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艳:将“复议为民”初心融入每一起案件办理


  图为李艳(右二)在评查案件并对办案人员进行指导。 受访者供图
  □ 本报记者 常煜
  
  在彩云之南的法治建设征程上,云南省司法厅行政复议与应诉一处处长李艳,是深耕行政复议一线的“排头兵”。二十年坚守,她将“复议为民”的初心融入每一起案件办理。
  “以法为尺护公正,以民为本化争议”,这是李艳始终坚守的工作信念。她办理的上千件行政复议案件,涵盖诸多重大复杂事项,凭借专业、严谨与务实的工作作风,实现了案件办理零差错、零投诉、零败诉。
  云南是多民族边疆省份,民族和谐稳定是边疆繁荣发展的根本。在办理一起涉及多名藏族村民对征地批复不服提起复议的案件时,李艳不顾高原反应带来的身体不适,与同事多次深入雪域高原实地调查,这段经历让她至今仍记忆犹新。
  “补偿太低了,怎么够我们置办新家!”“安置房太远,不方便放牦牛”……村民围着李艳倾诉着。经过耐心倾听和深入交谈,李艳了解到,村民并不是对征地批复不服,而是认为补偿过低、安置房设计不符合藏族文化才提出的复议申请。李艳并没有“就案办案”,她通过召开听证会、调解会,积极为申请人与当地政府搭建沟通桥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释法说理,让村民了解征地补偿的政策。经过不懈努力,当地政府协调相关部门为生活困难、符合条件的家庭提供了补助和帮扶,最终达成和解,申请人全部撤回了复议申请。
  这一起案件的成功化解,不仅平息了争议,更拉近了干群距离,让行政复议的实效,成为守护边疆民族团结、长治久安的坚实法治支撑。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李艳始终聚焦企业发展需求,以“复议护企”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为市场主体保驾护航。某企业生产的一批中药材,因不符合国家药典的性状和鉴别标准,抽检时不合格,被主管部门认定为生产销售假药,遂作出没收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
  一旦该处罚决定公示,申请人将三年不得参加招投标,与医院签订的协议也将被解除,企业经营必将陷入困境。受理案件后,工作人员审查发现,被申请人将该药品认定为假药事实不清,且处罚程序违法。李艳向被申请人指出问题并组织双方调解后,被申请人撤销了行政处罚决定。经重新调查后,认定为生产销售劣药,并结合申请人主动召回药品、未造成危害后果、积极配合调查等情节,对申请人重新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件办结后,李艳主动协调被申请人一起上门指导,帮助企业完善合规建设。这正是云南行政复议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的生动缩影。记者采访获悉,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实施两年来,全省办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2420件,累计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55亿元,用法治力量为企业纾困解难、赋能发展。
  作为大家认可的办案专家,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中,李艳为提升办案质效、助力团队新人快速成长,创新推行“繁简分流+同类研判+个案甄别”工作模式,开展手把手“一案一教学”。从法条解读、案例分析,到群众接待技巧、法律文书写作,她将多年积累的经验倾囊相授。
  每一起案件,她都带着大家抽丝剥茧、厘清脉络;每一份复议决定书,她都逐字逐句修改、细致讲解。在她悉心培养下,团队成员迅速成长,撰写的文书在首届“行政复议主渠道建设与高质量发展”优秀法律文书评审中获奖。
  她还心系全省行政复议系统建设,常态化组织业务培训、搭建观摩平台、开展案件评查。基层办案人员遇到难题,总能第一时间向她请教,同事们亲切地称她为行政复议“百宝箱”,她的微信也成了全天候“答疑专线”。
  在她带领下,行政复议与应诉一处连续多年获评云南省司法厅先进集体、优秀党支部,被司法部通报表扬为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表现突出集体。
  秉持“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的进取精神,李艳以创新实干推动云南行政复议工作提质增效,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日益彰显。2024年全省新收案件首次突破万件,同比上升76%,2025年达16803件、增幅31%,行政复议与一审行政诉讼收案比从2024年的3.3:1进一步提升至3.78:1,连续两年超九成案件在复议阶段案结事了。她大力推广“掌上复议”,2025年在线申请占比提升17%,打通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聚焦法治政府建设,通过数据分析为执法部门“画像”,健全考核监督机制,2025年全省行政复议纠错率同比下降6个百分点;深化府院联动,建立协同机制,凝聚法治合力,让行政复议成为法治政府建设的“晴雨表”和“助推器”。
  二十年光阴流转,初心始终如磐。李艳用青春见证了行政复议制度的嬗变与发展,用实干谱写了云南行政复议工作的新篇章。新征程上,她将继续坚守复议一线,以更坚定的信念、更务实的作风、更有力的举措,持续擦亮行政复议主渠道品牌,为法治云南、法治政府建设贡献更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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