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无妙趣 不可读也

  □ 舒国滢
  
  有的书就像严肃刻板的教师爷,随时摆出一副要训人的模样,令人一望而远遁之;有的书则如善解人意的朋友,活泼多趣,总能给人带来快乐,便越看越觉得可亲可近。西南政法大学教授龙大轩领衔所著《法律深处是人心: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探秘》(以下简称《人心》)一书,显然属于后一类,讲述历史案例、剖析法理人性,读之常常捧腹、掩卷还欲三思,或可为近年来以通俗笔法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精妙之作。其可圈可点之处,大凡有三:
选材有趣
  中华文明上下五千年,历史上的典型案例浩如烟海。选取什么样的案例作为著书的骨架,正如大厨炒菜,先选出上乘的食材,便成功了大半。该书所选案例,上自春秋战国,下迄宋元明清,共43例,时间跨度大,各历史时段的案例,数量分布也较为匀称,此《人心》一书之大观也。细细读来,每一个案例的故事情节,曲折婉转、趣味横生,比如开篇“里革斩网谏君案”便颇具悬念。
  里革是春秋时期鲁国的大臣,看到鲁宣公夏天去泗水河打鱼,他偏要去劝阻。依现代人眼光视之,鲁宣公贵为一国之君,偶尔通过打鱼的方式休闲娱乐一下,那也是人家的自由和人权,你里革凭啥去阻拦?结果,里革不但要劝,而且劝的方式还十分暴烈,史称“革断其罟而弃之”,他拿刀把渔网给砍了,还很帅气地将破渔网给扔掉。有道是“帅不过三秒”,一个下级将上级的娱乐活动直接由“现在进行时”变成了“过去完成时”,上级岂能不暴跳如雷?下级焉能不后果堪哀?读书至此,读者莫不生出“为古人而担忧”的心肠,担心里革会遭到打击报复。然而,等里革给鲁宣公讲解一番古代环保知识后,诸如春天不捕鸟、夏天不打鱼等等,鲁宣公不但没生气,反而夸他劝得好,还要把破渔网作为“良罟”供起来,以资警示,甚至还提拔里革在自己身边工作。该故事情节一波三折、扣人心弦。诸如此类的案例,书中还有许多。
行文活泼
  法律书籍写作,大都以严谨为追求目标,然则求之过甚,又难免失之刻板。对此类作品,除非专业需要,不得不寻章摘句之外,一般读者恐怕很难深度阅读下去,最终难逃“写谁谁看、谁写谁看”的结局,故苏东坡戏曰:“读书万卷不读律,诚哉斯言!”为打破这种学术书籍固有的宿命,《人心》一书的作者采用了别出心裁的叙事笔法:“用故事讲制度,用制度讲文化,用文化讲人性”,且自称“三讲法”。在我看来,这种笔法确有其妙处。因为法律自身并无多少趣味,故宣讲法律,一开篇就讲法律有什么规定、如何神圣不可侵犯云云,估计读者就容易产生视觉疲劳。
  反之,通过先讲故事再来讲法律,便能大大激发读者的阅读兴趣。任何案例,都是由无数的故事情节构成的,而这世上似乎没有不爱听故事的人,连幼儿园的小朋友也喜欢“听妈妈讲那过去的故事”。比如,作者为了讲解古代的孝道法律制度,便先用汉代“陈元顶撞老母”一案引入。陈元本是个爱劳动的好青年,由于和母亲吵了架,陈母便去官府告他不孝。地方官仇览问她为何状告儿子,陈母说陈元顶撞自己、不服管教,甚至还要玩离家出走的把戏。仇览又问:“您可知律法会如何惩治不孝罪?”陈母说不知。仇览告诉她说,本朝自吕后时就有《二年律令》,其中规定:“父母告子不孝,皆弃市。”弃市就是押赴市场上砍头。陈母一听后果如此严重,马上说自己要撤诉。行文至此,肯定会勾起读者的求知欲:古人为何会用如此严重的刑罚来惩治不孝?这就需要用法律制度背后的文化来解答,“用制度讲文化”的笔法呼之欲出。中国从汉代开始,统治者无不宣称“以孝治天下”,进而用法律制度来维护孝道,通过巩固家庭秩序达到稳定国家统治的目的,这就是《周易》中所说的“正家而天下定矣!”自汉及清,积久成习,形成了浓厚的孝道文化。今人对这样的文化或许不理解,认为父母与子女是平等的,单方面要求子女对父母尽孝,这样的文化合理吗?这就涉及文化背后的人性问题,“用文化讲人性”的笔法便派上了用场。人类具有情感下倾的本性,也就是父母对子女的付出是无私的、自愿的,而子女对父母的付出往往会有所保留,是义务式的,因而需要用“文而化之”的方法来化掉人身上的这种本性,主动向父母报恩;有的人冥顽不化,就只能用法律的手段进行惩罚,强制其向父母尽孝。这就是“法律——文化——人性”的内在逻辑,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正好践行了这一逻辑,其中的智慧值得今天去传承发扬。
结论奇妙
  网络语言说:“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书之有思想,如人之有灵魂。一个人的灵魂无趣,甚至是邪恶的,哪怕外表再美,也不过是一具皮囊,甚至是有害的皮囊;一本书如果没有思想,哪怕印刷装帧得再漂亮,也不过是为国家浪费纸张而已。任何法律书籍,尤其是普法读物,在讲述完案例故事,介绍完法律制度之后,一定要得出一个结论,以揭示某种道理。这样的道理,能够启发人心智、引导人言行,这便是作者思想火花的闪现。作者在自序中称:“力求做到趣味性、知识性、思想性三结合”,通观全书可见,其对思想性确实有孜孜以求的态度,任何案例、法律,在讲解结束之后,都会用一两句话来做总结,其中不乏神来之笔。比如前述陈元顶撞老母案,其结论就是“家事纠纷,提起来便是事,放下来就没事。”陈母非要提儿子不孝的事,陈元不但有事,而且事儿还大了,面临砍头的危险;反之,陈母放下不提,陈元不但没事,而且在仇览的教化下,成为远近闻名的孝子,直至青史留名。这样的智慧,对家事纠纷日渐增加的今天,大有裨益。
  更令人叹服的是,作者在作出结论时所使用的文字十分考究,有的用语甚至有余音绕梁的感觉,读过多日之后仍在心中回味。如“封建婚姻”一词,常被贴上灭绝人性的标签,然细读历史方知或有误解。书中以卓文君与司马相如私奔为例:其父卓王孙乃一方富豪,本可依法断绝经济支持,最终却赠予百万钱及百名佣工,助其安居。由此作者得见:传统社会或许没有我们想象的那样传统,而封建婚姻也没有我们想象的那样封建。如此绝妙的结语,非精虑睿思,不可得也!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的施行,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必将掀起新的热潮。要积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让更多的人懂得今天的法律从何处而来,又将向何处而去,培育正确的法律意识,共同推动法治进步。在这一时代浪潮中,《人心》一书定当绽放出自己独特的光芒。
  (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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