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不能进网吧,那台球厅为什么没人管

—— 一桩小案推动一场行业规范运营行动


  夏津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王世霞(右一)和同事到台球厅监督“八严禁”落实情况。 刘光东 摄
  近年来,台球厅逐渐成为未成年人群体聚集的休闲场所,随之而来的,是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日益增多。那么,当前台球经营场所存在哪些涉未问题?相关执法部门在执法中面临哪些难题?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检察院又如何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破解台球厅涉未治理难题?这些问题,在山东省夏津县人民检察院的努力下,有了一个“双赢”解答。

□ 本报记者   梁平妮
□ 本报通讯员 高忠祥 谷雪
  
  严禁向未成年人售烟售酒,严禁接纳未成年人在非规定时间内进入……在山东省夏津县,每一个台球厅的显著位置都张贴着由夏津县体育中心制作的“八严禁”海报。不仅如此,网格员还会不定期进入辖区台球厅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督导整改。
  台球行业规范治理,是夏津县强化府检联动的生动实践。近年来,夏津县人民检察院聚焦台球行业涉未治理难题,通过与行政部门联手,推动建立未成年人限入机制与加强日常监管机制,实现台球行业规范治理取得实效,既破解了新兴行业治理难题,又实现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与促进经济发展的双赢。
问题令人忧
  事情缘于夏津县检察官受理的一桩“小”案。
  2024年8月,两名未成年人在某台球厅打台球时,与另一名未成年人发生口角,遂对其实施殴打,致其右耳鼓膜穿孔,经鉴定构成轻伤。这看似普通的一起刑事案件,却引起了承办检察官、夏津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王世霞的注意。
  “2024年以来,我在办案中发现未成年人沉迷台球厅的情况越来越多,有3起涉未案件直接与台球厅有关。而这起案件发生在22时,又与台球厅有关。”王世霞告诉《法治日报》记者。
  办案不能止于就案办案。王世霞决定深入调查,去找寻案件背后的深层次问题。在他的带领下,夏津县检察院“夏小禾”未检团队梳理了近年来办理的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经梳理发现,在该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近60%的涉案未成年人经常出入台球厅,其中43%是在校学生。
  “我们在调研中发现,假期和周末台球厅的服务对象多以未成年人为主,未成年人可以24小时无限制进入台球厅,而且还有自助台球厅,未成年人可以自由扫码进入。”“夏小禾”团队成员李珊珊介绍当时调研得到的情况。
  “台球厅常吸引社会闲散人员聚集,易形成不良社交圈。未成年人心理发育不成熟,易受不良群体影响,在‘哥们义气’驱动下参与打架斗殴等行为。这类场所的开放性为未成年人接触社会不良群体提供了机会,逐渐成为诱发未成年人夜不归宿、沾染恶习甚至违法犯罪的新温床。”王世霞认为,台球厅无限制接待未成年人是当前亟须整顿的最主要问题。
  “未成年人不能进网吧,那台球厅为什么没人管?”这种情况,也引起了很多家长的不满。据夏津县12345市民热线统计,有多名家长先后通过12345市民热线投诉台球厅无限制接待未成年人、深夜噪声严重等问题。
监管有难题
  检察机关在调研中还发现,部分台球厅场所还存在无证经营、消防通道堵塞、纵容未成年人吸烟饮酒等现象。只要不影响台球厅的正常经营,台球厅经营者甚至不会对出现的打架斗殴、抽烟酗酒等加以制止。
  在夏津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刑事案件中,两名被告人在台球厅殴打被害人,整个殴打过程中均未见台球厅经营者及服务人员出面制止。
  “去台球厅打球的不少都是初中生和高中生,部分台球厅老板还会向未成年人售卖烟酒,看着本该在上学的孩子一手抽着烟一手拿着球杆,嘴里吞云吐雾满是脏话,我们也很痛心,但是很多时候于法无据,只能靠口头教育来劝诫这些学生和经营者。”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的话道出了执法的困境。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设备,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台球是法律允许的体育项目,台球经营场所是否属于娱乐场所,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因此,在对台球厅的执法监管上,并不能完全适用《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进行监管。目前,我国尚无针对台球经营场所性质和监管较为明确的相关法律法规,也没有明确规定禁止未成年人进入台球经营场所,这恰恰是监管难点所在。”王世霞说。
  然而,未成年人无限制进入台球厅特别是逃课、通宵打台球,严重影响其正常的生活、学习,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这该如何破解?
  对此,夏津县检察院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在全面调研的基础上,形成《关于推进台球经营场所监管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调研报告》,向县委进行专题汇报。报告引起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明确监管部门,并在全县部署开展台球行业规范经营专项整治活动。
  同时,根据县委研究意见,夏津县检察院向相关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引导未成年人合理有序地参与台球运动,建立未成年人限入机制,在上课时间以及本应休息的时间,台球厅应禁止接待未成年人。
整治见实效
  “我们也意识到了未成年人沉迷打台球的苗头,但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以及较为有效的监管手段,检察院提出的限入机制比较合理,我们研究制定了台球经营场所‘八严禁’,组织63家台球馆经营者签署承诺书,召开动员部署会,开展了为期50天的‘护苗’专项行动。”夏津县体育中心工作人员说。
  据介绍,夏津县建立的未成年人限入机制,主要是引导台球经营场所在每日22时后至次日8时前、中小学上课时间禁止接待未成年人,最大限度平衡了未成年人合理有序参与台球运动、台球经营场所正常经营与保护未成年人休息、学习之间的关系。
  同时,推动建立未成年人限入机制日常监管机制,由县体育中心牵头,公安、应急、文旅等部门共同参与,每季度检查、专项检查相结合,将台球厅监管纳入网格化和最小应急单元工作,让全社会关注、参与防范未成年人沉迷打台球的情形。
  在“护苗”专项行动中,相关职能部门已开展两次联合执法,进行全覆盖式督导检查,现场指出无限制接待未成年人、容留未成年人吸烟、消防设施不健全等问题29个。对卫生不达标等一般性问题,责令7日内完成整改;对安全隐患等严重问题,立即停业整顿;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场所,依法吊销证照并予以公示。目前,夏津县建立了全县台球经营场所信息数据库,实现动态化管理,设立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经营者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典型案例通过媒体公开曝光,对整改成效显著的场所进行正面宣传,树立行业标杆。合规经营为台球厅也带来了正面效应。经营者王某坦言:“整改后客源更稳定,家长也更放心让孩子来运动。”
  在实践基础上,夏津县还总结治理经验,以不同形式提出立法建议。记者了解到,新修订的《山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已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第三十五条增加了对未成年人进入台球厅的防范规定,明确了相关部门的处置措施,进一步营造了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我们将持续跟进监督,强化行政监管与司法监督的有机衔接,通过司法保护推进行业治理,推动建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联盟,通过定期巡查、电子监控联网等方式巩固治理成果,为青少年营造清朗成长空间。”夏津县检察院检察长齐立东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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