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能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冒充我司子公司相关情况的严正声明
近期,我公司(中能电力工业燃料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发现,中能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能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在互联网平台及相关商业活动中,仍以“国资背景”“国家电网系企业”等名义进行宣传,误导社会公众和合作伙伴。经我司核实,中能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并非我司下属企业,亦与国家电网公司无任何隶属或股权关系。现就有关情况严正声明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与历史沿革
中能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12月14日,我司曾为其股东之一。根据该公司章程,其营业期限为2000年12月14日至2010年12月13日。经营期限届满后,该公司应依法进入清算程序。
二、伪造公章及法院判决情况
2010年经营期限到期后,中能源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擅自伪造我司公章及另一股东公章的方式,制作了虚假的股东会决议,将公司营业期限非法变更为“长期”。
针对上述伪造行为,我司依法提起诉讼。经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2018)京0116民初8209号《民事判决书》、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20)京03民终760号终审判决,认定中能源公司关于变更营业期限为长期的股东会决议不成立。据此,中能源公司的营业期限至2010年12月13日届满,其后续以“长期”名义开展的一切经营活动均失去合法基础。
三、公司当前法律状态
鉴于中能源公司长期处于经营期限届满且未依法清算的状态,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3年4月受理了对中能源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并于2023年12月裁定中能源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四、历年风险提示公告
自2019年以来,我司已多次通过权威媒体发布公告及声明,持续向社会公众提示中能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相关风险,明确澄清其与我司及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无任何关联。
五、严正声明与警示
基于上述事实,我司严正声明如下:
中能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与我司及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不存在任何股权关系、投资关系或业务合作关系。任何声称其具有“国资背景”“国家电网系”的说法均属虚假宣传。
中能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一切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投融资、担保、合同签订、广告宣传等)均与我司及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无关,我司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敬请社会各界、各类市场主体及广大公众提高警惕,注意甄别信息真伪,谨慎与中能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进行合作,谨防上当受骗。如发现其以“国家电网”“中能电力”名义开展违法犯罪活动,请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
我司严正要求中能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立即停止一切冒用我司名义、冒充国有企业的违法行为。对于任何继续侵权、误导公众的单位或个人,我司将坚决采取行政举报、法律诉讼等一切必要手段追究其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中能电力工业燃料公司
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