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业态劳动者维权“破障”记

郴州法援为十余年工龄骑手追回劳动所得

  □ 本报记者   阮占江 帅标
□ 本报通讯员 周鸿霖

  “是你们在我最困难的时候,向我伸出了援手,让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是保护我们劳动者的。我的钱拿到了,今年可以过个安心年了……”1月5日,向湖南省郴州市法律援助中心送来锦旗的小军(化名)激动地说道。
  时间回到2025年初的那一天。“我在那边送了十多年快递了,因为不买保险,他们就把我账号封了,还把我开除了……”小军称,一份持续十余年的稳定工作,因一纸强制购买商业保险的通知而突生变数,这也让他陷入了维权困境。
  郴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当即启动“绿色通道”,受理了这起涉及新业态劳动者的劳动争议案,并指派湖南民浩律师事务所律师卢思琪为其提供法律援助。经调查,小军自2013年起便在某物流站点工作,其间,劳动合同主体在某集团旗下关联公司间进行数次变更,但小军的工作岗位与工作地点一直未变。2024年底,用工单位以小军未购买“骑手险”为由,单方面封停其工作账号,导致其无法接单配送。账号被封后,小军仍每日到站点从事分拣、装卸等辅助工作。不久之后,企业以“旷工”为由向小军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拒绝支付经济赔偿金及封号期间的劳动报酬。
  小军维权面临三大障碍:用工主体在关联公司间频繁切换,意图割裂劳动者连续工龄;企业以内部管理为名强制购买商业保险,并以此限制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进而作为认定其旷工的理由;劳动者在被剥夺主要工作工具后仍提供辅助性劳动,其报酬请求权面临挑战。
  “此类案件的核心,在于穿透形式上的用工主体变化,抓住劳动关系的实质连续性,并厘清用工单位管理权的合法边界。”卢思琪总结道。
  维权过程一波三折。劳动仲裁阶段,卢思琪重点协助小军梳理并固定了多份关键证据,包括跨越不同签约主体的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考勤记录等,并成功组织两名同事出庭作证,证明小军封号后持续提供劳动的事实。仲裁庭采纳代理意见,认定用工单位违法解除合同,裁决支付赔偿金、工资,并确认小军的工龄应自2013年起连续计算。
  用工单位不服并提起诉讼,案件在一审、二审阶段,法律援助持续跟进。最终,在二审法院主持下,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协议明确用工单位限期全额支付包含赔偿金、工资在内的款项,逾期则需承担高额违约金。
  “这不仅是为一位劳动者追回了经济损失,更是向企图通过复杂用工形式规避责任的企业发出明确信号。”卢思琪表示,本案明确了以下三点——关联企业间的工作安排不影响工龄连续计算;用工单位的管理权行使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或变相强迫交易,且以此为由解除合同的行为属于违法;只要劳动者依安排提供了实质性劳动,就有权获得报酬。
  该案的成功办理,彰显了法律援助在破解新业态劳动者维权难题中的全程护航价值。法律援助机构通过专业、持续的服务,有效降低了劳动者维权成本,精准击破了企业规避法律责任的企图,依法维护了公平正义,也为广大新业态劳动者依法维权增强了信心。
  下一步,郴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将持续聚焦新业态领域的权益保障,通过高质量法律服务,织密劳动者权益的防护网,为构建健康有序的用工环境贡献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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