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地方司法档案的“打开方式”
——三位学者围绕《纸上的权利》的对话
□ 《法治周末》记者 尹丽
四川荣县,五位平凡的近代女性,冲破世俗桎梏,为自身权利而奔走。
这是四川大学近代法文化研究所研究员刘楷悦在《纸上的权利——近代女性家庭诉讼困境》(以下简称《纸上的权利》)一书中勾勒出的图景。为了让沉寂的历史更有温度,刘楷悦还邀请音乐人打造了同名主题音乐。读者扫描书封上的二维码后,便可伴着悠扬的旋律,走进一段段曲折的历史故事中。
四川荣县司法档案,是这本书的写作基础。所谓司法档案,是指各地司法机构在运行过程中形成的诉状、口供、判决等资料。那些泛黄的文书,不仅是个体命运的注脚,更是解码基层司法实践、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珍贵密钥。
近日,记者对清华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系教授仲伟民、山东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侯欣一以及刘楷悦进行了访谈,探讨地方司法档案的价值与利用、法律史写作的创新表达、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
记录民众声音 还原真实图景
记者:如何看待地方司法档案的价值与意义?各地地方司法档案的保存与利用情况如何?
侯欣一:作为史料,司法档案的学术价值极高,并具有不可替代性。
一是因为司法档案中的诉讼档案经过了法庭的严格质证,其中的一部分最后作为证据成了法庭判决的依据,其对于还原史实意义重大;二是诉讼档案内容丰富,充满了不可复制的细节,容易拉近研究者、阅读者与历史的距离;三是司法档案数量大且类型化,案由相同的史料可以相互比对,易于发现其中的一些规律。
总之,对于研究法律史,特别是对于那些不满足于制度层面的还原,而是以观察法治真实样貌为志向的研究者来说,诉讼档案在各种档案中史料价值无疑最高。当然,对于研究者来说,海量的地方诉讼档案,如果使用不当也会限制研究者的学术视野,甚至出现历史研究的碎片化问题。
仲伟民:地方司法档案具有独特的史料价值,这些资料不仅可靠性真实性远高于传统史料,而且可以弥补传统史料之不足。很多司法档案揭示了平民百姓的日常生活,是我们了解中国基层社会非常宝贵的第一手资料。可惜的是,多数地方的司法档案没有很好地保存下来。即使司法档案保留较好的地方,大多也没有对其进行很好的整理和利用。
刘楷悦:地方司法档案提供了观察基层司法实践运作最直接的材料,它直接呈现了法律条文如何被理解与运用。档案中的诉状、口供、判决等文书,使研究者可以超越对文本的静态分析,进入动态的司法场域,观察国家权力与基层社会互动、博弈的具体机制。同时,地方司法档案为“自下而上”的历史书写提供了材料,它记录了普通民众的经验与声音,使基层社会的真实图景得以被部分还原。
创新写作方式 提升传播效能
记者:《纸上的权利》一书以非虚构写作方式,在宏大的历史背景下,把小人物的故事娓娓道来。如何评价这种写作方式?
侯欣一:一部法律史作品是否好看的原因很多,如作者的文笔、精巧的构思、思考的深度等,其中当然不能少了翔实的史料。本书以地方司法档案为主,同时又注重与其他各种史料有机结合,书中直接使用的各种文献达数百种之多。这需要严格的、专业的训练和学术积累。
《纸上的权利》这本书还有一个好的视角。本书聚焦于民国初年现代法制初起时女性法定权利在诉讼中面对的真实困境。故事选择的地点是荣县——四川盆地一个少有人听说过的小城。宏大的时代背景、现代法律的制度框架、封闭的环境、真实的个案、鲜活的人物,这一切形成了强大的张力和不可替代性。
仲伟民:历史写作通常有三种形式,即学术的、通俗的和文学的。最近非虚构写作的兴起,可以说是历史写作的一种新形式。这种新形式最突出的特色是集中了上述三种写作形式的优点:依据真实的史料,采用通俗的写作方式,基于资料展开的细节分析和合理想象。此类作品,虽曰创作,实为信史,值得大力倡导。
刘楷悦:非虚构写作通过个案深描,使历史中“沉默的大多数”获得叙事位置。它提供了一种最直接的微观视角,而这种呈现方式是学术论文难以实现的。非虚构写作将学术研究成果转化为公共可读的叙事文本,使专业知识具备更高的传播效能。将考辨的严谨与精巧的叙事结合,便可以让尘封的人物真正“活”过来,展现大时代下的个体命运。
盘活档案资源 突破研究瓶颈
记者:当前利用地方档案开展法治文化研究、推动法治文化传播的过程中,主要面临哪些难点或瓶颈?
