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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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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张美欣 □ 本报通讯员 孙 娇 吴楠 “以前觉得打官司浪费时间和精力,没想到来综治中心跑一趟,问题就解决了。”近日,吉林省辽源市龙山区某商店的老板老陈拿到拖欠已久的货款后,难掩激动之情。这是辽源市两级法院将司法力量下沉基层、融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生动写照。 “当审判力量走出法庭,下沉到城乡综治中心、嵌入基层网格,司法机关便不再只是纠纷发生后的‘裁判者’,而是成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参与者’和‘共建者’。”近日,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洪亮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从2020年推动审判团队入驻县区综治中心,到如今民事一审立案功能成为综治中心标准配置,多年来,辽源法院逐步构建起“一竿子到底、一盘棋整合”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模式,以司法赋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让新时代“枫桥经验”在辽源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织密解纷一张网 “这批货交付快一年了,货款却迟迟要不回来,我是吃饭也惦记,睡觉也惦记。”老陈曾向辖区内6家公司供应了数批棉手套、棉鞋等物资。货物交付后,货款却被对方以资金周转不畅等理由一再拖欠。多次索要无果后,无奈的老陈来到了龙山区综治中心。 龙山区人民法院派驻综治中心团队审查材料后,发现6起纠纷事实清楚,且各方有合作基础,调解空间很大。 在征得老陈和对方当事人同意后,团队将纠纷委派给人民调解室,通过“总对总”机制特邀工商联调解员参与调解。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耐心安抚双方情绪,细致核算账目,积极寻找利益平衡点;法官则从法律角度明晰权利义务,详细解读相关法律规定。经过多轮协商,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并当场履约。 这起纠纷的高效化解,正是辽源法院“总对总”机制协同发力、将行业性矛盾化解在专业轨道上的缩影。 “我们将‘总对总’机制全面融入综治中心工作体系,就是要打破部门和部门之间的壁垒,实现专业纠纷专业化解,让‘多头跑’变成‘一站办’。”辽源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文斌介绍说,辽源两级法院与劳动争议、金融监管等22家行业调解组织“牵手”,打造“线上委托+线下联动”的跨域解纷模式。通过人民调解平台实现案件推送、证据共享,将跨部门协作的“物理整合”升华为高效联动的“化学反应”。 设立法官联系点 “测绘显示这几根垄是我的地,凭啥被你们耕种?今天不解决,以后谁也别想有收成!”不久前,村民姜某和李某、周某来到东丰县人民法院杨木林人民法庭,姜某称自家耕地被李周二人侵占,与二人协商返还未果。 承办法官认为,这起案件虽然是普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但如果处理不当,很有可能激化邻里矛盾,甚至造成更恶劣的影响。 依托法官联系点机制,法官联动村“两委”、治保主任等力量,4次深入村屯,一方面详细了解土地确权、耕种历史等情况,另一方面耐心细致做三方思想工作,讲解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最终,在法官和乡镇综治中心共同努力下,三人达成和解协议,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为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辽源法院打破“坐堂问案”传统,依托四级综治中心网络,在全市47个乡镇、街道均设立法官联系点,选派骨干力量入驻,融入基层工作群开展普法宣传、纠纷调处、问题上报等工作,实现对矛盾纠纷的早发现、早介入,构建“全域覆盖、就近服务”的司法联络体系。 绘好法治路线图 “我们被拖欠的工资加起来有20余万元,现在这笔钱还没有着落,我们是真不知道该咋办了。”近日,12名劳动者因某企业拖欠工资,来到西安区综治中心便民窗口咨询维权事宜。 西安区人民法院驻综治中心团队在了解情况后,提前介入,第一时间联系相关企业负责人,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双方就分期支付工资、限期补缴社保等问题达成一致后,法官又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 得益于辽源法院在县区综治中心探索建立的“分流—调解—诉讼”机制,这起纠纷得到高效化解。 “对于前来起诉的案件,综治中心首先启动‘先行调解’程序,由调解员进行初次过滤和疏导;中心自身受理或排查出的专业性较强的纠纷,可以向法院‘派单’请求指导或转入诉讼程序。”辽源中院立案庭庭长齐迹介绍说。对已经立案的案件,法官发现仍有调解空间,也可以委托相关调解组织或者特邀调解员再开展调解;调解组织或特邀调解员调解成功的案件,法官审查调解协议后依法予以司法确认。 “未来,辽源两级法院将进一步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优化四级综治中心联动机制、完善多元解纷体系,以司法力量下沉、服务精准供给、解纷质效提升的实绩实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现代化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赵洪亮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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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源两级法院深度融入综治中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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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力量沉下去 解纷质效提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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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01-2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地方新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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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张美欣 □ 本报通讯员 孙 娇 吴楠 “以前觉得打官司浪费时间和精力,没想到来综治中心跑一趟,问题就解决了。”