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局部试点走向全国推开
3年左右基本建立适应我国国情长护险制度
本报北京3月26日讯 记者赵晨熙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有关情况。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王文君指出,长期护理保险“护”的是失能人员的尊严,“解”的是家庭的照护难题,“增”的是社会的发展动力,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社会保障领域的生动实践。
3月2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要求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建立适应我国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王文君介绍,长期护理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项新险种,通过人人参保筹集资金,为失去正常活动能力的参保人提供基本的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对所发生的护理费用予以报销。国家医保局于2016年开展试点工作,截至2025年底,试点覆盖地区达92个,覆盖人群3.08亿人,为超过330万失能人员提供了护理服务支持。《意见》的发布标志着长护险制度建立从局部试点走向全国推开,根据《意见》规定的“3年”目标,到2028年底,长护险制度在全国范围基本实现全覆盖。
国家医保局待遇保障司负责人张西凡介绍,凡是经过失能等级评估,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的参保人,均能享受相应的护理服务并获得报销。为确保待遇公平和基金安全,各地在失能等级评估中将使用全国统一的评估标准。此外,长护险基金主要用于支付符合规定的长期护理基本服务所发生的费用,原则上不直接向失能人员发放现金。长期护理保险不设起付线,为确保基金可持续,确定了基金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即不超过统筹地区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
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国家医保局打造优质高效的经办体系,助力群众享受待遇更加便利。具体而言,失能人员或家属可以到医保服务窗口或者当地开通的线上申请渠道,提出申请并提交身份证件、申请表、住院病例或诊断书等相应资料。材料审核没有问题的,经办机构将组织评估机构对参保人进行失能评估,通过评估后,经办机构与失能人员商定服务方式,制定护理服务计划,指导相关机构为参保失能人员提供相应服务。在办理上实现了全国“三个统一”,即全国统一流程、全国统一表单、全国统一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