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黑龙江)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公告
中新(黑龙江)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为依法维护金融秩序与客户权益,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为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合法接入机构,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征信业务管理办法》的法律规定,以及《借款合同》中关于征信授权的约定、预留电话号码,提前发送“逾期上征信”等内容的短信告知,后向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借贷信息和逾期信息。
二、本公司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关于征信系统完成二代升级的要求,于2024年10月底才完成征信系统二代升级上线验收,并于2025年3月正式上线,导致借款人征信信息延迟报送,对此深表歉意。
因此,对非征信主体自身原因造成的征信错漏记录,本公司承诺及时进行更正,与中国人民银行于2025年12月22日发布的“实施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不同,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征信主体基于已还款事实提出更正征信请求,本公司将及时对征信错漏记录及时进行更正修复以便实现信用修复。
三、2020年1月1日起至今,本公司未授权第三方催收或收款,未通过任何民商调解中心和仲裁机构向“闪电借款”逾期借款人申请调解、仲裁,未发送债权转让通知,任何声称债权转让的行为均属无效,请切勿向第三方还款。
四、本公司从未授权任何第三方代办征信异议或信用修复,一切业务请通过官方渠道办理。
五、对冒用本公司名义的非法催收、有偿“征信修复”等行为,本公司将依法维权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逾期客户联系方式变更,请及时按合同约定告知本公司。
七、对已结清全部本息的客户,将依法配合办理信用修复、信用更正。
八、官方唯一受理渠道:
固定电话:0451-87916538、0451-87916548。移动电话:13263666503、17645451628、18945073163、17545516217、17545526327、17545116359、17646639301。非工作时段未接来电,次日回复。其他标注本公司名称的“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均非官方渠道。
特别提醒:信用修复依法依规、不收费用,任何收费均为诈骗,务请通过上述官方渠道联系,保护个人信息与财产安全。
中新(黑龙江)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