近日,吉林省辽源市龙山区某商店的老板老陈拿到拖欠已久的货款后,难掩激动之情。这是辽源市两级法院将司法力量下沉基层、融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生动写照。 “当审判力量走出法庭,下沉到城乡综治中心、嵌入基层网格,司法机关便不再只是纠纷发生后的‘裁判者’,而是成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参与者’和‘共建者’。”近日,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洪亮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从2020年推动审判团队入驻县区综治中心,到如今民事一审立案功能成为综治中心标准配置,多年来,辽源法院逐步构建起“一竿子到底、一盘棋整合”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模式,以司法赋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让新时代“枫桥经验”在辽源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织密解纷一张网 “这批货交付快一年了,货款却迟迟要不回来,我是吃饭也惦记,睡觉也惦记。”老陈曾向辖区内6家公司供应了数批棉手套、棉鞋等物资。货物交付后,货款却被对方以资金周转不畅等理由一再拖欠。多次索要无果后,无奈的老陈来到了龙山区综治中心。 龙山区人民法院派驻综治中心团队审查材料后,发现6起纠纷事实清楚,且各方有合作基础,调解空间很大。 在征得老陈和对方当事人同意后,团队将纠纷委派给人民调解室,通过“总对总”机制特邀工商联调解员参与调解。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耐心安抚双方情绪,细致核算账目,积极寻找利益平衡点;法官则从法律角度明晰权利义务,详细解读相关法律规定。经过多轮协商,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并当场履约。 这起纠纷的高效化解,正是辽源法院“总对总”机制协同发力、将行业性矛盾化解在专业轨道上的缩影。 “我们将‘总对总’机制全面融入综治中心工作体系,就是要打破部门和部门之间的壁垒,实现专业纠纷专业化解,让‘多头跑’变成‘一站办’。”辽源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文斌介绍说,辽源两级法院与劳动争议、金融监管等22家行业调解组织“牵手”,打造“线上委托+线下联动”的跨域解纷模式。通过人民调解平台实现案件推送、证据共享,将跨部门协作的“物理整合”升华为高效联动的“化学反应”。 设立法官联系点 “测绘显示这几根垄是我的地,凭啥被你们耕种?今天不解决,以后谁也别想有收成!”不久前,村民姜某和李某、周某来到东丰县人民法院杨木林人民法庭,姜某称自家耕地被李周二人侵占,与二人协商返还未果。 承办法官认为,这起案件虽然是普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但如果处理不当,很有可能激化邻里矛盾,甚至造成更恶劣的影响。 依托法官联系点机制,法官联动村“两委”、治保主任等力量,4次深入村屯,一方面详细了解土地确权、耕种历史等情况,另一方面耐心细致做三方思想工作,讲解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最终,在法官和乡镇综治中心共同努力下,三人达成和解协议,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为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辽源法院打破“坐堂问案”传统,依托四级综治中心网络,在全市47个乡镇、街道均设立法官联系点,选派骨干力量入驻,融入基层工作群开展普法宣传、纠纷调处、问题上报等工作,实现对矛盾纠纷的早发现、早介入,构建“全域覆盖、就近服务”的司法联络体系。 绘好法治路线图 “我们被拖欠的工资加起来有20余万元,现在这笔钱还没有着落,我们是真不知道该咋办了。”近日,12名劳动者因某企业拖欠工资,来到西安区综治中心便民窗口咨询维权事宜。 西安区人民法院驻综治中心团队在了解情况后,提前介入,第一时间联系相关企业负责人,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双方就分期支付工资、限期补缴社保等问题达成一致后,法官又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 得益于辽源法院在县区综治中心探索建立的“分流—调解—诉讼”机制,这起纠纷得到高效化解。 “对于前来起诉的案件,综治中心首先启动‘先行调解’程序,由调解员进行初次过滤和疏导;中心自身受理或排查出的专业性较强的纠纷,可以向法院‘派单’请求指导或转入诉讼程序。”辽源中院立案庭庭长齐迹介绍说。对已经立案的案件,法官发现仍有调解空间,也可以委托相关调解组织或者特邀调解员再开展调解;调解组织或特邀调解员调解成功的案件,法官审查调解协议后依法予以司法确认。 “未来,辽源两级法院将进一步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优化四级综治中心联动机制、完善多元解纷体系,以司法力量下沉、服务精准供给、解纷质效提升的实绩实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现代化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赵洪亮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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