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编者按
  有限责任是公司法的基石,但其也为股东滥用公司的法律人格、损害债权人利益提供了机会,由此产生了公司法上的人格否认制度,在我国修订公司法及司法解释的过程中,不少理论学者和实务专家高度重视对该项制度的研究。本期邀请北京大学法学院长聘副教授纪海龙和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三级高级法官李振云围绕“法人人格否认制度”话题进行“对话”,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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