侯欣一:从学术研究的角度讲,已知的司法档案存在如下几个问题:
一是年代分布不均匀,主要集中于清朝、民国时期,其他朝代的颇为少见。民国时期也主要以抗战后期为主,民国早期的较少。
二是地域分布不均匀。清代的主要有宝坻档案、巴县档案、清代四川南部县衙档案、浙江龙泉司法档案和陕西紫阳县衙档案等。
三是开放度有待提高。由于数量太大,目前司法档案的整理情况大致有以下几种:编辑档案目录、节选部分内容出版、影印出版、数据化展示等。整理档案,特别是司法档案是一项非常艰难的工作,需要档案学、历史学和法律史学等多学科学者的共同介入,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就我所见,浙江龙泉司法档案的整理工作不失为样板,具有示范性。
刘楷悦:首先是史料层面,档案开放与整理的不均衡。地方司法档案的保存状况和开放程度,在不同地区、不同层级的档案馆之间存在显著差异,部分档案馆对调阅范围设限;数字化程度参差不齐。在研究层面,地方档案研究天然具有跨学科属性,但当前仍以学科划分为主,缺乏真正意义上的跨学科对话。
活化历史经验 赋能当代法治
记者:《纸上的权利》中涉及的反家暴等议题,在当下依然有很高的讨论度。研究者该如何从地方档案史料中,挖掘契合当代法治精神的文化内核,让尘封的历史法治资源为大众所知、为当下法治建设所用?
侯欣一:作为非虚构写作,本书从沉默的历史中打捞出一个特殊的群体,赋予了故事鲜明的时代性和法律意义。在既有的法律史学作品中,女性在诉讼中基本上是作为被告或被冤屈的形象呈现于读者面前的。本书中的女性则是以诉讼的发起方进入读者的视野,并成为故事的中心。她们利用现代法律赋予的纸面权利,勇敢地直面传统法律文化之厚重、社会转型之复杂,以丰富的细节全面展现女性觉醒之原因、先行之痛苦以及行动之代价。
个体的爱恨情仇自然感人,因其易引发读者的情感共鸣,但唯有女性群体为了人的尊严争取自己法定权利的过程,才能真正触动一部分读者自觉地去思考故事背后更为深层的问题。本书为读者观察、思考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影响、思考社会转型之艰难提供了一个全新的样本。
当然,一个学者选择什么样的方式与读者对话,纯粹是个人的问题。但追求更多的读者和启发更多的人一起思考,应该是大多数作者的心愿。
仲伟民:《纸上的权利》的作者也是一位女性。她深切同情和理解历史时期女性在社会和家庭中的地位和遭遇,但并没有从女权主义的立场,简单地为历史上的妇女辩护或喊冤,而是进行了深度的理论、心理及文化等多方面的阐释。通过这些生动的故事及法庭实践,可以帮助我们理解真实的历史。
刘楷悦:民国女性面临的问题不是立法未规定,而是如何在现实中实现权利的问题——权利写在纸上易,落在地上难。真正的创造性转化,需要研究者“进入历史”同时“走出历史”,从具体案例中提炼出具有普遍意义的命题,让历史经验与当代法治建设形成真正的对话。
一百年前走上法庭的女性即使失败了,她们所留下的个体经验也有足够的意义。而这些真实、复杂的经验与记忆正是法治文化最深厚的内核与法治建设需要汲取的精神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