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

为服务振兴发展大局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 本报记者 韩宇

  “护航振兴发展大局,着力提高地方立法质量;聚焦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持续增强监督实效;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深化全过程人民民主辽宁实践……”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向群1月29日在辽宁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上作常委会工作报告时说,2025年,辽宁省人大常委会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顺利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为服务辽宁振兴发展大局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着力提高立法质量
  过去一年,辽宁省人大常委会牢牢把握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把立法决策同改革发展决策更好结合起来,强化振兴发展急需的法治供给。
  “我们履行维护国家‘五大安全’重要使命,以法治方式守牢安全底线。制定《辽宁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落实粮食安全政治责任,以高水平法治保障乡村振兴。制定《辽宁省职业教育条例》,完善职普融通、产教融合职业教育体系,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一体赋能产业振兴。修改《辽宁省湿地保护条例》《辽宁省河道管理条例》,持续巩固生态安全。”陈向群说。
  同时,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夯实社会治理基础,积极回应民生关切。修改《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织密“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管理网络。修改《辽宁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提高城镇燃气安全水平。制定《辽宁省反家庭暴力条例》,严格规范预防、处置、救助全过程关键环节。
  陈向群说:“我们将以更大力度强化法治保障。强化振兴发展法治供给,全年拟安排立法项目39件。初次审议《辽宁省海洋渔业安全管理条例(草案)》《辽宁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草案)》等,重点调研大数据、低空经济发展等方面的立法项目,打造更多具有辽宁辨识度、有影响力的立法成果。”
持续增强监督实效
  过去一年,辽宁省人大常委会综合运用法定监督方式,强化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
  实践中,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围绕做强做优实体经济,推动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连续三年开展全省重大项目建设情况专题调研,推进强化要素保障、补齐短板弱项,筑牢经济发展“压舱石”。听取审议科技成果转化“一法一规定”执法检查报告及专题询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开展首发经济、农产品加工业集聚区、民族地区产业、菱镁产业等专题调研,推进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
  “我们还开展了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听取审议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专项报告,实地查看和暗访抽查项目100余个,发现并推动7大类43个问题整改落实。”陈向群说。
  2026年,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将坚持精准监督,以更实举措推动振兴发展。全年拟安排监督项目39项。围绕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深入开展生产性服务业、生物医药等专题调研。围绕全面提升渔业本质安全水平,专题调研渔港建设、渔船更新等情况。对乡村振兴、农业机械化等开展监督。
深化全过程人民民主
  过去一年,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坚持尊重代表、依靠代表、服务代表,更好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作用,使发挥各级人大代表作用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
  “我们提升‘两个能力’,扎实开展代表履职活动。着力提升代表政治能力和依法履职能力,举办4期730余人次参加的专题学习班,实现学习培训需求、对象、内容、形式‘四个精准’。精心组织代表开展视察、专题调研,形成一批高质量调研视察报告和意见建议。深入开展‘三为一做’实践活动,引导和激励全省7.3万余名各级人大代表积极投身振兴发展实践。”陈向群说。
  辽宁省人大常委会还密切“两个联系”,不断厚植人大工作的民意基础。拓展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深度广度,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立法论证、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活动800余人次。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指导省人大代表小组开展活动90余次,组织代表近1100人次深度参与。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经济运行观察点作用,征求梳理近百条建议纳入省政府稳增长政策。
  新的一年里,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将以更优服务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建好用好代表家站点、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履职平台,统筹安排“一府一委两院”联系代表相关活动。加强议案审议和建议办理工作,不断提升代表履职监督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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