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银发消费陷阱 护航权益安全堤坝
三位代表建言支招守护老年人“钱袋子”
□ 本报记者 赵晨熙
“老有所养”是家事也是国事。截至2025年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3.2亿,占总人口的23%,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事关亿万百姓福祉。近年来,我国陆续出台政策措施,大力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在权益保障、养老服务、社会救助保障、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不断提升老年人群体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然而,受制于信息不对称、风险识别能力弱等现实因素,老年人群体极易成为诈骗犯罪的高发受害群体。一些不法分子盯上了老年人的“钱袋子”,利用他们对健康的焦虑、对新技术的陌生等,布设各类消费陷阱,针对“银发族”展开围猎。
保障广大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不仅关系老年人的尊严和福祉,更事关社会稳定和国家发展大局。《法治日报》记者近日邀请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万立,全国人大代表、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主任方燕,全国人大代表、民进湖南省直出版支部主委戴茵,从多角度为如何更好防范和打击坑老骗老行为,守护好老年人“钱袋子”建言献策。
万立:
完善对私域直播的资质审核和日常监督
随着社交媒体和直播电商的发展,一些商家利用微信群、私域直播等渠道对特定群体进行定向营销,老年人往往成为重点目标群体。
在调研中,我发现部分不法商家通过“免费健康讲座”“专家义诊”“直播领福利”等方式吸引老年人加入微信群或专门的直播群组,随后再通过定向直播推销保健品、医疗器械等产品,甚至借助技术手段筛选观看账号,排除年轻用户进入。一些直播工具设置了“白名单观看”“一键删除直播记录”等功能,使交易过程更加隐蔽,监管部门也难以进入核查。当老年人发现商品名不副实而试图维权时,商家已解散群组,相关记录也被删除,受骗老人投诉无据、维权无门。
今年2月1日起施行的《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对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以及营销人员的权责进行了明确,但在私域直播场景下仍存在一定监管盲区。建议在此基础上,把平台内嵌或者链接跳转的小程序等私域直播工具纳入监管视野,将其提供者视同平台内经营者,进行资质审核和日常监督。同时,利用技术手段加强风险监测,对群组里高频发布的营销链接、异常转账行为进行实时预警,一旦确认是违规的私域直播群组和账号,要实施跨平台联动封禁。
此外,建议在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等容易被诱导消费的领域,探索设立老年人冷静期制度,允许大额消费在合理期限内无理由退货退款,从源头上帮助老年人减少损失。在全国12315平台和常用支付工具中开设适老化维权“绿色通道”,强化语音输入、视频举证、亲友辅助等功能。
方燕:
建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增加网络保护专章
目前,各类养老骗局花样仍在不断翻新,极具迷惑性与针对性。针对老年人的诈骗手段,已从传统针对特定个体的线下接触模式向“互联网+金融+高科技”的模式转变。这些骗局不仅严重侵害了老年人的财产权益,也给他们的身心健康带来了巨大创伤,引发诸多社会问题。
我在调研中发现,现有法律法规对网络消费等行为虽有规范,但针对老年人网络权益保护的专门、细化条款尚有缺失,对于直播间情感绑架式营销、虚假养老投资宣传等新型网络陷阱的法律定性和处罚标准模糊,导致执法司法难以精准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难以形成全方位的法治保障体系。
对此,我建议进一步完善老年人网络权益保障方面的立法工作。一方面,要细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等在网络领域的适用细则。明确网络广告发布规范,严禁利用虚假情感诱导老年人消费,严禁虚假养老投资、疗养服务等宣传,严禁仿冒金融类、健康医疗类App开展诈骗活动,并制定严厉处罚细则。要规范“先用后付”等特殊消费模式的合同条款,清晰界定双方权利义务,防止平台利用格式条款侵害老年人权益。
另一方面,建议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增加网络保护专章,明确老年人在网络消费、社交、信息获取等方面的权益以及网络经营者、平台、金融机构的责任义务,从适老化改造、消费保护、数据隐私、欺诈防治及监管责任等方面构建全链条保护体系。还应详细规定各类网络陷阱的定义、认定标准和处罚措施,尤其针对新兴陷阱,如直播间情感绑架、微短剧自动扣费、私域直播虚假宣传、虚假养老投资宣传等,为执法司法提供明确依据。要明确网络平台、支付服务提供者、通信运营商等主体的相关法律责任,细化老年人个人信息保护、适老化改造、数字支付风险防控等相关要求。
针对部分自媒体、网络主播利用老年人信息鉴别能力弱的特点,诱导其购买字画、纪念币等“收藏品”及保健品或参与高风险理财的行为,建议进一步加强网络平台监管和治理工作。平台应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通过关键词筛查、用户举报、算法识别等方式,对涉老内容实施重点监控。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应立即限制相关账号的流量推荐、直播权限,及时下架违规商品,并要求账号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平台还应将线索同步至公安、网信部门,配合开展溯源打击,形成“平台自查+行政监管”的联动治理模式。
戴茵:
加强免密支付自动续费业务安全管理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56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5年6月,我国60岁及以上网民规模已达1.61亿人。由于老年人普遍网络经验不足、风险防范意识不强,各种各样的网络消费陷阱更容易盯上老年人群体。
我在调研中发现,不少情况下,侵害行为是通过电信运营商扣费来实现的。比如,第三方通过弹窗广告以“1元体验”“免费试用”等为诱饵,让老年人误点后便被开通运营商增值业务或会员卡,后续自动扣款往往要等到多笔费用产生后才被察觉。
建议相关部门加强监管,督促运营商强化内部套餐管理,并规范与第三方的合作销售行为。一方面,要确保扣费信息的透明度和扣费流程的规范性,尤其是要确保老年人在完全知情、理解扣费项目内容的情况下自主选择;另一方面,运营商在为其他手机增值业务提供商代收用户费用的业务模式中,必须尽到信息审核义务,确保用户远离诈骗、诱导消费,若造成用户损失,运营商必须承担责任。
此外,要进一步加强“免密支付”“自动续费”业务的安全管理。规定支付服务主体应严格审核用户身份信息,通过多重验证或手动输入完成老年用户开通意愿确认以及协议签订。对于55岁以上用户,“自动续费”到期前的“显著提醒”方式应包括但不限于弹窗通知、多频次短信通知和电话通知等;对于70岁以上用户,则不开放“免密支付”“自动续费”“先用后付”等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