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烟火中的公案美学

《唐朝诡事录之长安》的三个维度


  漫画/高岳
  □ 崔蕴华

  当电视剧《唐朝诡事录之长安》落下华美的帷幕,其所呈现的独特美学仍令人回味无穷。它延续了前两季的紧张与悬疑,同时又呈现出新的人文气象。从其所呈现的中国公案美学角度而言,主要有如下特色——
  首先是传统中国公案题材的影像致敬与现代转型。《唐朝诡事录之长安》中的主人公苏无名多次提及唐代名臣狄仁杰乃其恩师,“狄公弟子”名号贯穿全剧。这个名号不仅体现破案者与名臣的师承关系,让听者敬重,还能让人联想到中国传统公案小说《狄公案》。
  《狄公案》是清人编撰的公案小说,与《包公案》《于公案》《刘公案》等共同汇聚成清代最有特色的公案类型:侠义公案小说。此类小说中,既有名臣断案的情节,也有江湖侠客的丰富描写。更有意味的是,小说将侠客与名臣关联起来,有正义感的侠客辅佐名臣断案,从而让庙堂与江湖把酒言欢。
  这种模式一直延续至现代影视剧中,如电视剧《神探狄仁杰》中,狄仁杰身边总有武功高强的侠客如李元芳相助。系列电视剧《唐朝诡事录》也延续了这种传统公案的叙事模式,神探苏无名身边便有江湖女侠樱桃一路相携,关键时刻出手相助。
  因此,该系列电视剧某种意义上与传统公案气脉相连,人物口中的“狄公弟子”云云,不如说是继承了以《狄公案》为代表的中国公案精神和民间正义想象:公堂审案代表理性正义和严肃推理,侠客厮杀代表浪漫情怀和娱乐精神。“旗亭画壁”案情则将诗心、剑气与家国情怀关联在一起,来自传统却呈现现代叙事风格,令人耳目一新。
  其次是案件抽丝剥茧中的历史感与律法精神。“去天尺五”一案因长安两市不断有商人丧命而令人费解。探案者苏无名、卢凌风等人在仔细勘查中不断抽丝剥茧,观众在剧情不断反转中也体会着推理的思考快感。
  当案件真相浮出水面,才是整个故事的真正高潮。背后呈现出的乃是士族的前代荣耀与身份焦虑。长安两家士族韦氏和杜氏的阀阅两柱因工地扩建而重现,却被商人何弼砸碎柱角。何弼娶韦家之妹,将后者虐待至疯,将士家与商家之间的矛盾进一步激化。韦氏联合杜氏对侵害妹妹的几位商人展开疯狂报复。电视剧中写韦氏宴请士族一起赏鉴出土阀阅,众人感慨士族落寞一节,充分呈现了历史上从魏晋至唐代士族的荣耀与落寞,使观众对这段士族变迁史有了更深入的形象感知。
  在历史之外,该剧还进一步对法律有所重视和思考。韦氏和杜氏作案手段残忍,且连续杀害多人,但是他们为亲人和族誉报仇,似又情有可原,该案该如何判决?剧中卢凌风一语道出判案依据:“士族荣耀从不是凌驾律法的理由,若人人都凭借身份,主观断是非,律法便成了一纸空文,天下必将陷入混乱。”这,是对法律精神的尊重。尤其卢凌风本人便是范阳卢氏的后人,作为唐代顶级士族,能对士族犯罪理性看待,更显出对法律之尊重超越身份之固化。
  电视剧对案件的判决往往能在基本尊重法律的同时兼顾情理,如“诺皋记”嫌疑人红药在张三的尸体上连砍几刀,虽不涉及谋害人命,但按照律法应判处徒刑或黥刑,唐律对毁尸按斗杀减一等论处。此案中的张三私闯民宅威胁红药,后被毒蛇缠绕窒息而死后,红药对其刺杀行为自然可以酌情减等,因此处徒刑也算兼顾法律与实情。而红药最后自己选择黥刑,则体现了她对丈夫的亲近之爱远超对自身容颜之爱。此处的判决可谓有三重含义,兼顾国法、人情,也有利于人物形象的塑造,实在巧妙。
  最后是传统志怪题材的浸润与升华。《唐朝诡事录之长安》之“诺皋记”通篇与中国志怪小说有着不解之缘。长安小吏孟不疑爱写志怪笔记,他利用业余时间创作了《神都怪谈》《西京志异》。甚至连主人公苏无名都说要写志怪来赚钱,可见志怪受欢迎之程度。故事开始,孟不疑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爱妻深夜骑一口大缸飘然而去,飞越秦岭、江淮及洞庭湖,去远方私会情人,他自己恰恰藏在这口大缸里。
  这个场景应来源于唐代志怪传奇《广异记》“户部令史妻”中妻驭马、婢骑瓮深夜外出情节。在唐代传奇中,妻、婢这样做乃是中了魅疾。而将这个古典元素放在电视剧中则多了现代人对情节和人性的考量。该志怪元素反映了孟不疑内心的某种焦虑,或者说这些奇特梦境都与他创作志怪息息相关——焉知这个情节不是他创作的源泉或成为创作的一部分?
  剧中另一故事“去天尺五”中有“风狸杖”情节,长安奇杖店有卖。该志怪元素正来自唐代笔记《酉阳杂俎》“诺皋记”下“南中有兽名风狸,如狙,眉长好羞,见人辄低头。其溺能理风疾。卫士多言风狸杖难得于翳形草……有得之者,禽兽随指而毙。有所欲者,指之如意。”这段唐代志怪启发了编创者,“其溺能理风疾”成为侦破命案的重要线索,与剧中韦县尉头痛密切相关,且“风狸杖”成为情节的重要推动,苏无名通过买该杖而发现神秘地道直通鬼市,案情逐渐明朗。而樱桃听苏无名介绍完手杖之神奇后,两人的对话也将内心相互倾慕之情随杖点出,趣味盎然。
  如何利用传统文学资源与法律资源,将其与现代技术和影像相连接,并呈现出大众喜闻乐见的艺术性,《唐朝诡事录之长安》的尝试给了我们新的启发。从《哪吒》到《黑神话》,再到《唐朝诡事录》,我们看到了传统的新生与时代的心声。
  (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法治文化研究会常务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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