市检察院监督为主的基础上,将对中级法院、检察分院等的监督作为完善和深化市人大监督司法工作的重要内容来谋划与开展。
  在此定位下,重庆市人大常委会针对不同层级监督对象和不同监督内容,对中级法院、检察分院等报告工作的方式进行构建和完善,形成系统完整、协调有力的监督工作机制:一方面,建立年度工作报告机制,推动监督全覆盖;另一方面,建立专项工作报告机制,确保监督力度。
  2025年4月至5月,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关于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对市一中法院、市检察院一分院分别关于服务保障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情况开展监督。
  2025年6月至9月,在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的指导支持下,重庆市人大监察司法委率先探索,围绕涉铁路审判和检察工作,听取自贸区法院和临江地区(重庆铁路)检察院专题汇报,并就十方面重点问题进行调研询问,形成24条工作建议,送交法检研究处理。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还充分发挥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熟悉当地政治、经济和社会情况的优势,依托中级法院、检察分院等所在地的5个区人大常委会建立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工作联络机制,强化市与区县两级人大协同联动。
  今年2月至3月,通过该联络机制,共收集各方面意见共计999条,梳理汇总形成13份工作建议,送交相关法院检察院研究处理。
突出改革实效 取得阶段成果
  建立年度工作报告机制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梳理研究共性问题,形成5大类24个方面的年度工作问题清单,推动7家法院不断提高审判工作质效,去年7家法院诉讼服务满意度均值升至91.58%,同比上升1.54个百分点,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升至92.36%,同比上升3.14个百分点;推动7家法院加大执行力度,充分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执结案件3.2万件,执行完毕率达39.7%,执行到位金额113.3亿元;推动6家检察院加强法律监督工作,辖区针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情形监督办案1162件,同比上升31.9%。
  建立专项工作报告机制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查找15个方面重点问题,形成司法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情况问题清单,督促4家法院检察院及时整改。例如,推动重庆市五中法院充分发挥破产审判拯救与出清功能,平均审理时间缩短至316天,审理效率同比提升16.84%;推动重庆市检察院五分院加强民事终本执行专项监督,去年辖区两级院受理案件337件,同比增长53.2%,提出检察建议294件,同比增长44.1%,采纳率达97.6%。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经过一年实践探索,已经形成制度成果。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了《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监督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分院、专门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划基层人民法院检察院工作规定》等“1+3”制度规范,相关内容纳入《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有力推动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对司法工作监督的迭代完善,为健全地方人大监督制度机制积累了有益的实践经验。
  据了解,接下来,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将不断深化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确保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全面践行好全过程人民民主,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重庆篇章贡献人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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