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字当头 务实担当
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支撑

访广东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陈旭东

  □ 本报记者 赵婕

  法治是改革发展的“护航舰”,是开放合作的“通行证”,更是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广东篇章的核心支撑。作为经济大省、改革开放前沿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主力军,广东省司法厅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将法治建设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在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涉外法治、深化湾区法治协同等领域持续探索。2026年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明确提出“提升服务保障大局的主动性和高质效”等要求,为新征程司法行政工作划定了实践坐标。立足“十五五”开局之年,广东如何以法治之力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怎样发挥开放优势深化涉外法治建设,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法治“软连通”向纵深发展?
  带着这些问题,《法治日报》记者近日专访了广东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陈旭东,解码广东司法行政系统“干字当头、务实担当”,以高水平法治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实践路径与创新举措。
  记者:2026年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强调,要“更加突出提升服务保障大局的主动性和高质效”,广东作为经济大省,在锚定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工作和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有哪些具体部署?
  陈旭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经济从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以法治为引领。为此,我们将深入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坚定不移以高水平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一是推动出台实施《广东省2026年优化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积极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二是加快制定会展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数据条例、人工智能发展促进条例、低空经济发展条例等法规,有序推动智能网联汽车、细胞与基因产业等立法进程,不断强化新业态新领域新赛道制度供给。三是深化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研究制定健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开展涉企行政检查规范化精准化试点,全面推行非现场执法、“亮码入企”等新型监管方式,让“无事不扰”成为广东执法常态。四是大力推行“产业+法律服务”模式,推动律师事务所细化专业领域分工,打造聚焦特定产业的特色法律服务团队,形成“产业+专业”法律服务集群;推动仲裁服务与新产业、新业态发展需求精准对接,打造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的仲裁高地。
  记者:会议提出“抓好涉外法治相关任务落实”。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广东将如何发挥改革开放排头兵、先行地、实验区作用,进一步加快涉外法治建设,以法治之力护航高水平对外开放?
  陈旭东:服务和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是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的重中之重。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对外开放向前推进一步,涉外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作为我国对外开放的前沿阵地,为此,我们将持续强化涉外法治统筹谋划。坚持“统筹协调、分工负责、平急结合、一体推进”,推进建立涉外法治工作领导体制和各专项应对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资源共享的大协同工作格局。我们将持续推进建设“三个一流”。加快建设一流的涉外法律服务机构,推进国际一流律师事务所建设,支持律师事务所通过设立境外分支机构、海外并购、联营合作等方式建立全球服务网络。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商事调解条例》,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商事调解组织。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事仲裁中心,支持广州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发挥“头雁效应”,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大湾区仲裁品牌。久久为功建设一流的涉外法治人才队伍,扎实推进涉外法治人才培育强基、引进提质、人才应用、激励保障等“四大工程”,不断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能级。我们将完善企业“出海”涉外法治服务机制。建立健全“展会+法律服务”全链接模式,常态化组织涉外法律服务人才服务广交会、“粤贸全球”等境内外重要展会;组建并发挥好省级“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盟广州代表处的作用,有效汇聚整合律师、仲裁、公证、商事调解等全链条法律服务资源,为我省当好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优化推广广东涉外法律服务网,探索搭建企业“出海”法律服务站,为“出海”企业开拓海外市场提供持续服务。
  记者: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考察时强调,建设粤港澳大湾区要“推进规则机制‘软连通’,加强立法、执法、司法各环节全流程协作”。接下来,广东将如何推动粤港澳三地法治领域协作,以高水平法治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发展?
  陈旭东: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对广东来说既是重大责任,也是难得的发展机遇。我们将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的殷殷嘱托,坚持“久久为功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锚定做实粤港澳大湾区“一点两地”的新定位、新要求,更加密切粤港澳三地法律服务规则衔接、机制对接,以法治“软联通”助力广东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发挥主力军和火车头作用,加快建设富有活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
  具体来说,我们将持续巩固在省级层面率先与港澳建立大湾区法律部门联席会议机制的良好合作基础,用足用好联席会议以及调解工作委员会、律师协会联席会议、仲裁联盟等“1+N”常态化沟通协商机制,深化粤港澳法律服务规则衔接机制对接,逐步推进粤港澳立法、执法、司法等环节全流程协作,推动规则机制“软联通”向更深层次迈进、向更宽领域拓展。一是深入实施大湾区专项立法计划,推动出台广东省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商事调解条例,在重点领域立法中增加与港澳合作的有关规定。加强与港澳立法协作,在科技创新合作、法律服务合作等方面推出更多标志性成果,提升大湾区市场一体化水平。二是深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试点工作,深化粤港澳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机制改革,支持地市开拓律师服务保障横琴、前海、南沙、河套等重大合作平台的新赛道、新模式,发挥法律服务开放政策乘数效应。三是落实与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制定的仲裁服务大湾区高质量发展29条实施意见,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协同港澳共建大湾区仲裁服务体系,提升大湾区仲裁影响力。四是持续发挥粤港澳三地法律部门同堂培训等平台作用,建立健全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工作机制,推动粤港澳三地法治人才流动和资源共享。
  记者:会议要求“更加突出服务群众法治需求的均衡性和精准度”。广东在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提质增效,推动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方面,下一步有何考虑?
  陈旭东: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的应有之义,也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更加注重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全民法治宣传教育。学习宣传实施新颁布的法治宣传教育法,编制实施“九五”普法规划,创新推进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持续推进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组织开展好广东全民普法大赛,打造岭南特色普法品牌。二是加强法律服务行业规范化建设。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营造更优律师执业环境。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仲裁法,指导仲裁机构制修订仲裁规则及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我省仲裁行业监管工作机制。深入实施公共法律服务规范提升三年行动,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规范化水平实现新提升。三是推动法律服务精准多元惠企利民。持续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管理,鼓励在服务需求集中的区域引进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业务进驻实体平台提供便民服务。在新兴产业、未来产业中进一步扩大民营企业公司律师试点范围。支持公证机构入驻工业园区、企业法律服务中心,鼓励有条件的公证机构组建企业服务团,为企业提供定制化公证服务。深化法律援助“一群体一品牌”建设,加大对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残疾人、农民工、新业态劳动者等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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