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代表审议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和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

  □ 本报记者 蒲晓磊

  3月8日下午,全国人大代表围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展开认真审议。大家一致认为,两部法律草案彰显鲜明的中国特色和时代特征,将进一步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代表们普遍认为,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事关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安定团结,事关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制定国家发展规划法,对于提高国家发展规划工作法治化水平,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两部法律草案较好地吸收了各方面的意见,已经比较成熟,建议提请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朱玉代表说,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系统部署“构筑共有精神家园”“促进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共同繁荣发展”三方面重点任务,正确把握“四对关系”,为民族团结进步提供坚实保障。
  王足刚代表说,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将国家发展规划评估全流程纳入法治轨道,全面提升了规划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切实增强了国家发展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能为行业发展提供长期稳定的政策导向。同时草案将多年来规划工作中积累的成功经验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为在法治轨道上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国家发展规划提供有力制度保障,有助于推动各行业沿着规划方向实现高质量发展。
  武增代表说,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贯彻落实宪法的规定、原则和精神,为新时代处理民族事务和开展民族工作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制定国家发展规划法,有利于更好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有利于在国家发展规划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有利于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
  李言荣代表说,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政治站位高、体系架构新、问题导向实。法律颁布实施后,建议重点加强在高校大学生群体中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认同感和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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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军代表说,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作出的相关规定,将进一步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把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区域协调等重点工作更好纳入法治化轨道。“我们将坚持依法制定和实施规划,高质量推进重大战略任务、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政策举措落地。”
  蔡红星代表说,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明确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总体要求、重要原则和相关主体的职责要求,进一步巩固了各民族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和法治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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