晃动的是吊桥,不晃动的是责任

□ 本报记者   罗莎莎
□ 本报通讯员 李艳行
  
  每当假期来临,游乐场便成为很多家长的“遛娃”首选,五花八门的游乐设施在给孩子带来欢乐的同时,也可能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一旦孩子在玩耍时意外受伤,责任应由谁来承担?近日,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因“吊桥”项目设计存在缺陷,依法判决游乐场经营者承担全责。
  去年夏天,7岁的欢欢和8岁的乐乐在江苏苏州某公司经营的一家游乐场玩吊桥项目时,因一位成年游客剧烈晃动吊桥,导致两个孩子一起从吊桥上坠落。落地时,乐乐被欢欢压伤,造成右肱骨骨折,经鉴定构成十级残疾。事故发生后,乐乐的监护人把欢欢、欢欢的监护人以及某公司一并诉至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4万余元。
  经查明,涉案吊桥中间低、两端高,离地约80厘米,两侧无护栏,下置充气垫作为防坠落保护。根据设计,游客从吊桥上通行或晃动吊桥,就是该项目的主要游玩方式。据经营公司在庭审时陈述,该吊桥项目10岁以上或身高1.2米以上方可游玩,本案中原告乐乐与被告欢欢的身高均已超过1.2米。
  吴中区法院一审认为,游乐场经营者在设计运营案涉吊桥项目时,应充分考虑吊桥项目的安全性,对吊桥晃动幅度、离地距离、防坠落保护方式(案涉充气垫较硬)的安全性等安全保障事宜进行充分论证,防止案涉事故发生。而被告公司未能科学设计该项目游戏规则,现场亦未配备工作人员进行提示管理,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赔偿责任。此外,欢欢、乐乐购票入场游玩,身高达到项目要求,无证据证实两人在游玩中存在不当行为,乐乐虽然被欢欢压伤,但欢欢及其监护人并不存在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于是一审判决被告某公司支付原告14万余元,某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苏州中院二审认为,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事故的发生系因吊桥晃动幅度过大,导致未成年人坠落在充气垫上受伤。娱乐项目经营者对进入其经营场所游玩的消费者具有安全保障义务,必须将安全置于首位,通过科学合理的项目设计、规范严格的现场管理,避免人身安全事故的发生。尤其对未成年人可以参与的高风险游乐项目,更要全面考虑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及防范风险的能力,从设计到管理进行全流程、全方位的风险防范,特别要从便利未成年人的角度排查各类风险,杜绝潜在隐患,切实保障游玩儿童的安全。而被告某公司作为游乐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未能科学设计该游戏项目,未能提供该游乐设施符合相关标准、具备安全性的证据,现场未配备工作人员进行提示、管理,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苏州中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张珍芳表示,本案虽系一起儿童意外伤害赔偿案件,但该案的裁判结果对未成年人保护、旅游行业规范及文旅产业发展具有一定的规则确立和导向价值。
  首先是强化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守护未成年游客人身安全。明确儿童游乐场所经营者作为游戏项目的设计者及经营受益人,必须承担较高标准的安全保障义务。具体而言,经营者需通过科学合理的项目设计、符合规范的设备选型、严格的人员培训以及常态化的安全巡查,系统性地识别并消除潜在危险。不能仅设置安全提示牌或依赖监护人陪同而减轻自身责任,更不得以其他游客行为不当或家长未尽监护职责为由推卸应尽的法定管理义务。尤其在高峰运营期间,应增加现场引导人员、强化设备实时监测,并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切实保障未成年人游玩全过程的安全。
  其次是倒逼经营者科学设计项目,推动旅游业安全升级。强调经营者须从根本上转变重运营轻安全的观念,对每个游戏项目从概念设计、设备采购、场地规划到运营维护进行全面风险评估,并依据行业标准与专业技术规范进行动态优化。应建立项目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机制,包括前置性安全测试、周期性排查整改以及游客反馈响应流程。通过采用新技术如智能监控、穿戴式防护设备等提升风险防控精度,同时推动行业建立统一安全标准与认证体系,从而实现从粗放经营向精细化、标准化管理转型,真正提升文旅项目的安全水平。
  最后是避免无过错游客担责,护航文旅产业发展。坚持侵权责任中的“无过错即无责任”原则,防止司法实践中对未成年人适用过失相抵或公平责任原则而挫伤消费信心。若在经营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情形下,要求无过错的未成年游客或其监护人分担责任,不仅违背法律原则,更将迫使家庭在消费前过度担忧安全风险,甚至不得不自行开展评估,从而加重心理负担、降低游玩体验。长此以往,将抑制文旅市场活力,影响产业创新与可持续发展。唯有明确责任归属、稳定公众预期,才能构建有利于文旅产业健康发展的法治环境和社会信任基础。
  本案通过作出示范性判决,为相关案件的裁判提供了参考指引。该裁判结果既向文旅经营者清晰传递了“安全是发展前提”的核心要求,督促其在项目设计、运营管理中必须将未成年人安全置于首位,严格履行安全保障义务;也为行业划定了责任边界,避免因过度担责抑制创新活力。“通过精准的司法裁判,让市场主体明确知晓如何在保障儿童安全的基础上开展经营活动,从而推动整个文旅行业朝着更规范、更安全、更具活力的方向前行。”张珍芳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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