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三强:探寻中国知识产权法治的本土坐标



  ▲ 2010年,曲三强在香港树仁大学讲学时,与该校创办人、大紫荆勋章获得者胡鸿烈先生合影。 受访者供图
人物素描
  曲三强的人生轨迹恰似他在《著作权:划向彼岸的渡船》一文中所描写的渡船:“如何能够把这只船打造得完美,将它设计得既合理又安全,让每位乘客都感到舒适安心,这才是我们必须加以关注的重点。”从燕园刑法学讲台到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从《窃书就是偷》的论战,到英文著作《中国知识产权法》的出版,他以本土化的自觉守护着学术的独立品格,在历史传统与现代观念邂逅的十字街头,在东西方思想交汇的三岔口上,为中国知识产权法治建设镌刻下一抹理性的印记。

  □ 杨幸芳

  春天明媚的阳光投射在他的背后,勾勒出曲三强挺拔的身姿。他的目光深邃而温和,眉宇间透露出思想者的淡定与从容,那是对知识产权理论深耕四十载的学术定力,亦是在中西法律文明交汇处的清醒与自觉。
燕园启航 跨越学科的思想求索
  “每个不曾起舞的日子,都是对生命的辜负”,尼采这句催人奋进的醒世箴言,成为曲三强一生执着的座右铭。1978年,青春洋溢的曲三强意气风发地踏入了中国的最高学府,成为北京大学法律系七七级的一员,在百年燕园的湖光塔影之间,开启了他追求法治真理的学术生涯。
  四年的本科学习,为曲三强打下了坚实的法学基础。1982年毕业后,曲三强被分配到天津南开大学,成为该校法律系创建后的第一批青年教师。由于当时南开大学的法学师资力量不足,他在承担刑法学课程的同时,承担法学概论、国际法等其他学科的课程,这对于入行不久的年轻人而言是严峻的挑战。不过,这也正是他后来成为“跨学科人才”的主要原因。
  在经历了四年的教学工作之后,曲三强深感自己的法学功底不够深厚,还不能真正担得起在南开大学这一著名院校任教的重任,于是下决心要重回母校进行深造。1985年秋,他如愿以偿地通过了硕士研究生考试回到北大,师从著名的刑法学泰斗甘雨霈先生。曲三强在硕士生涯阅读了大量的中外典籍,不仅充实了自己的法学理论基础,提高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而且还逐渐培养形成了自己的学术观念和立场。正如他经常强调的:作为一名学者,不仅需要有完备的专业知识,而且更需要有敏锐的观察力和思想力。在很多时候,认知比知识更重要,尤其是在AI畅行的今天。
  1988年,曲三强以优异成绩获得法学硕士学位,并留校任教。自此,他的人生乘风破浪般,从讲师到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他在燕园度过的35个春秋,写就了一位在法学领域耕耘不辍、无怨无悔的学者的大半生。
  1994年,在时任北大副校长罗豪才教授的多方联系和推荐之下,曲三强获得了公派赴澳大利亚留学的机会。在美丽的滨海城市墨尔本,他度过了六年漫长的留学时光,并值此机会将研究方向从其研究多年的刑法专业逐步过渡到更需要国际化视野的知识产权法方向。
融通中西 知识产权本土化的开拓
  2000年秋,在墨尔本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后,曲三强回到了他阔别六年的北大,开始了知识产权法专业的教学和研究。2004年,他出版了回国后的第一本著作《知识产权法原理》,时任全国政协副主席罗豪才为书作序,并给予高度评价。
  2005年春,曲三强的另一部著作《窃书就是偷——论中国传统文化与知识产权》出版。在这本书中,他对哈佛大学教授安守廉(William P. Alford)十年前撰写的《窃书不算偷:论中国传统文化下的知识产权》中所提出的灵魂拷问作出回应,系统地阐释了儒家传统文化与马克思主义对近代中国知识产权观念的形成与发展所产生的深刻影响。曲三强认为,“知识产权法律制度要想在中国特定的经济社会条件下取得合法性,就不能受制于西方知识产权意识形态的束缚,而要把知识产权制度与中国社会的各种重要元素契合起来,完成其本土化的过程。这种过程绝不应该是一种简单的移植或复制,而应该是一种融合或同化,即在建立形式的法律制度过程中,铸造其民族自我的独立品格。”这种学术立场的彰显,标志着曲三强开始从“跟跑者”向“并行者”乃至“领跑者”的转变。
  2004年至2008年,曲三强受命到云南省人民政府挂职,担任法制办副主任。五年的政府法制工作经历,不仅使他对中国社会实际状况有了进一步的理解,为其理论研究积累了丰富的实际经验,还极大地拓宽了他的理论研究视野。在此期间,他主持起草了《云南省丽江古城保护条例》《云南省园艺植物新品种注册保护条例》等极具特色的地方性法规,还参与编撰《马来西亚经济贸易法律选编》等多部有关东盟国家法律制度的典籍。
