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最严密法治建设美丽中国

  □ 常鸿儒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草案)》是一项重要议程。其作为继民法典后,中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对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改革开放40多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的创新发展,为编纂生态环境法典奠定了良好的实践基础、制度基础和社会基础。当前,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已经深入人心,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质量的期望值更高,希望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推动绿色发展。然而,过去生态环境立法多采取分散立法模式,存在制度重复、衔接不协调等问题,亟须通过集法为典,把零散的“珍珠”串成一条完整的“项链”,进一步提升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
  编纂生态环境法典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其既不是简单的法律汇编,也不是完全的新立新定,而是以法典化立法方式对我国现有的生态环境法律制度机制和规则规范进行系统整合、编订纂修、集成升华。这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
  下转第三版  
  上接第一版
 从法典草案的具体内容来看,其与每个人幸福生活息息相关。从考虑气候变化、碳达峰碳中和、绿色低碳发展等方面的法治需求,到回应群众关切的生态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秸秆焚烧、油烟和噪声污染、“人兽冲突”等现实问题,可以看出,有关内容不仅体现了宏大的生态文明战略,更关心老百姓“柴米油盐”中的具体权利,把“绿色发展”转化为群众家门口的安宁与实实在在的生态福祉。
  法立则青山常在,制明则绿水长流。这部承载着人民对美好生态环境向往的法典,正以稳健的步伐向我们走来。我们期待生态环境法典经法定程序审议后顺利出台,为守护绿水青山、建设美丽中国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同时,我们也期待有关方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完善相关配套机制,强化监督执行,让条文规定转化为看得见的绿水青山,让法治成为生态文明最可靠的守护者。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法治日报》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