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桂三家法院签署环资审判协作框架协议
建立健全常态化司法协作机制
本报讯 记者章宁旦 通讯员李敏诗 杨可然 为进一步深化粤桂两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3月31日,广东省湛江廉江市人民法院、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与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陆川县人民法院在九洲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共同签署《粤桂九洲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协议》的签订,标志着三家法院在环境资源审判与执行协同共治方面迈出实质性步伐。各方将以此为契机,打破地域壁垒,强化协作配合,共同构建“案件审理+生态修复+综合治理+法治教育及宣传”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体系,推动形成协同共治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格局。
根据《协议》,三方将建立健全常态化司法协作机制,在诉讼服务方面加强合作,探索跨域立案、委托保全、调查送达等事项的协作办理;建立执行联动机制,在查询、查封、扣划及生态环境修复、劳务代偿等方面相互委托、优先协助;建立重大案件会商机制,针对跨区域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加强沟通研判;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通报审判动态和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