  香港和澳门回归祖国后,两岸三地的法学交流不断增强。在香港树仁大学与北京大学合作培养法学本科的项目中,曲三强多次赴香港讲学,并与该校创办人、时任校监、2008年香港大紫荆勋章的获得者胡鸿烈先生结下友谊。
  2012年,他的英文著作《中国知识产权法》(《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in China》)由世界三大信息出版集团之一的威科集团(Wolters Kluwer)旗下的Kluwer Law International出版社在全球同步发行,全书800多页,被认为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为数不多的系统解读中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英文著作,这从根本上打破了长期以来知识产权研究只能由西学东进单向发展的局面,让西方世界开始听到来自东方世界的思想之音。该书被剑桥、牛津、哈佛、耶鲁等著名大学的图书馆所收藏。
理性守望 构建知识产权理论的新疆域
  2012年,曲三强受命出任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从北京大学到北京理工大学,从一所偏重文理的大学过渡到一所工科强校,这一选择背后是他对知识产权学科发展的深谋远虑。“知识产权与北京理工大学具有极高的契合度,”他坦言,“理工大学每年都会产生大量的科研成果,而这些科研成果的利用、开发和产业化,均离不开知识产权的支撑。”在其主持工作期间,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始终将知识产权法作为特色学科培育发展。
  2013年,中关村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研究院成立,曲三强担任首任院长,该研究院聚集了理论界和实务界诸多精英,直接服务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他反复强调,“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文学艺术的进步,知识产权将会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中国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需要一大批有担当、有责任感和使命感的人去追求真理,探寻知识产权的本质和规律,在公平正义理念指引下,实现知识产权的积极价值”。
  面对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浪潮的冲击,曲三强始终保持着敏锐的学术触觉。2024年春夏之际,他连续在主流媒体上发表文章探讨知识产权与新质生产力的关系。他强调,在以科技创新为驱动力的新型经济条件下,知识产权已然成为生产力结构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要素。
  当有人问起该如何评价他的学术生涯时,曲三强说:“在我的学术生涯里,一直都在为构建一套中国化的知识产权理论而努力。如果一定要给自己贴上一个标签的话,我大体上应该属于自由理性主义那一派。因为我相信,人是具有理性的,这是所有法律制度建设的基本前提。从这样的前提出发,法律是一种自发秩序的结果。在社会经济发展条件下,所有参与社会生产和生活的人都会根据自己的理性进行选择,在这里功利主义的人类本性会发挥主导作用。法律本身其实就是一套形式逻辑,其使命在于因势利导,积跬成步,将人性物化出来的东西加以规范,以形成基于理性的行为规则。”他表示,知识产权法律制度能否顺利建设和良性发展,关键取决于三个因素:即自由、产权和法治。
  曲三强相信,知识产权应该是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的统一体:它既是一个社会在一定历史阶段所采取的组织生产方式;又是物自体的具体表现形式。它既有传统物权作为客观权利的所有特征;又有传统物权所缺乏的国家意志内容的主观权利特征。
  在传道授业方面,曲三强桃李满天下,其中优秀者已成知识产权领域的中坚力量。由他主编,并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现代知识产权法概论》,是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建院以来的第一部通论型教材,先后再版四次,并获得多个奖项,为包括北京理工大学在内的多所大学的师生所采用。
(作者系法治网研究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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