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门就有好风景

抚州检察机关全力护航抚河流域水生态环境


  图为抚州市金溪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在矿山修复现场查看植被生长情况。 吴志球 摄
  □ 本报记者   周孝清
□ 本报通讯员 何茶花 张非凡
  
  “现在水清岸绿,出门就有好风景,日子也越过越舒心。”近日,在江西省抚州市抚河之滨的文昌里历史文化街区,市民陈女士一边向抚州市人民检察院干警咨询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一边感叹抚河流域水生态环境发生的变化。
  抚河,作为长江流域重要支流,蜿蜒穿越赣鄱大地。近年来,抚州检察机关精准聚焦打造“河畅、水清、岸绿”的健康抚河流域生态目标,以法治之力守护这方绿水青山,书写出一幅生动的检察答卷。
  抚州西湖,是中心城区重要的城市湖泊,承载着市民的休闲记忆。抚州市检察院针对调查中发现的西湖水质问题,依法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推动相关单位开展清淤和污染源治理工作。如今的抚州西湖,碧波重现,水清岸绿,成为市民打卡的“地标”。西湖之变,正是检察监督的生动缩影。
  2021年以来,抚州检察机关围绕抚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保护,全面履行生态环境检察职责,以法治力量全方位守护流域生态环境,累计督促保护林地、耕地及水域面积10600余亩。
  在专项监督方面,2024年,抚州检察机关深入落实鄱阳湖水生态环境专项监督活动,聚焦工业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等重点领域,办理水环境治理案件72件,督促回收和清理生产类固体废物3003余吨,推动水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2025年,检察监督再升级。抚州检察机关持续推进“赣江专案”办理,聚焦赣江支流、抚河流域城乡水污染等八个重点方面,立案办理案件118件,增殖放流65万余尾鱼苗,督促清理固废垃圾2400余吨。同时,部署开展“入河排污口专项监督”活动,检察干警实地踏查工业排污口90多个,立案办理相关案件8件,推动主管部门对全市入河排污口进行全面排查与规范管理。
  从一湖一河到全流域系统治理,从个案办理到专项推动,抚州检察机关以监督之“刚”守护生态之“柔”,让法律条文“长”出牙齿、“生”出实效。
  在办理某公司等五被告非法排污污染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中,抚州市检察院依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机制,促成该公司与行政机关签订赔偿协议,顺利完成涉案问题整改,依法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费用1300万余元。这一案件的办理,既彰显了司法威慑力,也探索出“检察+行政+企业”多元共治的可行模式。
  同时,抚州市检察机关持续深化“林长+检察长”“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推动“行政履职+检察监督”双向发力。2023年以来,依托该工作机制,市县两级检察院立案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126件,累计督促回收和清理固体废物391吨,与“河长办”开展联合巡河活动50余次,追偿生态损害赔偿金41万余元。
  在一场场磋商会议、一份份检察建议中,抚河流域生态环境得到了全链条、闭环式保护。
  生态环境法典的颁布,为生态保护提供了更系统、更全面的法律遵循。正如抚州一名检察干警所言:“法典给了我们最有力的武器,我们将用它守护好这一方山水,让法治之光‘典’亮每一片绿水青山,让法治之树在赣东大地根深叶茂、硕果盈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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