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大常委会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助力高质量发展
为加快建成支点贡献人大力量

湖北与重庆、江西等省市开展首部省际协同立法,出台《湖北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图为湖北宜昌,船舶等待通过三峡船闸。 CFP供图
□ 本报记者 刘志月 刘欢
作出关于大力推动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决定,汇聚加快建成支点的磅礴力量;与重庆、江西等省市开展首部省际协同立法,制定《湖北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保障“一江碧水永续东流”;制定全国首部英雄烈士保护条例,完善烈士褒扬工作体系,捍卫英烈荣光……
1月28日,在湖北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王艳玲向大会报告2025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
王艳玲说,湖北省人大常委会紧跟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忠实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锚定加快建成支点目标,依法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加强法规制度供给
“实施代表法办法修订草案对人大代表在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的履职作了更具体、更具操作性的规定。”“代表职责越明确具体,对人大代表能力素养提出的要求就越高。”
1月28日,《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修订草案)》提请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引发与会代表热议。
这是湖北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最生动展示。
常委会工作报告指出,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准确把握地方立法的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定位,完善立法机制,丰富立法形式,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2025年,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共审议地方性法规17件,已表决通过其中的12件,批准设区的市和“一州两县”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29件。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制定《湖北省数据条例》,为支点建设注入数据动能;制定《湖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为建设“鱼米之乡”提供法治保障;审议《湖北省水路交通条例(修订草案)》,高质量建设“水运上的湖北”;审议《湖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更好支撑新兴产业发展。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会同河南、陕西两省,指导十堰与南阳、安康等6市人大出台关于加强南水北调中线水工程水源区共同保护的决定,共护“一泓清水永续北上”。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还出台推进地方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意见和立法工作规程,健全地方立法工作机制。加强立法统筹,实现省市立法工作上下衔接、协同配合。建好用好基层立法联系点,收集立法意见3200余条。
增强人大监督实效
在湖北襄阳,执法检查组深入生态农业公司、乳业公司、学校食堂、餐饮小店;在湖北黄石,执法检查组走进生鲜菜场、大型商场、中小学校“数字食堂”监管平台……
2025年5月至9月,一场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在湖北火热开展。
1379名五级人大代表深入农贸市场、商超、学校,点选抽检公示,现场提出针对性的整改建议,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这场名为“你点我检”的专项活动,是湖北开展人大监督的缩影。
报告指出,湖北省人大常委会牢牢把握人大监督的性质和定位,选准监督内容,用好监督形式,强化监督效果,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公正司法。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紧扣重大战略实施加强监督。聚焦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听取审议全省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情况报告、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情况报告;聚焦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高水平开放,听取审议外贸外资发展工作情况报告;聚焦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听取审议乡村全面振兴工作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聚焦文化资源保护和文化创新发展,听取审议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情况报告,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还加强对财政经济、生态环保、民生保障、监察司法等重点领域、重点工作的监督。听取审议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同步审议大气污染防治情况报告,开展循环经济促进法、湖北省实施水法办法执法检查。
2025年,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3件,实施财政经济工作监督7项,开展执法检查4项、专题询问1项、专题调研7项。
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报告指出,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把代表工作作为人大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使发挥代表作用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
据悉,湖北深入开展“聚力支点建设·代表行动”。全省紧扣加快建成支点这一大主题,各地人大选择600多个小切口,组织代表集中履职。坚持以代表小组为基本单元,实行“地域+专业”编组方式,全省四级人大组织专业代表小组500余个。
2025年,广大代表聚焦科技创新、特色产业发展、农文旅融合、就医养老等重要领域,收集意见建议2.6万余条,提出一批高质量议案建议,推动一批政策举措优化细化,促进办成一批民生实事。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还持续深化“两个联系”,做到联系代表与立法参与紧密衔接、与监督工作有效联动、与督办代表建议深度融合、与发挥代表小组作用一体发力。密切常委会同人大代表的联系,湖北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到基层调研必访代表,执法检查必邀代表参加,督办处理代表建议必见代表,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邀请代表参加立法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工作1660人次。
同时,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组织代表常态化进站履职,广泛听民声、汇民智、解民忧。支持地方人大积极探索民情民意“直通车”、局长进站“面对面”等民主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