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马锡五审判:从“微观操作”到“试错实验”
□ 刘星
学习法律的人,都知道马锡五。抗战时期,他先后担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陇东分庭庭长、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院长。长久以来,“马锡五审判方式”备受尊敬,影响了数代法律人。
但有个问题一直不甚清晰,现有历史资料几乎未见讲解——这就是,该审判方式如何微观操作?
有谚语云:“官断十条路,九条人不知。”这句话反映了人们对过去司法官员自主裁量的疑虑。而在纪实文学作品中,我们可以看到:即便审理者是马锡五,群众围绕案件仍有分歧,争论并非一下子就完全平息。这表明,办案水平获得很大认可的马锡五,应有拿手技艺。
我们试试,看看能否复盘——从著名案例封棒儿与张柏案入手。
这案复杂,像故事。封张两家,为封棒儿与张柏定了娃娃亲。后媒人撮合,封父收厚礼,将封棒儿许给富裕户。封棒儿一次偶遇张柏,两人生情。封父得知,决定速办封棒儿与富裕户婚事。张柏闻讯,和家人一起抢走封棒儿成婚。
案件中,有四个主要法律问题需要法官研判:自主婚姻,该如何认定?封棒儿与富裕户已经定亲,该如何处置?为女儿订婚收钱,该如何界定?聚众抢亲,该如何惩处?
四个问题彼此牵连,判定其一,均会影响其余。比如,若自主婚姻无效(原初判决即为无效),则定亲有效,订婚收钱不违法,聚众抢亲重罚;又如,若自主婚姻有效,则定亲无效,订婚钱财退还,聚众抢亲酌判;再如,若认为聚众抢亲乡里安全堪忧,重罚,则自主婚姻悬疑,定亲有效,订婚收钱同样。
案件审理过程中,有两个核心:一是婚姻有效与否取决于自主还是定亲;二是聚众抢亲如何惩办。
马锡五亲审此案。他接手后即开展调查研究,和群众交谈。之后,开庭。
翻阅袁静的秦腔剧本《刘巧儿告状》、韩启祥的评书代表作《刘巧团圆》(刘巧儿、刘巧的原型均为封棒儿),均对当时的情形有所描述——
马锡五在村里开庭,依次将四个问题,逐一与群众讨论,联系法律、情理、乡俗,分析利弊,后逐渐聚焦两个核心。马锡五循循善诱,既让群众发言,自己也说想法,慢慢在交流互动中,让群众靠近一个大致共识。
交流互动的细节是,马锡五先提出一个方案——如自主婚姻有效,或定亲有效,或聚众抢亲严重,让大家讨论;然后,马锡五分享自己的想法;再后,群众反馈。经过几轮下来,马锡五总结,再问大家是否还有意见。在群众有了大致倾向性意见,马锡五才宣布判决。
这里,我们就看到了一个“试错实验”。在笔者看来,它应是马锡五的拿手技艺。
“试错实验”,指事先发现问题复杂、没有把握时,先不下断裁,选择逐个尝试,看看哪个选项最优,后下断裁。它是一种通过多方互动,捕获“地方性信息”,逐步调整、验证判决可行性的技术。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边区法律简略,这需要审判员智慧地平衡法理与情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使审判目标和群众意愿“双向奔赴”。
那为什么要宣判,而不调解了事?
“试错实验”,本身正是缘于案件难办。边区婚姻法仅是倡导婚姻自主,而说媒定亲则是民间习俗。当地民谚就说,“天上无云不下雨,地上无媒不成亲”。所以,不同的做法肯定各有支持者。哪怕是对聚众抢亲这一行为,也有争论。有人就说,不抢亲,生米做成熟饭就更难了;也有人说,可以立即通知政府来解决,不必让大家觉得土匪来了。
因此,宣判而不调解了事,是需要对倾向性意见给予法律肯定。上面两个文学作品提到,当宣判封棒儿、张柏婚姻自主有效,群众多数认为“这就对了”,而封父甚为难过,少许群众同情;当宣判聚众抢亲犯法当罚,张家不满,多数群众认为应该,少许群众则认为不妥。所以,仅调解没宣判,不行。
有人可能会说,文学作品中的说法不一定真实。这是个问题。
但在没有历史资料时,借助文学作品是有益的。《刘巧儿告状》和《刘巧团圆》,在当年很受欢迎,为群众所盛赞。想想看,当受众思想多元、疑问重重时,文学作品不娓娓道来,在矛盾冲突中揭示可行的路径,达至目标,怎么能行?而娓娓道来,展现矛盾冲突,正是依赖于细节分辨。故事当然可以虚构,然而若要共情,这类纪实性的文学作品,便会让人觉得存在现实可能。
这就意味着,作品里讲的故事,也许发生过。而只要可能、也许,对法律问题就有参考价值——尤其在缺乏翔实历史材料的背景下,“可能性”本身便构成重要线索。别忘了,我们身边发生的真事,有时比戏剧还要富有戏剧性。
那么,对于当下法律问题的解决,“试错实验”有参考价值吗?有。
第一,其可以提醒法官,为更好解决纠纷,应注意角色感受的适当转换——像今天所说的“如我在诉”,以促进判决的可接受性。马锡五审理上述案件,在和群众的互动中展开试错,释放了“平等”的亲和力。
第二,马锡五的“试错实验”反映了联系群众的重要性,尽管这种方式付出的时间、精力成本较高,但若真遇到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多注意各种想法,倾听社会意见,后逐步推演,依然非常有必要。如果找到了更优的解法,会为司法判决的社会基垫增添更多抗震性。
今天,我们都认为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精神应该传承。但精神最终要落实到具体的行动上,而这就要了解微观上如何操作。经文学作品沙盘推演的“试错实验”,或许正是微观操作上的一点技术启发,为法律刚性和社会共识达成契合提供了镜鉴。
(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