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清新区人大常委会持续深化“三入”工作

全力推动地方性法规从“纸面”落到“地面”


  图为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人大常委会利用“墟日”开展地方性法规宣传工作。
  □ 本报记者   邓  君
□ 本报通讯员 刘志华 文/图

  夜幕落下,华灯初上。在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某小区门口,陆续归家的业主们将电动车推往集中停放点。“你看,左边是停车区,右边是充电区,业主们再也不乱停乱放乱充电了,大家都觉得舒心又安心。”小区物业管理人员陈先生说。
  这一变化,得益于清新区常态化宣传落实《清远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物业依法管理与业主自觉守法,让小区变得安全有序、文明和谐。
  “过去一年,我区深入推进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三入’工作,推动法规条文从‘纸面’落到‘地面’。”近日,清新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欧阳振对《法治日报》记者表示,2025年,清新区人大常委会坚持高位统筹、精准施策、全域联动,将法规条文转化为治理实践,让法治红利直达基层末梢。
监督赋能“进入执法”
  “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行政执法是法律法规实施的关键环节,区人大常委会聚焦法规落地‘最后一公里’,构建起人大主导监督、部门协同落实、镇村联动推进的工作格局。”清新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周国强说。
  据介绍,围绕《清远市耕地利用促进条例》《清远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规,清新区人大常委会成立执法检查组,直奔一线、直插现场,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实地核查走访、调阅执法案卷、随机抽查暗访等方式,全面检视执法主体责任落实、执法程序规范、违法问题查处等情况,以刚性监督倒逼执法落地。
  “每次执法检查后形成的问题清单,就是靶向整改的任务书。”周国强表示,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会逐项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层层拧紧法规实施的责任链条,确保执法不打折扣、不走过场。
健全机制“融入司法”
  为推动地方性法规融入司法实践,清新区人大常委会健全与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常态化沟通协作机制,通过定期听取司法工作报告、召开专题联席会议、邀请法检负责人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等方式,共同研究地方性法规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问题。
  “2025年,我院共审结各类行政诉讼案件599件,以司法裁判维护行政执法权威。”清新区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陈桂清表示,作为清远全市基层行政诉讼案件的集中管辖法院,法院依法将地方性法规作为行政机关履职的合法依据。
  在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方面,清新区人大常委会依法监督和支持检察机关用好公益诉讼检察职能。2025年4月,清新区检察机关在履职中发现22条建筑垃圾随意倾倒违法线索,依据《清远市城乡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立案9件,通过制发磋商函、督促履职等方式,推动相关部门建立长效管控机制。
  法规与司法融合,在基层治理一线尤为紧密。如太平镇人大联动当地司法所、人民法庭,建立常态化对接机制,推动地方性法规成为土地确权、邻里纠纷、物业矛盾等基层常见案件的裁判依据。
创新模式“列入普法”
  “普法是立法后的必要环节,也是全民守法的重要基础。”欧阳振告诉记者,清新区人大常委会坚持系统化谋划、精准化推进、常态化落实,把地方性法规宣传普及贯穿法治社会建设全过程,让法治理念走进群众、融入生活。
  一方面,坚持制度先行,筑牢普法根基。将清远市现行有效的13部地方性法规,全部纳入全区“八五”普法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实现普法工作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
  另一方面,创新载体形式,让普法更接地气。依托“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区人大常委会联合相关单位开展集中普法活动,面对面为群众讲解法规知识。
  同时,构建大普法格局,凝聚普法合力。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各部门履职与普法深度融合,形成人大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大普法工作体系。
  从执法监督,到司法协同,再到普法宣教,清新区人大常委会以“三入”行动为抓手,织密地方性法规实施的立体网络,让法治成为基层治理最鲜明的底色。
  “接下来,区人大常委会将持续深化‘三入’工作,不断优化执法监督方式、健全司法协同机制、创新普法宣传模式,推动地方性法规真正全面落地生根、常态长效,为区域治理现代化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清新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欧建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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