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法院创新“庭后十分钟”释法说理

刑事审判上诉申诉率实现“三连降”

□ 本报记者 郭君怡
□ 本报通讯员
      韩旭 陈振鹏

  “该案中,被告人均系亲属关系,各自对起诉书金额和量刑建议都有异议。我建议在依法准确查明事实、认定主从犯关系的基础上,重点为各被告人分别做好释法说理。”日前,在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法院刑庭合议室内,承办法官姚智向合议庭汇报道。
  后续的案件审理中,合议庭一方面依法全面做好证据审查,一方面将公诉机关认定事实和指控犯罪金额的考量与认定方式,向被告人释明,帮助其分析控辩争议焦点。庭审结束后,针对被告人提出的异议,承办法官耐心听取被告人陈述,并向他们释明法律适用问题。宣判后,针对有上诉意向的被告人重点进行判后答疑和释法说理,帮助其正确认识分析判决结果。
  记者近日从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为做深做实释法说理工作,乌海市法院系统创新推出“庭后十分钟”工作法,以务实举措破解上诉、申诉难题,推动刑事案件提质增效,实现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数据显示,2022年至2025年,在全市新收刑事案件数量增长的情况下,刑事案件上诉数量逐年减少,上诉率从11.1%下降至7.48%,刑事案件申诉率也从2.97%下降至1%,均实现“三连降”。2026年全市法院刑事上诉申诉案件数持续保持低位运行,刑事审判工作质效迈上新台阶。
  乌海法院坚持“自愿、公正、客观、依法”原则,将释法说理贯穿刑事审判全流程,覆盖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辩护人等全部诉讼参与人,围绕案件事实、证据及裁判结果构建起全链条释法体系。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高效利用“黄金十分钟”,聚焦程序、证据、起诉事实开展即时释法,强化当事人认罪认罚意愿,引导形成合理裁判预期;案件宣判时,抓住会见窗口期,围绕“证据—定罪—量刑—执行”四要素开展全面判后答疑,针对性解读案件争议焦点,帮助当事人正确认知裁判结果,从根本上减少非理性上诉、申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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